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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二章:信口雌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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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雪在廚房裡優雅的做著午飯,屋裡瀰漫著飯菜的香味,渾身舒泰的江楓拿出了自己的手機察看信息。一回到武漢,江楓的手機裡收到了大量的短信和未接電話,回來後就想著來見韓雪,也顧不上處理。現在滅火了,也就閒了下來,江楓躺在上看著手機裡的短信。不看不知道,一看嚇一跳,很多都是原刑警大隊的教導員鄧明打來和發來的,鄧明的打來的未接電話和短信,讓他想起了自己還是一個警察。江楓翻看了一下短信,好像是出了大事,鄧明很著急。江楓此時哪有心思去理會這些事情,刑警大隊隊長這個職位對他來說完全是大材小用,他已經找到了自己的位置,不再理會這樣的信息!但是鄧明和他情不錯,算得上是夠義氣的兄弟,就是膽小怕事,做事起來顧慮很多,是個謹小慎微的人!

鄧明是個老幹警,腦子很靈活,也因為太靈活所以幹不出什麼驚天動地的業績,四十多歲才熬到了這個位置上,也很不容易!

“老鄧,你找我有什麼事情?”江楓撥通鄧明的電話道。

“哎呀,江楓,你跑到哪裡去了?隊裡出大事了!”鄧明一聽是江楓立刻大叫了起來。

“現在治安這麼亂,哪天不出事?”江楓道。

“這次不一樣了,事情鬧的別很大!”鄧明焦急的道:“你趕快回來處理吧?我頂不住了!”

“我還停職呢?”江楓道。

“分局已經恢復你的職務了,你還是趕緊歸隊吧,我真的沒有辦法了!”鄧明道。

“好!我回去看看再說!”江楓爬起來就穿衣服,他發現自己是穿著便裝來的,警服沒帶,看來要到警隊宿舍才能拿到。江楓來到廚房道:“我不在這裡吃了,隊裡有事,要我回去!”

“你復職了嗎?”韓雪試著鍋裡的湯道。

“是啊!真是太戲劇化了!”江楓摟著韓雪道:“最近警察隊伍出了什麼大事?”

“那就大了,幸虧你不在崗位上,你們分局的警察打死了一個學生!這事鬧的很大!”韓雪道。

“這是怎麼回事?”江楓奇怪的道。

“你自己上網看唄,一搜幾萬條都是這樣的新聞,關鍵字,警察,打死人!”韓雪道:“還是吃了飯再去吧?”

“人們警察為人民,公務要緊!我去看看到底是怎麼回事?”江楓吻別韓雪下樓,在機車的電腦一搜關鍵字,搜出來的導航條呼啦啦的全是警察打死人的事情,江楓隨手點了一個進去,在“長江網”的新聞頁上看到這樣的報道:近,六名警察在本市一酒吧門口與在校學生髮生鬥毆,六名身著便裝的警察和四名體育學院在校生鬥毆,導致一名青年死亡。警方在當天的發佈會上介紹,目前基本查清了案件的起因和過程。6月11晚間,市公安局直屬公安處刑警大隊副大隊長盧大偉,招待來武漢的同學,同時邀請市公安局毒支隊民警李鑫宇等四人參加。飯後,六人分乘兩輛轎車於22時許來到“滾石迪廳”由於站在“滾石迪廳”前的林小松和夥伴認為李鑫宇在酒吧門前起車速度過快,驚嚇到了女友,隨後與盧大偉等人發生口角。經門口保安勸解後,雙方等人進入酒吧。在酒吧內,雙方再次發生廝打後又打到門外。在盧大偉、李鑫宇等受傷並講明身份的情況下,林小松仍然不住手,雙方再次廝打在一起。22歲的大學畢業生林小松跑到地鐵工程鐵護板處後死亡。其真正死亡原因待屍檢後才能認定。目前涉案民警已經被立案調查中。

“盧大偉,這個小子怎麼這麼不理智?一方是六個人,全都是警察,另一方是四個普通的年輕人。更重要的是,其中一名22歲的大學畢業生在這次事件中喪生。”江楓暗自道:“先不說事情的真相到底如何,6與4的對比、年輕人的慘死,加上警察的身份,單憑這三個要素,這起打架鬥毆事件就變得很抓人眼球,跟帖的網友們紛紛表達同情和憤恨,這真是一個炸藥桶!怪不得鄧明慌神了!”江楓一到刑警大隊的時候,看見隊友唉聲嘆氣的樣子就知道這件事情給士氣帶來了極大的影響,江楓回到宿舍翻出警服換裝,然後馬上去分局辦公室找鄧明瞭解情況,沒想到分局那裡圍滿了各路的記者,江楓一出現立刻找來了這些記者,閃光燈把他眼睛都閃的短暫失明瞭…

“江隊長,你對下屬盧大偉打死學生有什麼看法嗎?”

“警察打死人,對方還是大學生,你對人民警察打死人怎麼看?”

“安靜!”江楓道:“各位記者稍安勿躁,我來說幾句,先不談對那個年輕生命消失的嘆息,也不去猜測最後公安機關的偵查結果,媒體在這次新聞報道中扮演了什麼角?我在網上瀏覽了一下,關於這一事件的報道,很多媒體幾乎都在標題中突出了‘警察’、‘打死’,這些字眼,有的還表明了這青年的身份大學生。不看具體新聞內容,單憑這幾個有傾向的詞,足以使這個事件具有爆炸的轟動效應,而且還巧妙引起了對死者的同情和對‘警察’這一職業的民眾情緒。比如我自己,在看到這次事件的新聞標題的第一眼時,最初在腦海裡閃現的是幾個穿制服的警察在執法過程中,對一位無辜的大學生拳打腳踢,導致他死亡的場面。然而在看到具體的新聞內容和現場錄像時,才發現具體情形與自己的猜想相去甚遠。由此可以看出,媒體的輿論導向功能何等了不起。”

“你這是袒護警察打死人,惡意攻擊新聞媒體的功能,掩飾真相!”一個記者大叫道。

“你們也配叫記者?據你們記者的報道,這六名民警當時是身著便裝,由此可見當時他們也並不是在執行什麼公務,只是以普通人的身份出現在酒吧的門口。原本與警察公務無關的事件,為何媒體在新聞報道中,尤其是在做標題時,如此看重‘警察’二字呢?”江楓接著道:“近幾年,人們經常會在媒體上看到涉及警民關係的新聞報道,其中的負面報道尤其引人注目。毋庸諱言,在公安內部存在著民警違法違紀和**問題,很多頑疾如刑訊供、濫用槍支警械、濫用強制措施等一再引起百姓的反和牴觸的情緒。在這樣的背景之下,媒體如此一致地強調‘警察’二字就不難理解了:可以引眼球,增加銷量。但是人民警察的犧牲奉獻你們怎麼不去報道,警察隊伍為了維護治安每天都有犧牲,這才是主和安定團結的所在。你們怎麼不去謳歌和讚揚?在我們的現實生活中,象任長霞那樣的優秀警察也不乏其人嘛。”

“你這是**的袒護!”一個記者大叫道:“我們需要真相!”

“如果你真的需要真相,你當時就應該在現場,而不是吃飽喝足以後站在這裡!”江楓道:“**的真相需要調查,先不管結果如何?單純的從這起事件從深層次看,這次事件的新聞報道凸顯了媒體輿論監督與司法工作之間的矛盾,這主要是司法與媒體各自的特不同、職責不同、運作規律不同帶來的結果。比如新聞報道要對事實進行篩選,司法裁判則必須依據全面的事實;新聞報道追求轟動效應,司法裁判則意在平息紛爭等。然而,從現代社會的組織構架來看,司法與媒體之間存在著廣泛而密切的聯繫,兩者的價值取向和社會責任應該是一致的,都是為了維護社會公平,促進社會良健康發展。那麼,媒體在新聞傳播過程中,除了保證新聞的真實之外,應重視報道的尺度和新聞視角的選擇,不應為了達到轟動的效應而與傳播最終目的相違背。”

“你這是狡辯,事實已經很清楚了!我們需要公平公正的審判!”一個記者大叫道。

“你是法官嗎?那你來審理好了!”江楓反問道。

“難道人就這樣被你們白白的打死了嗎?”一個記者道。

“你見到他是被打死了嗎?”江楓道:“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104條規定:對於死因不明的屍體人,公安機關有權決定解剖,並通知家屬到場。《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199條則規定:為了確定死因,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可以解剖屍體或者開棺檢驗,並且通知死者家屬到場,並讓其在《解剖屍體通知書》上簽名或者蓋章。死者家屬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場或者拒絕簽名、蓋章的,不影響解剖或者開棺檢驗,但是應當在《解剖屍體通知書》上註明。對於身份不明的屍體,無法通知死者家屬的應當在筆錄中註明。我們還沒有驗屍,你怎麼知道他是被打死的?你能未卜先知嗎?”

“視頻資料上可以看出,是你們警察將他打死了?”一個記者道。

“電影裡的片段都可以製成視頻,你能相信嗎?”江楓道:“這些視頻資料還需要辨別真偽,你現在能保證那些資料是真實的嗎?”

“你們會怎麼處理這起事件?”一個女孩子艱難的擠了進來,她披頭散髮的舉著話筒伸過來道。江楓抬頭一看,兩人都是一愣,江楓馬上意識到這個記者是自己在神農架騙吃騙喝時認識的那個女編輯…楊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