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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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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是這樣的,珍克斯寶貝,』殺手這麼說:『他們想要掌管一切。對於他們來說,我們是叛徒。他們認為我們沒有當不死族的資格,而當他們造就一個新的血鬼,那是盛大的祭典。』『就像是一場婚禮嗎?』他們兩個笑得更厲害了。

『更確地說,』殺手說:『更像是一場葬禮。』他們的機車製造出太多噪音了。當然,在那棟房子裡的不死族一定聽得見。不過,要是殺手不怕他們的話,珍克斯寶貝也不會害怕。盧絲和提姆跑哪裡去了,去獵食嗎?

『重點是這樣的,珍克斯寶貝,』殺手這麼說:『他們的規矩森嚴,而且想要告知全世界,他們會在演唱會的那一夜逮住血鬼黎斯特。但是你知道嘛,他們簡直把他那本書當成聖經,使用他所撰寫的所有語彙:黑暗贈禮、黑技倆…我跟你說,那真是最愚蠢的事情他們既想要把那家夥活活燒死,但又把他的書奉為圭臬,像是《禮儀小姐手冊》、《艾莉郵報之類的》。』『他們不可能逮住血鬼黎斯特的,』戴維斯嗤笑著:『不可能,小子。你殺不了血鬼黎斯特,那是完全不可能的事。你知道嘛,以前有人嘗試過,不過失敗了。他簡直是一隻道道地地的不死九命貓。』『該死的,他們的目的地和我們一樣。』殺手說:『如果那頭不死貓要我們的話,那就加入他的陣營吧』珍克斯寶貝啥都不懂。她不知道什麼是《艾利郵報》或《禮儀小姐》而且我們不早就是不死者了嗎?況且,血鬼黎斯特幹嘛要跟『獠牙幫』混在一起?意思是說,他是一個搖滾巨星耶,要命!他很可能有著私人房車,而且他是個那個好看的家夥,無論是死是活,光是那頭死人的金髮以及要人命的微笑,就足以讓你衝上前去,把脖子伸出來貢獻給他!

她試著去讀血鬼黎斯特的書,關於所有不死族的歷史,以及迴歸太古時代的紀事。但是,那裡面有大多艱深的用字,沒多久她就睡著了。

殺手與戴維斯告訴她,現在只要她願意的話,她就能夠以飛快的速度閱讀。他們隨身帶著血鬼黎斯特的書,還有那本書的前傳。她老是搞不懂書名真正的意思,大概是介於『與血鬼對話』、『與血鬼談』、或者『與血鬼會面』之類的。有時候戴維斯會把其中的段落讀出來,怛是她還是不懂,真是的!那個不死族路易斯,或者管他是誰,在紐奧爾良被變成血鬼。整本書寫的都是香蕉樹葉、鐵門,以及西班牙青苔。

『珍克斯寶貝,他們什麼都知道,那些歐洲的血鬼。』戴維斯這麼說:『他們知道這一切是怎麼開始的,而且,他們也知道假設我們願意的話,可以永需不絕地活下去,直到數千年後變成石膏像。』『哼,那可真是不得了,戴維斯,』珍克斯寶貝這麼說:『以現在來說,要走進一家便利商店,同時避免讓那些人類瞪著沐浴在燈光下的你,已經是不可能的事了!誰要長得像石膏像呢!』『珍克斯寶貝,你不需要便利商店賣的任何東西。』戴維斯平靜地說。他真是正中要害。

不管那些書本的話,她倒是愛透了血鬼黎斯特的音樂。那些歌曲給予她許多觸,尤其是那首關於『必須被守護者』。關於古老的埃及女王與法老王雖然老實說,在殺手為她解釋歌詞之前,她壓就不懂那在唱什麼。

『他們是我們所有不死族的父母,珍克斯寶貝,懂嗎?我們每一個都來自於埃及女王他們的直系血統。他們之所以被叫做“必須被守護者”就是說如果你摧毀了他們,也等於摧毀了每一個不死者。』『黎斯特見過女王與父王,』戴維斯說道:『他在某個希臘島嶼護現他們,是以他知道了真相。籍著這些歌曲,他告訴每個人這就是真相。』『而且,女王與父王早就不會移動、說話,或者飲血,珍克斯寶貝。』戴維斯這麼說,他看起來非常地深思慮,幾乎有些悲傷。『他們就光是坐在那裡瞪著兩眼,持續了好幾千年。沒有人知道他們所知曉的一切。』『也許他們什麼都不知道。』珍克斯寶貝作嘔地說:『而且,這算哪們子的不朽啊!你說那些大都會的不死族可以宰掉我們,他們要怎麼樣做能成功呢?』『火焰與陽光就足以宰掉我們。』殺手以些微的不耐煩回答她:『不想聽的話就不用理會我。當然,你可以和大都會的不死族戰鬥,你可是很強悍的。但是,事實是,大都會的不死族會非常怕你,就如同你畏儷他們。只要是碰上不認識的不死族,你就得和他們戰鬥。這是不死族的千年規訓。』當他們離開聚會所的房子時,她又從殺手那裡得知一個巨大的驚喜:他告訴她開於血鬼酒吧的事情。那是在紐約、舊金山、以及紐奧爾良的某些光鮮場所。在那裡,不死族在後廂房秘密聚會,而那些愚蠢的人類在前面跳舞喝酒。在那裡,沒有任何不死族可以開殺戒,無論是大城市的漫遊者、古老歐洲的血族、或是像她那樣的蕩者。

『如果那些大都會的血鬼要對你動手,』殺手說:『你就跑到那樣的地方去避難。』『我的年齡還不足以進去酒吧呢。』她說。

那真是太絕了。殺手與戴維斯笑不可遏,從機車上摔了下來。

『口要你找到一家血鬼酒吧,珍克斯寶貝,』殺手說:『然後就丟給他們一道你獨家的“魔眼”說聲“讓我進去”就行啦!』沒錯!她是有對一些人施加過『魔眼』,要他們遵照她的指令行事,那當然沒有問題。不過,他們一群沒有誰知道血鬼酒吧在那裡,只是聽過它的所在地而已。當他們終於要離開聖路易時,她的腦中滿各種問題。

但是當她回到這個相同的城市時,她唯一在乎的事情只是趕快到那棟聚會房屋去。大都會的不死族,我這就來了如果她必須單槍匹馬地闖關,還真要有洗乾淨脖子的覺悟呢。

耳機內的音樂停止,錄音帶播放完畢。就在狂風怒號的景況,她無法忍受那股沈默。那個夢境又回返了:她看到那對雙胞胎,士兵們逐步近。耶穌!如果她無法把夢境擋開,切的場景就會像是重複播放的錄音帶一樣,再度上演開來。

以一手扶穩機車,她調整著夾克內的隨身聽,把錄音帶換面。『繼續高歌吧!老兄!』她說著。如果自己能夠聽兒的話,她會知道在風聲咆哮中、自己的聲音是微弱的嘶喊。

對於『必須被守護者』我們能夠知道些什麼呢?

有任何留給我們的解釋嗎?

要得,這是她的愛歌。這是她在槍炮城等著她母親回來時、邊聽邊入睡的那首曲子。並非歌詞讓她有什麼觸,而是他唱歌的模樣,就像是布魯斯史賓斯汀嚎叫入麥克風的嗓音,讓你心神俱裂。

那有些像是某種哼唱。但是黎斯特還是在其中對著她唱。而且,還有某種穩定的鼓聲,持續不斷地通達她的骸骨。

『很好,老兄,現在你是我身邊唯一的不死族。黎斯特,繼續唱下去吧!』再五分鍾就到聖路易。現在她又想起了母親,多麼奇異而可憎啊。

珍克斯寶貝並未告訴殺手與戴維斯,為什麼她要返家一趟。但是他們知道,他們瞭解一切。

她必須對她的父母下手,就在『牙幫』馳向西部之前。即使是現在,她依然沒有後悔。大概,只除了她母親死於地板上的那個奇異瞬間。

珍克斯寶目一直很痛恨她母親。她覺得母親是個真正的大蠢蛋,每天只會用粉紅貝殼與玻璃碎片製作十字架,然後到跳蚤市場,以十元的價格販賣它們。那些鬼東西的中央部位還上紅與藍珠子做成的扭曲耶穌像,真是醜陋無比,這地無比的垃圾。

不只如此,她母親的所作所為都讓珍克斯寶同到作嘔。上教堂已經夠糟糕了,還用那種和顏悅的德與人談,忍受丈夫的酗酒,對每個人都只有好話沒有惡言。

珍克斯寶貝一點也不賣帳。以前她常常躺在活動拖車上的臥鋪想著,要怎麼樣才會讓這個女人抓狂?要怎麼樣,才會讓她像一桶炸藥般地爆破開來?還是說,簡而一言之她就是大笨了?多年以來,珍克斯寶貝的母親早就不正眼看她。在她十二歲的時候,她對母親說『我已經做了,知道嗎?希望老天保佑,你知道我再也不是‮女處‬了!』不過,她母親不是掉頭他顧,就是用她空而愚蠢的眼睛往別處看,然後又回到她手邊的工作,對著自己哼著歌。她在做貝殼十字架的時候,通常都是如此。

有一次,某個從大都市來的人跟她母親說,她做的是民俗藝術。『他們把你當傻瓜看,』珍克斯寶貝這樣說:『你不懂嗎?他們本沒有買那些醜陋的東西!你想知道就我看來,那些玩意像什麼嗎?我告訴你好了,就像是十錢一對的廉價耳環!』她母親本一句話都不睬她,只是轉過來問道:『要不要吃晚餐,甜心!』那就像是一個看似打開、怛是永遠關閉的箱子,珍克斯寶目這樣認為。所以她就儘早離開達拉斯,不到一小時,就到了西達克堅湖。在那裡,她看到了甜老家鄉的悉標誌:歡來到槍炮城。我們與你同步擊。

當她到家時,她將哈雷機車停在拖車後回。沒有人在,她躺下來小憩番,黎斯特在她的耳邊唱著,而那個燒燙的熨斗在她手遺待命。當她母親一進來,就頭砸去,碰地一聲,謝謝你,老媽,任務達成。

然後,那場夢境出現了。奇怪的是,當它開始的時候,她甚至還沒有睡著。就像是黎斯特的聲音消去,而那個夢境一口氣把她拖進來:她住一個充滿陽光的地方。那是山崖的其中一邊,那對雙胞胎就在那裡,美麗的紅髮女子。她們如同教堂上的天使一樣,合掌跪下。有一大群人就在周圍,穿著聖經人物的那種長袍。接著,音樂開始演奏。那是某種詭異的擊聲,以及號角吹奏的聲響,像是哀悼的音樂。但是,最可怕的部分是那具死屍,躺在石上被燒焦的女屍。她就躺在那裡,看上去就像是活活被煮爛!旁邊的兩個盤子,擺著的是一顆肥大的、心臟與一個腦髓。沒錯,心臟與腦袋。

珍克斯寶貝被嚇醒了。最敗的是,她的母親剛好站在門口。她跳起來,把熨斗重重地砸向她母親的腦袋,直到她不再移動。真的是頭癰擊。這樣的程度應該早就死人了,可是她母親還沒有死!然後,就是那個瘋狂的瞬間。

她的母親躺在門邊!即將死去,瞪視署她,就像是後來她老爹的樣子。珍克斯寶貝大剌剌地坐在椅子上,一隻腳擱在椅臂上,手肘託著臉,玩著髮辮,等待著她母親翹辮子。她一邊想著夢中的雙胞胎,以及那具屍體,那兩個盤子上裝的東西。到底是什麼意思呢?不過!她大部分的注意力還是集中於等待。快給我死,你這個愚蠢的‮狗母‬怏死掉,我可不想再砸你一次!

即使是現在,珍克斯寶貝也搞不清楚發生了什麼事。彷彿是她母親的思維轉變了,變得廣闊巨大。也許她已經浮在天花板上,就像是那時候,珍克斯寶貝怏要死去、還沒有被殺手救起來時。不論如伺,那股意識真是大驚人了!完全不得了,她母親好像知道所有的事情,包括所有的善惡是非,以及真愛的重要。那是真正的愛,不是那些不喝酒、不菸、向耶穌祈禱之類的規則。那不是傳教的玩意,而是驚天動地的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