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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說王副市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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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住了嘴,乖乖的低頭吃起飯來,我看著月,不由的想到了靜,想到如果是靜,這時候她一定會說:“哼,一對狗男女,也不知學好,累死你們!”想到靜像月這麼大的時候,就已經學會用我們的醜事威脅晨:“媽,你再這麼嘮嘮叨叨的,我晚上就去敲你們的門,讓你們這對狗男女幹不成好事!”我溼了眼。

“爸,”月紅了臉:“你老盯著我看幹什麼啊?”

“沒事,只是忽的覺得小月長大了。”我笑笑說。

又想她姐姐是不是也是這麼乖巧,這時,外面傳來開門聲,過了會兒,一個女孩冷著臉走了進來,站在餐廳門口。

“姐。”月衝著女孩說。

“小怡,快坐下,吃飯了麼?去給你拿筷子。”峰媽媽說。

“媽,”怡只是盯著雁,說:“你到底要考慮到什麼時候?!”女孩短髮、t恤、牛仔褲,情與她妹妹反差太大,我一時愣在那裡。雁看了看我,又對著女孩說:“小怡,咱們到屋裡說好麼?”

“就在這裡說!”女孩眼裡帶著刀子看著我:“媽,我要你當著他的面把事說清楚!你到底帶不帶我跟妹妹走?!”女人不說話。

“你都答應了的!”女孩溼著眼吼起來:“他什麼不記得了。

他那都是騙你的媽!你別再聽他騙了,他以前怎麼對咱們的你難道都忘了?!”

“你爸真的跟以前不一樣了小怡,你別這麼動好麼,來,先吃飯。”峰媽媽說。

“媽,你要還是我們媽媽的話,今天就帶我們離開這個家,到姥姥那邊去!”

“姐!”月溼了眼:“你別說了。”雁沉默著。

“好!好!你不帶,我們就自己走!”怡咬著牙,上前去拉月的手:“走妹妹,跟姐姐走,咱們去跟姥爺姥姥過!”

“姐!”月給女孩拉起來,向門外拖,月手把著桌腿,哭著說:“姐,我要跟爸爸媽媽過。”

“他不是你爸,他是個禽獸!他早晚會害了你的,妹妹,你跟姐走!”

“姐,我不想走。”月哭,女孩接著拖,形似瘋狂。我上前把女孩的手從月身上拿開,女孩瞪著我,大吼:“你別碰我!”我鬆開女孩的手,呆了呆說:“小月說了。

她不想走。要走你自己走。”女孩咬著牙,抖著嘴,看著我,又去看雁,吼:“你們早晚會後悔的!”女孩說著轉身衝出了餐廳,過了會兒,外面大門又響起“嘣”的一聲。

老馬是個退伍軍人,以前跟著峰姐夫幹,後來成了峰的專職司機。開車的時候,老馬最喜歡聊的是他當兵時候的事兒,當兵時候的事兒裡,他最喜歡講的又是某次喝酒後單挑別的班的五個“兔崽子”把“兔崽子”打的抱頭鼠竄的故事,這個故事不知道以前的峰聽過多少遍,這些天有限的時間裡我斷斷續續聽他講了三遍,第四遍的時候,我只好提醒他我聽過了。

去黃灘旅遊區我老家的高速路上,老馬難得沉默著開著車,我沉默著坐在後座上,想著早晨的事情,怡走後,我挨個問雁,問月,問峰媽媽,問她們我以前到底做什麼事,能讓自己的親生女兒那麼對我,她們都不吭聲。

下了高速路,車子馳進一座小城,是我家鄉所在的地級市,我高中三年在這裡度過,記得位於市區東側那所學校裡我跟一個初中的女同學通過三年的信,在高考的前夕得到她跟中專學校裡的同班同學初戀的消息,在我詢問我們關係的時候,她給了我十頁信紙的解釋,內容早淹沒在以後的子裡,主題仍記得,她說她只把我當親哥哥一樣看待。

原來當初街邊黑暗裡的那些親吻只是小妹妹對大哥哥的,她初中畢業前給我親手寫的“永記君,勿忘我!”的卡片裡的“君”也原來只是親哥哥的意思。

我的語文確實是語文老師教的,我想我也確實有些對不起他們。車子穿過市區向南,在開往海邊的路上,經過一條寬得離譜的柏油路,老馬在前面開玩笑說這她媽哪裡是路,簡直就是個飛機跑道,把電線杆子去了能並排同時起飛兩架客機。我沒笑,因為老馬的玩笑一點不好笑,因為這她媽本就是實事。

這條路是我在上初二的時候上面修的,開始的時候僅有現在的五分之一寬,記得路修好後我還為路邊的小樹澆過水,喝過水的小樹又在兩月後給人連拔起,因為上面說路要拓寬,在以後的一些年裡,路又相繼拓了幾次,到達能跑兩架飛機的寬度。

對於這件事,按一位朋友的話講,就是一要佩服規劃局領導的智商,二要佩服市裡官員撈錢的臉皮。

我仍記得路修好後,學校師生全體出動給路旁新植的白樺樹澆水的那個黃昏,我與那個女孩分在一組,澆水的時候,我的沉默伴著她的沉默,我的手心第一次偷偷搭上她的手背,她暈紅的臉映在晚霞裡,那種美很難形容。

初二初三兩年的往,以及高中的三年書信,讓我對我們的戀情沒絲毫懷疑。那封信毀了我的高考,毀了我所有的自信,讓我懷疑“愛”這東西,即使在我進行晨身體的那一刻,也懷疑是不是有一天,晨也會把我們之間的情全否定掉。

我不敢再全心去喜歡一個女人,那件事讓我在內心裡築了一道殼,讓自己能夠在再次被否定之後,不再受那麼大的傷。我沒法跟晨說出一切。下了柏油路,車馳進一條土路,養我的村莊在路的盡頭。

老馬在村頭停了車,我坐在車裡,遠遠看著我家屋頂的縷縷炊煙,想著我媽現在應該正在作晚飯,我爸應該在灶前幫著燒火。

想著他們臉上失去兒子的的悲傷不知去了沒有,是不是已經能夠像以前一樣為生活裡的芝麻大小的一點趣事便開懷的大笑。

我下了車,走進了村子,在家門前徘徊了許久,又默默走開,在泥濘的衚衕裡走著,遇到鄰居家王伯伯的小孫子,遇到三叔的兒媳婦,遇到二嬸家的狗,他們與我默然相對。

我穿過一片楊樹林,來到村東邊一條小河,我坐在河邊,默默看著河水。河的名字叫“新河”由於發音相像的問題,記得小時候很長時候以為它的名字是“西河”一直奇怪村東邊的河為什麼能叫西河。據說村裡以前另有一條河,後來為了灌溉方便,把舊河改了道,新挖了一條,就起名叫“新河”記得小時候,經常一個人坐在河堤上。

看著遠處的山連著天,想著山後面應該有另一個世界。如今新河變舊河,我卻由孤僻變孤獨。

從懂得了人情世故那天起,我就時刻想著哪天能離開養育自己這個村莊,想著能去到山後面另一個世界,後來,自高中開始,就開始在家鄉外的另一個世界生活,卻在那個世界裡一天天體驗、增加著自卑

“兒子,好好唸書,將來做個城裡人,別像爸這麼沒出息,只能一輩子下地種田。”這是我爸打小鼓勵我的話,他也許不知道,他對自己出身的自卑已經遺傳給了我,當我開始鄙視自己的自卑的時候,已經來不及,已經進了骨子裡,隨著血在身體裡。

作為城裡人的晨不乎我的出身,她也許是對我們鄉里人的純樸有著發自內心的好,我一直把那當成一種對我的施捨。

而我又痛恨別人對我的任何施捨。我從來沒有跟晨說起過自己的這個心結,因為我討厭這個自卑的我,我不想把自己討厭的一面讓晨知道。

我鄙視著自己的自卑,卻在內心裡一直把緣由賴到自己的父母身上,敷衍著他們對我的每一句教導,拒絕讓他們再影響我,拒絕與他們作任何情上的,到今天,當我回到家門口,當我要以另外一張面孔出現在他們面前,我卻找不到與他們的任何一句話一件事,讓他們確信我是他們的兒子。

他們生了我,而我只是用自己的死讓他們傷心。結婚之後,我把力全放到了無休止的工作裡,我要證明一個農家孩子並不比城裡人差多少,要證明自己並不比那些有家族背景的人差多少,多年的掙扎之後,我卻沒有在現實裡找到自己想要的答案。

不知從什麼時候開始,我把晨很天裡的那個電話問候當成理所當然,把晨默默作好飯給我端上當成理所當然,把晨默默給我摺好衣服打好行李當成理所當然,把晨在家裡每一天的等候當成理所當然。

我忘了自己作為丈夫、爸爸的本份,不肯多拿出一分鐘去呵護那個原本美滿的家庭。我陷在自己的世界裡,陷在對靜的超出父女情的自責裡,陷在對自己命運的掙扎裡。

對晨每一句的勸置若惘然,對晨漸加深的落寞置若惘然。我恨晨的背叛,恨著她在別的男人身下的每一句呻

可我又知道,正是我這個所謂的好老公毀了晨,是我這個自以為的好爸爸毀了那個家庭,卻到死的時候仍以好丈夫、好爸爸自居著。我只是個自私的男人,在這個醜陋的世間萬幸得到了一個天使,卻讓她在我的自私裡折了翅膀。

夕陽映在河面上,閃著金燦燦的光。我呆呆看著那片光。一個男人手裡拿著魚抄與一個男孩從我眼前的河水裡淌過,踏著水聲向下慢慢遠去。暮中,隱約飄來兩人的對白。

“爸,那人是不是個傻子啊?”

“噓!”

“爸,那麼大的人了,不是傻子怎麼能哭成那樣,也不害臊…”

“噓!”回到城裡已經近半夜,老馬在別墅前停了車,我沒下車,只是看著二樓房間的燈光發呆。老馬回頭看我,說:“王副市長,還要去哪兒?”我呆了呆,扭過頭看著他說:“老馬,你是誰的人?我姐夫的?老錢的?還是我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