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不在班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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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聖的教堂裡,新郎正緊張地等待著結婚儀式的開始,稚的臉上難以避免的有一些緊張,我望著這個年輕的新郎,心中苦澀無比,因為他正要娶的,正是我最愛的女人。
大概是時間到了,禮堂裡響起了那神聖莊嚴的婚禮進行曲,隨著大門緩緩打開,我見到了她,雖然消瘦了不少,卻顯得更加嫵媚了一些。
此時正穿著潔白的婚紗,被她的母親欠著手,緩緩進入了禮堂。阿姨也老了很多呢,想起剛見到她時和現在一比,簡直判若兩人。
當年的阿姨,是個難得一見的大美人,就算是穿著很樸素的衣服都難掩麗,卻因為不幸的命運,變得看不出才只是不到五十的女人,臉上刻滿了歲月摧殘的痕跡。
眼神一轉再次看向了她,那個曾經讓我瘋狂讓我刻骨銘心的女人,這一刻她是否真的幸福呢?在她的臉上看不出她現在的心情,只是平靜地看著正在前方等候著的新郎。
當她的母親把她給了新郎,二人手牽手走向神父的時候,我有種想衝上去拉住她的手,逃離這裡的衝動,但是我知道我並沒有這個資格了,既然給不了她幸福,又怎麼能妨礙她的生活?
隨著眾人祝福的目光,二人緩緩走到了神父跟前,男方的親友點起了兩旁的蠟燭,儀式便要正式開始了,神父清了清嗓子,大聲道:“各位來賓,今天我們歡聚在這裡,一起在見證侯志先生和丁玲小姐的婚禮。
婚姻,是愛情和信任的昇華,它不僅需要雙方一生一世的相愛,更需要一生一世的相互信賴!今天,侯志先生和丁玲小姐將在這裡向大家莊嚴宣告他們向對方的愛情和信任的承諾!”來賓們開始鼓掌,我卻躲在角落裡,痛心地看著這一幕。掌聲停息後,神父再次道:“侯志先生和丁玲小姐,現在請你們向在座的各位宣告你們結婚的心願。
首先,侯志先生,你是否願意娶丁玲小姐為,無論在順境或逆境,富裕或貧窮,健康或疾病,快樂或憂愁,你都將毫無保留地愛她,對她忠誠直到永遠?”新郎興奮地答道:“我願意!”神父面向丁玲道:“丁玲小姐,你是否願意嫁給侯志先生作為他的子,無論在順境或逆境,富裕或貧窮,健康或疾病,快樂或憂愁,你都將毫無保留地愛他,對他忠誠直到永遠?”丁玲微微抬起眼,輕輕答道:“我願意。”神父示意旁邊戒童遞上戒指道:“這裡有兩枚戒指,它們是婚姻的象徵,完美的圓環代表生命和愛,象徵永恆的愛情。現在請侯志先生把戒指戴在新娘的手上。”新郎迫不及待地取了戒指,抬起丁玲的手,把戒指戴在了左手的無名指上,並捧起丁玲的左手,在手背上吻了一下。
“現在,請丁玲小姐把戒指戴在新郎的手上。”旁邊準備已久的伴郎,把戒指遞給了丁玲,新郎主動把手伸給了她,於是她幫新郎也戴上了戒指。神父道:“現在,侯志先生,你可以親吻你的新娘了!”當誓言之吻進行時,新郎抱起丁玲的,二人漸漸靠攏時,我再也無法看下去,心中的痛讓我忍不住轉頭,偷偷從教堂的側門走了出去,後面的儀式還在舉行,可我卻無法做到淡定地祝福新娘。
走到了教堂的院子裡,相比裡面的人聲鼎沸,這裡顯得無比冷清,我默默出一支菸點上,平復著心中的傷痛,我的愛人啊,從今起便是永別。
雖然不願,但你還是將從我的生命徹底消失。一個人在外面著煙,不知不覺竟然覺得這一幕有些悉,好像本某部電視劇的情節,但電視劇的主角在靈的幫助下,穿越回去了。
通過不懈努力,最終讓新娘動並且逃了婚。我卻連穿越回去的勇氣都沒有,如果真的再來一遍的話,我就真的能和丁玲在一起了嗎?我真的不知道,漸漸地,思緒回到了當年,和丁玲在一起的一點一滴都一直在我心裡從未忘卻。
初識丁玲,我還是個小學生,和一般男孩不同,小時候的我比較內向,其實是因為父親做生意初期不順利的原因,總是轉校。剛認識一些朋友,說不定明天就要重新來了。
那天是我剛剛轉到新學校不久,因為和同學格格不入,在放學前的課外活動時選擇了一個人提前回家。因為新家離學校很近,我決定一個人慢悠悠地走回去,於是在一條小路上,我第一次遇到了丁玲。
雖然當時只有十來歲,但我清晰地記得見到丁玲時的覺,當時她正在逗一隻狗,夕陽下她的側臉顯得又溫柔又美麗,連情竇未開的我都在一瞬間覺到她的不同,讓我在一瞬間為之著。
少女發現了我的存在,衝我微微一笑,開口道:“一起來玩狗狗吧!”我當然接受了她的邀請,其實小時候的我是很怕狗的,因為當時的狗大多數都是比較大個的土狗。
不像現在大多是寵物狗,但是這隻狗還是幼崽,其實最主要的還是被少女所引。狗狗蜷縮在地上,看起來好像是餓得走不動了,少女買了一個燒餅正在餵它。
“這隻狗,是你養的嗎?”我試探地問道。
“沒有啊,只是路過看到。”少女看著狗狗進食,一邊答道。
“哦,你喜歡狗狗嗎?”我接著問。
“嗯,喜歡!”她開心地答道:“狗狗是我們的好朋友呢,你呢?你喜歡嗎?
“”我怕狗呢…它們常衝我叫。
“我老實地答道。
“哈哈…”少女開心地笑道:“小膽鬼,其實狗衝你叫,不一定是不喜歡你的。”
“是嗎?”我疑問道:“你怎麼知道?”
“下次,你就看狗狗的尾巴,如果是在搖的,那說明其實它是喜歡你的。如果尾巴翹起來了,那你得小心了,那便是真的要咬你了。”我還從來不知道有這樣分辨的辦法,恍然大悟道:“原來是這樣,以後我就可以看看了,謝謝你。”少女笑眯眯地看了看我,突然朝我伸出手道:“我們做朋友吧,我叫丁玲,你呢?”她的大方,得我反而有些不好意思起來,但其實內心是很想和她做朋友的。
雖然當時的我還從來沒有過女朋友。
“我叫…我叫黃桃。”我有些慌張地握住了她的小手,第一次握女孩子的小手,軟得讓人不可思議。
“黃桃?哈哈…”聽到我名字的丁玲笑得前俯後仰,逗我道:“還有人叫這樣的名字啊,你爸爸還真是有趣呢。”
“不是的。”我鬱悶道:“這名字是我爺爺取的,他說什麼大俗就是大雅,我也不懂是什麼意思。”
“算了,不過這名字還真好記的。”丁玲笑道:“黃桃,以後我們就是朋友了。”
“嗯…”二人和狗狗玩了很久,只到太陽快要下山,才依依不捨地告別了這隻狗,分別在即,原本內向的我竟然鬼使神差地朝丁玲道:“你家在哪裡,我送你回去吧。”丁玲聽到我的話,開心地答道:“好啊,我家就在前面不遠,你家在哪呢?”
“這麼巧?”我高興道:“我家也在附近呢。”
“那以後你再來找我玩吧!”丁玲道。
“為什麼是我來找你,而不能是你來找我啊?”我奇怪地問道。
“傻瓜!”丁玲笑道:“因為我是女孩子啊,當然應該是你這個男孩子來找我了。”
“是這樣嗎?那我知道了。”我似懂非懂地答應下來。我陪著她慢慢地走,因為確實比較近,很快就到了目的地。丁玲指著一幢四層的樓房,對我說道:“到了。
我家在二樓,我就住在那個窗口的房間,下次你找我的話,就在這裡喊好了,對了,朋友們都喊我叮噹,你找我的時候也這麼喊吧,別讓我爸爸知道。”
“叮噹?就是那個機器貓?”
“不是!”丁玲竟有些惱怒,糾正道:“是叮噹,不是機器貓!不許喊我機器貓,不然我就不理你了。”
“知道了…”於是她上樓,我也轉身回家。自那以後,我便常常去找她玩,很快就知道了其實她和我同校同年級,只是不在一個班而已,她的教室就在我的樓上。
小孩子的活動簡單而單純,丁玲是個活潑開朗的女孩,她喜歡玩的東西有些和男孩子一樣,比如一起去爬山,一起在外面廝混,一起玩任天堂的紅白機。就這樣,我和她很快稔了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