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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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珍一下子跪在沈皓面前,企圖挽回,珍珍拉住沈皓的手:“好哥哥,原諒我吧,都是因為你不理我,你不愛我,所以…”不等珍珍把話說完,沈皓一把甩掉珍珍的手:“這就能成為你放蕩的理由?”珍珍急忙解釋道:“不是,不是你想的那樣。你不愛我,所以我想找一個我能夠愛他,他也愛我的男人。可是,在他們的身上,我都找不到和你在一起的那種覺。請你相信我,我只愛你一個。”珍珍邊說還邊把手伸向沈皓的那個部位。
殊不知這一碰,更把沈皓的怒火燃燒到了極點:“別碰我,你剛剛和他發生了,現在還來碰我?”珍珍依舊跪在地上,還想解釋些什麼。
沈皓轉過身,朝門口走去,珍珍用膝蓋在地上走了兩步,卻沒跟上去意已決的沈皓的步伐。
沈皓打開門,頭也不回的,走了出去,重重的摔上了門。
沈皓看著楚楚還給他的那枚戒指,忽然覺得自己很,好端端的了心竅,對珍珍動了心思。越想越噁心,和一個不知被多少人上過的女人,親熱了那麼多次。還親過她的嘴。
那種女人,還不如公車,上公車還得買票呢。簡直就是公廁。(旁白,旁白,非沈皓心裡活動。)想到珍珍,他又不自覺的想起楚楚。
第一次帶楚楚通宵的那個晚上,楚楚仰起臉,看著他的眼睛,認認真真的對他說:“我想,把我的第一次,給你。”為什麼自己的母親,不能接受一個那麼好的女孩,而非要把他和那個爛七八糟的珍珍扯在一起呢。
哎。
沈皓忽然覺得自己很過分,面對那樣一個女人,都沒狠下心來打她一下。他上次居然為了分手的事,打了楚楚一個耳光。想著想著,他狠狠地了自己一個嘴巴子。麻木了,一點都沒覺。
心好疼,前兩天竟然跟楚楚說出那樣的話,肯定又狠狠地傷到她了吧。
沈皓真是有把自己颳了的心了。
沈皓重新戴上了楚楚還給他的那枚,刻有楚楚名字的戒指。並把楚楚曾經戴過的那枚,一併套在了小指上。一個大男人,一隻手戴著兩枚戒指,很搞笑的樣子。
想想有什麼比自己更搞笑的呢,沈皓自嘲的笑了笑。…這個時候,楚楚也在覺得自己很搞笑,因為那個貞子大小姐的口碑,大家早就有所耳聞,沈皓居然拿貞子和自己比,還把自個給比下去了。
當初要知道,如今沈皓會產生這種想法,打死她也不跟沈皓來一腿。
楚楚也拿沈皓和鵬鵬比了一通,最後覺得還是鵬鵬好一點。
畢竟鵬鵬沒踹(不要)過她,沒打過她,更沒從心裡鄙視過她(把她從珍珍那比下去,默認為遭到鄙視)。
暈,有這樣對比的嗎?
…
女人受傷之後,通常分為兩種。一種表現為,一種表現為恨嫁。呢,就是說,有過男人傷害她了,她就要傷更多的男人,比如珍珍。恨嫁呢,就是說,有過男人傷害她了,她往後就不怎麼相信男人了,不打算再找對象了,比如楚楚。
其實楚楚也倒黴的,初戀碰上個鵬鵬,,搞np。
再戀吧,還以為碰上個好的呢,還不如鵬鵬呢(剛才就對比過了)。
楚楚對鵬鵬呢,就是心死了,死心了,不愛了,還能做朋友。
楚楚對沈皓呢,是恨。原本好容易放下了那份恨,沈皓居然說;“可我再次遇見你,忽然覺得你有些陌生。”恨,恨你!
此刻,楚楚對沈皓的覺是恨,由愛生恨。
沈皓對楚楚的覺是愧疚,是抱歉。
抱歉自己一次又一次的傷害楚楚。
他曾經想把傷害降到最低,而今卻把楚楚傷靛無完膚。
他不僅僅打了楚楚的臉,更撕裂了楚楚的心,如今,又一次的給她撒了把鹽。
真不知道自己怎麼說出這麼不要臉的話‘可是漸漸的我發現,我開始依賴她了。我說不出那種覺,不知道是不是愛。我原本以為,我只愛你一個人,我怎麼也不可能放下你。可我再次遇見你,忽然覺得你有些陌生。也許,真的是時間和距離,把我們疏遠了。’上天再給我一次機會,讓我換換臺詞好不好?
…
自從沈皓和楚楚分手之後,沈皓回家的次數,漸漸增多了。
不只是在每週的週末,就連平時,一有時間,沈皓就回到家裡,呆在自己的小屋裡。
沈母看到自己的兒子瘦了整整一圈,人也變得黃黃的(皮膚的顏哈,不要想歪了)。聞到兒子身上瀰漫的煙味,和酒味。
心痛。
沈母走進沈皓的小屋:“兒子,喝點蜂水吧,解酒,養胃。”說完把水杯放在沈皓的頭櫃上。
當她轉身離開的時候,沈皓卻拉住了母親的手“媽,坐這兒,陪我說會兒話吧,我很難過。”很久沒和兒子坐在一起領了,有些‘受寵若驚’的覺。
是啊,我們長大後,又有誰,坐在邊,和母親領呢。
沈皓幽幽的說:“我和楚楚分手了。”沈母應了一聲:“嗯。”雖然這是她最想要看到的結果,可是當她看到兒子的狀態,沈母並沒有表現出狂喜。
沈皓接著說:“當初為了和她徹底分手,為了讓她對我死心,我打了她一巴掌。”沈母嘆了口氣,說:“孩子啊,媽媽雖然叫你們分手,可我沒讓你打她呀。”沈皓繼續說道:“我現在後悔死了。”沈母看到兒子傷心地樣子,緩和了語氣對沈皓說:“算了,以後找個機會,彌補一下吧,打人是不對的。我和你爸爸在一起這麼多年,他說都沒說過我一句。打人,你真的有點過了。”沈皓自嘲的笑了笑:“沒機會了。她現在恨死我了。我跟珍珍上了。”聽兒子說他跟珍珍上了,沈母打心眼裡高興,這正是她最想看到的結果:“你現在和珍珍在一起了,真好,那你為什麼還這麼難過。”沈皓接著說:“媽,你不瞭解珍珍。她,她和很多男人上過。就在跟我上之後,還和4,5個男人有染。那天我還抓了一個,真髒。我現在真覺得噁心。”沈母皺了皺眉頭:“沒想到珍珍是這樣的女孩子,真沒看出來。”沈皓傷心地說:“在我剛剛對她產生一點好,打算好好愛她的時候…,我真的不知道,我現在為誰而難過,為楚楚,為珍珍,還是為了我自己。媽,楚楚是個好女孩,可我一次次的傷害她。前幾天我碰見她時還告訴過她,我愛上了珍珍。媽,我現在,好難受。”沈皓一邊說,一邊出了眼淚。
打從記事起,沈皓就不曾哭過,可是最近,他已經哭過幾次了。
沈母攬過自己的兒子:“兒子,都過去了,讓她們都過去吧。”沈皓像個小孩子一樣,抱住自己的媽媽,哭出聲來。
這個時候,沈母不是一位成年男子的母親,而是一個犯錯的小孩的媽媽。
為楚楚?為珍珍?還是為了自己?
沈皓自己都不知道。…沈母不忍看到自己的兒子如此難過,她決定妥協。沈母趁兒子睡的時候,從兒子的手機上找到了楚楚的號碼。…當沈母,見到楚楚的時候,忽然明白了兒子的心。
楚楚,給她的覺,就是一塵不染。
楚楚長得不能用漂亮來形容。是的,可能有很多女生要比楚楚更漂亮。
楚楚是那種,讓人看一眼就雄,就心動的女孩。乾淨,透明。眼睛清澈,還有點藍,眼裡就像含著水(強調一下,楚楚沒帶隱形眼鏡,更不是沙眼啊。只是形容眼睛通透,據說,嬰兒的眼睛都是藍的,不確切啊)。
楚楚和沈母約在了學校對面的“老朋友”是啊,就是學校對面的那家,沈皓每週都會帶她吃的“老朋友”如今卻也物是人非了。
見到楚楚遠遠地走來,沈母上前去:“你好,你就是楚楚吧。”雖然,不曾見過楚楚,雖然,從未向兒子問起過楚楚的長相。當沈母站在‘老朋友’門前,一眼就從來往的人堆裡,認出了楚楚。那是一種溫馨的覺,一種似曾相識的溫馨。
難怪兒子,當初非要認準楚楚不可。連自己的心,都被楚楚牽動了起來。
看到眼前這個端莊、貴氣的中年婦女,想起電話那頭的那個聲音,加上她詢問自己的名字,楚楚也確定了,眼前這個婦人的身份。這是沈皓的母親。只是楚楚尚不明白,她怎麼能一眼認得出自己。這難道是所謂的緣分?
呵呵,有什麼緣分,若真有緣分,我們,就不會走到今天這個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