自序:心是孤獨的獵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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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想到,事隔五年之後,我會拿起筆,再寫這篇序言。
我承認我失敗了。
從去年年底,到今年初夏,我一直認為我可以好好的修改《最愛》。至少,重建它的故事與邏輯,把原來情緒化的一篇小說,變得理與可靠。
當年的年少輕狂,當年的叛逆與進,雖然在外表上,我竭力維持著一個理的人的形象。我可以一年穿同樣的牛仔褲,當然是同種款式同種顏,一次買幾條,然後換著穿。但它總是清潔的,樸素的。我討厭高跟鞋,討厭職業裝,討厭一切的規矩與必須要做的事物。我想打破這個世界什麼,然後再把它組裝起來。
有時我會想,到底哪一個我更真實?是當年那個的、充滿情的女孩,還是現在理的、穩穩不動的女人。或者兩個都是我。我當年靠近了那一邊,現在靠近了這一邊。當初我想用理控制自己,繼而控制我的世界。現在,我做到了,我可把握我的心,把握我的情,讓它們順著幸福方向去動。也許這幸福中包含著錯誤,但錯誤總比毀滅好。我當年努力要做的,就是試圖瞭解自己、看清自己,然後把我心中的老虎困在籠子中,讓它在籠中吶喊,然後變成一種能量,讓我在社會中生存,繼而承擔家庭的責任。
我有一顆殘酷的心?還是這顆心逐漸世俗,開始學習溫柔。
我沒有選擇的餘地。
生在一個大家庭,從小學習的就是彬彬有禮。我深知禮儀的重要,並且一生都對此深懷重視與敬意。不管我的內心如何,我從小就學會了,談吐禮貌,不可任。不管我私下裡做了多少任意妄為的事情,我表面上都是一個禮貌的人。可以說,我是虛偽的,也可以說,我從小就學會了,把裝在理的盒子裡。自我控制是我兒時的功課,並且藉著十六年的書法學習,漸漸養成了習慣。
我不僅在寫作中是一個旁觀者,有時候對自己,也是一個旁觀者。
這種意志力,很難說是好是壞。我只記得,在數年前,無意中看到美國女作家的書《心是孤獨的獵手》,我只翻開第一頁,看了廖廖數語,我就有哭的衝動,有淚的慾望。
我什麼也沒有做,只是平靜地對書的主人說:"這書不錯,能借我看看嗎?"
"你喜歡?"
"是的。"
"那就送你吧。"書的主人慷慨地道。
我拿著這本書,回到了家,每次看著看著,我就會把書放下。不是不想看,而是看了就覺得有一種說不出的難受。書中的孤獨與絕望,也許是我內心深處的一種映照。不管我用多少理,去控制我的,我都知道,之河必將在心底淌。它浩浩蕩蕩,不可阻擋。而不管這條河如何波瀾起伏,我也知道,它僅僅是的,必將服從我的意志,服從於我的思考。
這是人生。
也是一種命運。
心是孤獨的獵手?
亦或孤獨是人的宿命。不管是誰?!
我在孤獨中成長,並且在孤獨中承擔責任。
也許很多獨生子女都會有我這樣的受。在人生的道路上,有些事情我們無法選擇。我可以任,但是我必須回報社會與父母。我沒有兄弟姐妹,如果我毀了自己,某種意義上說,我等於毀了一個家。
我必須擁有理,擁有思考,讓我的人生有一種正常的軌跡。因為,它不僅僅是我的,也是父母的,是家庭的。我對此有責。
所以,有時候我開玩笑,說,我羨慕孤兒。
我對於漂泊天生渴望又天生反,我不羨慕旅行者,但我羨慕無家可歸的人。
但願父母看到這幾句話不會傷心。我沒有後悔與的抱怨。我說的是一種自由。一種真正的身心的自由。
因為我從小就明白,責任之重大。不僅對家庭,還有社會,還有人生。
還有一種價值。
只要我踏出了第一步,我就沒有回頭之路。
我的心朝著相反的小路而去,而我的身體,朝著大路邁步前行。
我走的又快又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