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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樓夢未完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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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哭向金陵”本來也有人釋為歸葬。

“衣錦”也就是壽衣。續書本來慣殺風景。

但是第一百十六回賈政談運柩回南,向賈璉說:“我想好幾口材都要帶回去,我一個人怎麼能夠照應?想著把蓉哥兒帶了去,況且有他媳婦的棺材也在裡頭,還有你林妹妹的,那是老太太的遺言,說跟著老太太一塊兒回去的。”

“好幾口材”此外還有趙姨娘,賈政口中當然不提。怎麼不提“你媳婦”第一百十四回剛死了的鳳姐?續書人也不至於這樣健忘。

也許鳳姐之死裡面還有文章。第一百十六回是舊本,第一百十四回不是。或者舊本缺鳳姐之死,至甲本已予補寫,安在第一百十四回。

太虛幻境曲文預言妙玉“風塵骯髒違心願,好一似無瑕白玉遭泥陷。”落風塵向指為娼。妙玉被強盜搶去,在第一百十二回,不是舊本,但是整個的看來,這件事大概與舊本無甚出入。被劫應賣入院,方應預言,但是隻說賊眾“分頭奔南海而去,不知妙玉被劫,或是甘受汙辱,還是不屈而死,不知下落,也難妄擬”於含蓄中微帶諷刺,因為剛寫妙玉懷“走火”第一百十七回是舊本,寫賈環賈薔邢大舅等聚飲,談起海疆賊寇被捕新聞。既然預備不了了之,為什麼又提?因為寫盜賊橫行,犯了案投奔海盜,逍遙法外,又犯忌,必須寫群盜落網。正說到“‘解到法司衙門審問去了,’邢大舅道:‘咱們別管這些,快吃飯罷,今夜做個大輸贏,’”打斷。下一回有大段缺文,想必就是在這裡重提這案件。劫妙玉的賊應當正法,妙玉本人卻應當“不知下落”才對。

至甲本業經另人補寫──百廿回抄本上是另紙繕寫附黏──改為即席發落。

“解到法司衙門”句下加上一段歌功頌德:“如今…朝裡那些老爺們都是能文能武,出力報效,所到之處,早就消滅了。”至於妙玉:“恍惚有人說是有個內地裡的人,城裡犯了事,搶了一個女人下海去了。那女人不依,被那賊寇殺了。”這大概是衛道的甲本的手筆,一定要妙玉不屈而死才放心,寧可不符墮落的預言。

續書人把秦氏與二尤都改了,只剩下一個襲人,成了甲本唯一的攻擊目標。脂本第六回寶玉“遂強襲人同領警幻所訓雲雨之事”至甲本已改為“遂與襲人同領警幻所訓之事”入襲人於罪。全抄本前八十回是照程本改脂本,所以我們無法知道原續書者是否已經改“強”為“與”但是因為甲本對襲人始終異常注目,幾乎可以斷定是甲本改的。

乙本大概覺得“強”比“與”較有刺,又改回來,加上個“拉”字“強拉”比較輕鬆,也反映對方是半推半就。又怕人不懂,另加上兩句“扭捏了半”等等。一定嫌甲本的“誅心之筆”太晦。

第一百十八回甲本加上一段,寫寶釵想管束寶玉,襲人乘機排擠柳五兒麝月秋紋。此後陸續增加襲人對白、思想、回憶,又添了個夢,導向最後琵琶別抱。嫁時更予刻劃。

舊本雖也諷刺襲人嫁蔣玉菡,寫得簡短。他的簡略也是藏拙,但是因為過簡,甲本添改大都在後四十回。有一兩段還好,如黛玉嗓子裡甜腥,才疑心是吐血。其餘都是疊架屋,反高。第一百十九回喜事重重,都是他添的,薛蟠賈珍獲赦,賈珍仍襲職。賈政第一o七回已襲賈赦職,隔了十二回後下旨,又著仍由賈政襲。舊本雖有“蘭桂齊芳”的話,是將來的事,中興沒這麼快,形同兒戲。

看百廿回抄本,如果略去塗改與粘籤,單看舊四十回原底,耳目一清,悲劇收場的框子較明顯。別釵趕考,辭父遙拜,這兩場還有點催淚作用,至少比一切其他的續紅樓夢高明。科第思想,那是那時候的人大都有的。至於特別信,筆下妖魔鬼怪層出不窮,佔掉許多篇幅,已有人指出。尤其可笑的,寶玉寶釵的八字沒有合婚,因為後四十回算命測字卜卦扶乩無一不靈驗如神,一合婚勢必打散婚事。

寫寶黛的場面不像,那倒也不能怪他。無如大多數的時候寫什麼不像什麼,滿不是那麼回事。如第一百十八回王夫人談巧姐說給外藩作妾:“…別說自己的侄孫女,就是親戚家的也是要好才好;邢姑娘我們做媒的,配了你二大舅子,如今和和順順的過子不好麼?那琴姑娘梅家娶了去,聽見說豐衣足食的,很好;就是史姑娘…”梅翰林家並沒出事,薛寶琴嫁過去自然衣食無憂。王夫人抄家沒抄到她頭上,賈政現是工部員外郎榮國公,一切照常,雖然入不敷出,並沒過一天苦子,何至於像窮怕了似的,開口就是衣食問題?

晚清諸評家都捧後四十回,只有大某山民說“賣巧姐一節,似出情理之外…”是因為續書人只顧盲從太虛幻境預言,不顧環境不同,不像原著八十回後慘到那麼個地步。

趙岡指出後四十回有兩處不接筍,如果是高鶚寫的,怎麼會看不懂自己的作品,不予改正?舊本也已經是這樣,不過較簡。第八十八回賈珍代理榮府事,應是第九十五回元妃死後的事,至第一o六回始加解釋:花名冊上沒有鮑二,眾人回賈政:“他是珍大爺替理家事,帶過來的。”甲本加上兩句:“自從老爺衙門裡有事,老太太們爺們往陵上去,珍大爺替理家事,帶過來的。”這裡漏掉兩個“太”字,應作“老太太太太們爺們”再不然,就是太讀紅樓夢,記得第五十三回除夕有“眾老祖母”、“賈母一輩的兩三位妯娌”出現,故云“老太太們”但是不會略去二位太太,還是“老太太太太們”對。甲乙本同。今乙本改正為“老太太太太們和爺們”抄本改文同今乙本,但缺一“們”字,作“老太太太太和爺們。”其實元妃喪事不僅是榮府的事,兩府有職銜的男女都要到陵上去──參看第五十八回老太妃喪。續書本錯了。

甲本作“老太太們”錯得很明顯,誰都知道賈府上朝沒有第二個老太太,而乙本沒有校正。如果甲乙本都是高鶚的手筆,這一段是高氏整理甲本時添寫的,自己的字句不會兩次校對都看不出排錯了。這一段似是別人補寫的,在高鶚前,可能是程偉元。

第一百十八回賴尚榮未借路費給賈政,賴家不安,託賈薔賈芸求王夫人讓賴大贖身,賈薔知道不行,假說王夫人不肯。接下文“那賈芸聽見賈薔的假話,心裡便沒想頭,連又輸了兩場,便和賈環借貸。賈環道:‘你們年紀又大,放著銀錢的事又不敢辦,倒和我沒有錢的人商量。’”隨即建議賣巧姐。程高本多出一段解釋──全抄本未照添──:賈環本是一個錢沒有的,雖說趙姨娘積蓄些微,早被他光了,那能照應人家?便想起鳳姐待他刻薄,要趁賈璉不在家,要擺佈巧姐出氣。遂把這個當叫賈芸上去,故意的埋怨賈芸道:“你們年紀又大…”這兩個不接筍處既經加工,怎麼會沒看出不接筍?實在不可思議。唯一的解釋是加工者也沒看清楚情節,因為後四十回烏煙瘴氣,讀者看下去不過是想看諸人結局,對這些旁枝情節,既不興趣,又毫無印象,甚至於故事未完或顛倒,驢頭不對馬嘴,都沒人注意。這是後四十回又一特徵,在我國舊小說或任何小說裡都罕見。除上述兩處,我也發現了個漏,鮑二與何三的糾葛。

來旺本有一個壞蛋兒子“在外吃酒賭錢,無所不至”(第七十二回)。續書不予利用,另外創造了一個周瑞的乾兒子何三,與鮑二打架“被攆在外頭,終在賭場過”也許續書人沒注意來旺的兒子,也許因為來旺強娶彩霞為媳,涉及賈環彩霞一段公案,不如不提。其實這都是我過慮,他哪管到這許多?用周瑞的乾兒子,是因為周瑞有個兒子,在鳳姐生酗酒謾罵,失手把壽禮的饅頭撒了一院子,經賴嬤嬤求情,才沒被逐,只打了四十(第四十五回)。那麼為什麼不就用周瑞之子,正好懷恨在心,串通外賊來偷竊,報那四十之仇?為什麼倒又造出個乾兒子?因為續書人一貫的模糊影響,彷彿記得有這麼回事,也懶得查。萬一周瑞沒兒子呢?說是乾兒子總沒錯。

竊案發生之夜,何三當場被包勇打死,竊去賈母財寶,向系鴛鴦經管,賈母死後殉主,只得由琥珀等“胡亂猜想,虛擬了一張失單”(第一百十二回)。回末忽雲:“衙門拿住了鮑二,身邊出了失單上的東西,現在夾訊,要在他身上要這一夥賊呢。”虛擬的失單上的東西,竟找到了,已屬奇聞。鮑二與何三不打不成相識,竟成為同黨。兩次實寫眾賊,都沒有鮑二,想有佚文。

趙岡與王佩璋發現高鶚補過兩次漏。第九十二回回目“評女傳巧姐慕賢良,玩母珠賈政參聚散”文不對題,只有講列女傳,玩母珠,沒有慕賢良,參聚散。乙本補上巧姐的反應,及賈政談母珠與聚散之理。

第九十三回水月庵鬧出風月案,賴大點醒賈芹必是有人和他不對。

“賈芹想了一想,忽然想起一個人來,未知是誰,下回分解。”下回不提了,沒有代。乙本改為“賈芹想了一會子,並無不對的人。”乾隆壬子木活字本,即原刻乙本,這兩處都沒改。高鶚並沒有補漏,是今乙本補的。

此外如“五兒承錯愛,”以為寶玉調戲她“因微微的笑著道,”原刻乙本同甲本。今乙本改為“因拿眼一溜,抿著嘴兒笑道,”變成五兒向寶玉挑逗。

第一o一回鳳姐園中遇鬼,回家賈璉“見他臉上顏更變,不似往常,待要問他,又知他素格,不敢相問。”甲乙本同。今乙本始誤作“鳳姐見他臉上顏更變,不似往常,待要問他,又知他素格,不敢相問。”乾隆百廿回抄本第七十八回硃批“蘭墅閱過”四字。楊繼振相信是高鶚的稿本,題為“蘭墅太史紅樓夢稿”俞平伯吳世昌都認為不是。自己的稿子上怎麼會批“閱過”?俞平伯傾向於乙本出版後,據以抄配校改舊抄本。吳世昌的分析,大意如下:前八十回──底本:早期脂本。

改文:高氏修改過的另一脂本抄本。

後四十回──底本:高氏續書舊本。

改文:高氏續書改本之一──先後改過不止一次。

“可以定為乾隆辛亥(一七九一)以前的本子,亦即程偉元在這一年付排的百二十回‘紅樓夢’全書以前的鈔本。”(“紅樓夢稿的成分及其時代””這就是說,是甲本出版前的一個抄本。既非高氏稿本,當然也不是他叫人代抄的,而是拿來給他鑑定或作參考的。想必他這個較早的後四十回改本也與後四十回舊本一樣傳。我看了這百廿回抄本的影印本,發現第九十二、九十三回的漏已經補上──“慕賢良”、“參聚散”、賈芹“並無不對的人”第一o九回柳五兒也“拿眼一溜,抿著嘴笑”第一o一回鳳姐遇鬼,賈璉變,鳳姐不敢相問,俱同今乙本。

第一o六回補敘賈珍代理榮府事,作“老太太太太﹝們﹞和爺們”也是照今乙本塗改的,前面已經提過,此外不能多引了。據此,這抄本的年代不能早於壬子(一七九二),原刻乙本出版的那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