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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十三趙世家第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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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子立四年,知伯與趙、韓、魏盡分其範、中行故地。晉出公怒,告齊、魯,以伐四卿。四卿恐,遂共攻出公。出公奔齊,道死。知伯乃立昭公曾孫驕,是為晉懿公。【索隱】:或作“哀公”其大父名雍,即昭公少子,號戴子也。知伯益驕。請地韓、魏,韓、魏與之。請地趙,趙不與,以其圍鄭之辱。知伯怒,遂率韓、魏攻趙。趙襄子懼,乃奔保晉陽。

原過從,後,至於王澤,【正義】:括地誌雲:“王澤在絳州正平縣南七里也。”見三人,自帶以上可見,自帶以下不可見。與原過竹二節,莫通。曰:“為我以是遺趙毋恤。”原過既至,以告襄子。襄子齊三,親自剖竹,有硃書曰:“趙毋恤,餘霍泰山【集解】:徐廣曰:“在河東永安縣。”山陽侯天使也。三月丙戌,餘將使女反滅知氏。女亦立我百邑,餘將賜女林胡之地。至於後世,且有伉王,赤黑,龍面而鳥噣,鬢麋髭皞,大膺大,脩下而馮,左衽界乘,【集解】:徐廣曰:“脩,或作‘隨’。界,一作‘介’。”奄有河宗,【正義】:穆天子傳雲:“河宗之子孫獴柏絮。”按:蓋在龍門河之上,嵐、勝二州之地也。至於休溷諸貉,【正義】:音陌。自河宗、休溷諸貉,乃戎狄之地也。南伐晉別,【正義】:趙南伐晉之別邑,謂韓、魏之邑也。北滅黑姑。”【正義】:亦戎國。襄子再拜,受三神之令。

三國攻晉陽,歲餘,引汾水灌其城,城不浸者三版。【正義】:何休雲:“八尺曰版。”城中懸釜而炊,易子而食。群臣皆有外心,禮益慢,唯高共【集解】:徐廣曰:“一作‘赫’。”不敢失禮。襄子懼,乃夜使相張孟同【索隱】:按:戰國策作“張孟談”談者,史遷之父名,遷例改為“同”私於韓、魏。韓、魏與合謀,以三月丙戌,三國反滅知氏,共分其地。於是襄子行賞,高共為上。張孟同曰:“晉陽之難,唯共無功。”襄子曰:“方晉陽急,群臣皆懈,惟共不敢失人臣禮,是以先之。”於是趙北有代,南並知氏,彊於韓、魏。遂祠三神於百邑,使原過主霍泰山祠祀。【正義】:括地誌雲:“三神祠今名原過祠,今在霍山側也。”其後娶空同氏,【正義】:括地誌雲:“崆峒山在肅州福祿縣東南六十里,古西戎地。又原州平高縣西百里亦有崆峒山,即黃帝問廣成子道處。”俱是西戎地,未知孰是。生五子。襄子為伯魯之不立也,不肯立子,且必傳位與伯魯子代成君。成君先死,乃取代成君子浣立為太子。【索隱】:代成君名周,伯魯之子。系本雲代成君子起即襄子之子,不雲伯魯,非也。襄子立三十三年卒,浣立,是為獻侯。

獻侯少即位,治中牟。【集解】:地理志曰河南中牟縣,趙獻侯自耿徙此。瓚曰:“中牟在秋之時是鄭之疆內也,及三卿分晉,則在魏之邦土也。趙界自漳水以北,不及此。秋傳曰‘衛侯如晉過中牟’,按中牟非衛適晉之次也。汲郡古文曰‘齊師伐趙東鄙,圍中牟’,此中牟不在趙之東也。按中牟當漯水之北。”【索隱】:此趙中牟在河北,非鄭之中牟。正義按:五鹿在魏州元城縣東十二里,鄴即相州蕩陰縣西五十八里,有牟山,蓋中牟邑在此山側也。

襄子弟桓子【索隱】:系本雲襄子子桓子,與此不同。逐獻侯,自立於代,一年卒。國人曰桓子立非襄子意,乃共殺其子而復立獻侯。

十年,中山武公初立。【集解】:徐廣曰:“西周桓公之子。桓公者,孝王弟而定王子。”【索隱】:按:中山,古鮮虞國,姬姓也。系本雲中山武公居顧,桓公徙靈壽,為趙武靈王所滅,不言誰之子孫。徐廣雲西周桓公之子,亦無所據,蓋未能得其實耳。十三年,城平邑。【集解】:地理志曰代郡有平邑縣。十五年,獻侯卒,子烈侯籍立。

烈侯元年,魏文侯伐中山,使太子擊守之。六年,魏、韓、趙皆相立為諸侯,追尊獻子為獻侯。

烈侯好音,謂相國公仲連曰:“寡人有愛,可以貴之乎?”公仲曰:“富之可,貴之則否。”烈侯曰:“然。夫鄭歌者槍、石二人,【索隱】:槍,七羊反。槍與石二人名。吾賜之田,人萬畝。”公仲曰:“諾。”不與。居一月,烈侯從代來,問歌者田。公仲曰:“求,未有可者。”有頃,烈侯復問。公仲終不與,乃稱疾不朝。番吾君【集解】:徐廣曰:“番音盤。常山有番吾縣。”【正義】:括地誌雲:“番吾故城在恆州房山縣東二十里。”番蒲古今音異耳。自代來,謂公仲曰:“君實好善,而未知所持。今公仲相趙,於今四年,亦有進士乎?”公仲曰:“未也。”番吾君曰:“牛畜、荀欣、徐越皆可。”公仲乃進三人。及朝,烈侯復問:“歌者田何如?”公仲曰:“方使擇其善者。”牛畜侍烈侯以仁義,約以王道,烈侯逌然。【正義】:逌音由,古字與“攸”同。言牛畜以仁義約以王道,故止歌者田。攸攸,氣行貌,寬緩也。明,荀欣侍,以選練舉賢,任官使能。明,徐越侍,以節財儉用,察度功德。所與無不充,君說。烈侯使使謂相國曰:“歌者之田且止。”官牛畜為師,荀欣為中尉,徐越為內史,【正義】:漢書百官公卿表雲:“內史,周官,秦因之,掌治京師。”賜相國衣二襲。【集解】:單衤復具為一襲。

九年,烈侯卒,弟武公立。【索隱】:譙周雲:“系本及說趙語者並無其事,蓋別有所據。”武公十三年卒,趙復立烈侯太子章,是為敬侯。是歲,魏文侯卒。

敬侯元年,武公子朝作亂,不克,出奔魏。趙始都邯鄲。

二年,敗齊於靈丘。【集解】:地理志曰代郡有靈丘縣。三年,救魏於廩丘,大敗齊人。四年,魏敗我兔臺。築剛平【正義】:兔臺、剛平並在河北。以侵衛。五年,齊、魏為衛攻趙,取我剛平。六年,借兵於楚伐魏,取棘蒲。【正義】:今趙州平棘縣,古棘蒲邑。八年,拔魏黃城。【集解】:杜預曰:“陳留外黃縣東有黃城。”【正義】:括地誌雲:“故黃城在魏州冠氏縣南十里,因黃溝為名。”按:陳留外黃城非隨所別也。九年,伐齊。齊伐燕,趙救燕。十年,與中山戰於房子。【正義】:趙州房子縣是。

十一年,魏、韓、趙共滅晉,分其地。伐中山,又戰於中人。【集解】:徐廣曰:“中山唐縣有中人亭。”【正義】:括地誌雲:“中山故城一名中人亭,在定州唐縣東北四十一里,秋時鮮虞國之中人邑也。”十二年,敬侯卒,子成侯種立。

成侯元年,公子勝與成侯爭立,為亂。二年六月,雨雪。三年,太戊午【集解】:徐廣曰:“戊,一作‘成’。”為相。伐衛,取鄉邑七十三。魏敗我藺。【正義】:地理志雲屬西河郡也。四年,與秦戰高安,【正義】:蓋在河東。敗之。五年,伐齊於鄄。【正義】:濮州鄄城縣是也。魏敗我懷。攻鄭,敗之,以與韓,韓與我長子。【集解】:地理志曰上黨有長子縣。六年,中山築長城。伐魏,敗獮澤,【正義】:獮音濁。徐廣雲長杜有濁澤,非也。括地誌雲:“濁水源出蒲州解縣東北平地。”爾時魏都安邑,韓、趙伐魏,豈河南至長杜也?解縣濁水近於魏都,當是也。圍魏惠王。七年,侵齊,至長城。正義齊長城西頭在濟州平陰縣。太山記雲:“太山西北有長城,緣河經太山千餘裡,琅入海。”括地誌雲:“所侵處在密州南三十里。”與韓攻周。八年,與韓分周以為兩。【集解】:徐廣曰:“顯王二年。周紀無此。”【正義】:括地誌雲:“史記周顯二年,西周惠公封少子子班於鞏,為東周。其子武公為秦所滅。郭緣生述徵記雲鞏縣本週鞏伯邑。”九年,與齊戰阿下。【集解】:徐廣曰:“戰,一作‘會’也。”【正義】:阿,東阿也,今濟州東阿縣也。十年,攻衛,取甄。十一年,秦攻魏,趙救之石阿。【正義】:蓋在石、隰等州界也。十二年,秦攻魏少梁,【正義】:少梁故城在同州韓城縣南二十二里,古少梁國也。趙救之。十三年,秦獻公使庶長國伐魏少梁,虜其太子、痤。魏敗我澮,取皮牢。【集解】:徐廣曰:“魏年表曰取趙皮牢。”【正義】:括地誌雲:“澮水縣在絳州翼城縣東南二十五里。”按:皮牢當在澮之側。成侯與韓昭侯遇上黨。十四年,與韓攻秦。十五年,助魏攻齊。

十六年,與韓、魏分晉,封晉君以端氏。【集解】:徐廣曰:“在平陽。”【正義】:端氏,澤州縣也。

十七年,成侯與魏惠王遇葛孽。【集解】:徐廣曰:“在馬丘。年表曰十八年趙孟如齊。”十九年,與齊、宋會平陸,【正義】:兗州縣也。平陸城即古厥國。與燕會阿。【正義】:括地誌雲:“故葛城一名依城,又名西阿城,在瀛州高陽縣西北五十里。以徐、滱二水並過其西,又徂經其北。曲曰阿,以齊有東阿,故曰西阿城。地理志雲瀛州屬河間,趙分也。”按:燕會趙即此地。二十年,魏獻榮椽,因以為檀臺。【集解】:徐廣曰:“襄國縣有檀臺。”【索隱】:劉氏雲“榮椽蓋地名,其中有一高處,可以為臺”非也。按:榮椽是良材,可為椽,斫飾有光榮,所以魏獻之,故趙因用之以為檀臺。【正義】:鄭玄雲:“榮,屋翼也。”說文雲:“椽,榱也。屋梠之兩頭起者為榮也。”括地誌雲:“檀臺在洺州臨洺縣北二里。”二十一年,魏圍我邯鄲。二十二年,魏惠王拔我邯鄲,齊亦敗魏於桂陵。【正義】:括地誌雲:“故桂城在曹州乘氏縣東北二十一里,故老雲此即桂陵也。”二十四年,魏歸我邯鄲,與魏盟漳水上。秦攻我藺。二十五年,成侯卒。公子緤與太子肅侯【索隱】:系本雲名語。爭立,緤敗,亡奔韓。

肅侯元年,奪晉君端氏,徙處屯留。【正義】:括地誌雲:“屯留故城在潞州長子縣東北三十里,本漢屯留縣城也。”二年,與魏惠王遇於陰晉。【正義】:地理志雲華陰縣,魏之陰晉,秦惠文王更名寧秦,高帝更名華陰。今屬華州。三年,公子範襲邯鄲,不勝而死。四年,朝天子。六年,攻齊,拔高唐。七年,公子刻攻魏首垣。【正義】:蓋在河北也。十一年,秦孝公使商君伐魏,虜其將公子卬。趙伐魏。十二年,秦孝公卒,商君死。十五年,起壽陵。【正義】:徐廣雲:“在常山。”魏惠王卒。

十六年,肅侯遊大陵,【集解】:徐廣曰:“太原有大陵縣,亦曰陸。”【正義】:括地誌雲:“大陵城在幷州文水縣北十三里,漢大陵縣城。”出於鹿門,【正義】:幷州盂縣西有白鹿泓,源出白鹿山南渚,蓋鹿門在北山水之側也。大戊午扣馬【集解】:呂忱曰:“扣,牽馬。”曰:“耕事方急,一不作,百不食。”肅侯下車謝。

十七年,圍魏黃,不克。【集解】:地理志曰山陽有黃縣。【正義】:黃城在魏州,前拔之,卻為魏,今趙圍之矣。築長城。【正義】:劉伯莊雲“蓋從雲中以北至代”按:趙長城從蔚州北西至嵐州北,盡趙界。又疑此長城在漳水之北,趙南界。

十八年,齊、魏伐我,我決河水灌之,兵去。二十二年,張儀相秦。趙疵與秦戰,敗,秦殺疵河西,取我藺、離石。二十三年,韓舉【集解】:徐廣曰:“韓將。”與齊、魏戰,死於桑丘。【集解】:地理志雲泰山有桑丘縣。【正義】:括地誌雲:“桑丘城在易州遂城縣界。”或雲在泰山,非也。此時齊伐燕桑丘,三晉皆來救之,不得在泰山之桑丘縣,此說甚誤也。

二十四年,肅侯卒。秦、楚、燕、齊、魏出銳師各萬人來會葬。子武靈王立。【索隱】:名雍。

武靈王元年,【集解】:徐廣曰:“年表雲魏敗我趙護。”陽文君趙豹相。梁襄王與太子嗣,韓宣王與太子倉來朝信宮。【正義】:在洺州臨洺縣也。武靈王少,未能聽政,博聞師三人,左右司過三人。及聽政,先問先王貴臣肥義,加其秩;國三老年八十,月致其禮。

三年,城鄗。四年,與韓會於區鼠。【正義】:蓋在河北。五年,娶韓女為夫人。

八年,韓擊秦,不勝而去。五國相王,趙獨否,曰:“無其實,敢處其名乎!”令國人謂已曰“君”九年,與韓、魏共擊秦,秦敗我,斬首八萬級。齊敗我觀澤。【正義】:括地誌雲:“觀澤故城在魏州頓丘縣東十八里也。”十年,秦取我中都及西陽。【集解】:徐廣曰:“年表雲‘秦取中都、西陽、安邑。十一年,秦敗我將軍英’。太原有中都縣,西河有中陽縣。”齊破燕。燕相子之為君,君反為臣。十一年,王召公子職於韓,立以為燕王,【集解】:徐廣曰:“紀年亦云爾。”使樂池送之。【集解】:按燕世家,子之死後,燕人共立太子平,是為燕昭王,無趙送公子職為燕王之事,當是趙聞燕亂,遙立職為燕王,雖使樂池送之,竟不能就。【索隱】:燕系家無其事,蓋是疏也。今此雲“使樂池送之”必是憑舊史為說。且紀年之書,其說又同,則裴駰之解得其旨矣。十三年,秦拔我藺,虜將軍趙莊。【正義】:本一作“芘”音疋婢反。楚、魏王來,過邯鄲。十四年,趙何攻魏。

十六年,秦惠王卒。王遊大陵。他,王夢見‮女處‬鼓琴而歌詩曰:“美人熒熒兮,顏若苕之榮。【集解】:綦毋邃曰:“陵苕之草其華紫。”【正義】:苕音條。詩疏雲:“苕,饒也。幽州謂之翹饒。蔓似幪豆而細,葉似蒺?而青,其華細綠,可生食,味如小豆藿也。”又本草經雲:“陵苕生下溼水中,七八月生,華紫,草可以染,煮沐頭,發即黑也。”命乎命乎,曾無我嬴!”【集解】:綦毋邃曰:“言有命祿,生遇其時,人莫知己貴盛盈滿也。”【正義】:按:命,名也。嬴,姓嬴也。言世眾名其美好,曾無我好嬴也。重言“名乎”者,以談說眾也。異,王飲酒樂,數言所夢,想見其狀。吳廣聞之,因夫人而內其女娃嬴。【集解】:方言曰:“娃,美也。吳有館娃之宮。”孟姚也。【集解】:徐廣曰;“古史考雲內其女曰娃。”【索隱】:孟姚,吳廣女也。廣,舜之後,故上文雲“餘思虞舜之勳,故命其胄女孟姚以配而七代之孫”是已。然舜後封虞,在河東大陽山西上虞城是,亦曰吳城。虞吳音相近,故舜後亦姓吳,非獨太伯、虞仲之裔。孟姚甚有寵於王,是為惠後。

十七年,王出九門,【集解】:徐廣曰:“在常山。”【正義】:本戰國時趙邑。戰國策雲:“本有宮室而居,趙武靈王改為九門。”為野臺,【集解】:徐廣曰:“野,一作‘望’。”【正義】:括地誌雲:“野臺一名義臺,在定州新樂縣西南六十三里。”以望齊、中山之境。

十八年,秦武王與孟說舉龍文赤鼎,絕臏【集解】:徐廣曰:“一作‘絕瞑’。音亡丁反。”而死。趙王使代相趙固公子稷於燕,送歸,立為秦王,是為昭王。

十九年正月,大朝信宮。召肥義與議天下,五而畢。王北略中山之地,至於房子,【正義】:趙州縣也。遂之代,北至無窮,西至河,登黃華之上。【正義】:黃華蓋西河側之山名也。召樓緩謀曰:“我先王因世之變,以長南籓之地,屬阻漳、滏之險,立長城,又取藺、郭狼,敗林人【正義】:即林胡也。於荏,而功未遂。今中山在我腹心,北有燕,【正義】:地理志雲趙分晉,北有信都、中山,又得涿郡之高陽、鄚州鄉;東有清河、河間,又得渤海郡東平舒等七縣。在河以北,故言“北有燕”東有胡,【正義】:趙東有瀛州之東北。營州之境即東胡、烏丸之地。服虔雲:“東胡,烏丸之先,後為鮮卑也。”西有林胡、樓煩、秦、韓之邊,【正義】:林胡、樓煩即嵐、勝之北也。嵐、勝以南石州、離石、藺等,七國時趙邊邑也。秦隔河也。晉、洺、潞、澤等州皆七國時韓地,為並趙西境也。而無彊兵之救,是亡社稷,柰何?夫有高世之名,必有遺俗之累。吾胡服。”樓緩曰:“善。”群臣皆不

於是肥義侍,王曰:“簡、襄主之烈,計胡、翟之利。為人臣者,寵有孝弟長幼順明之節,通有補民益主之業,【正義】:寵,貴寵也。通,達理也。凡為人臣,有孝弟長幼順明之節制者,得貴寵也;有補民益主之功業者,為達理也。此兩者臣之分也。今吾繼襄主之跡,開於胡、翟之鄉,而卒世不見也。【正義】:卒,子律反,盡也。言盡世間不見補民益主之忠臣也。為敵弱,【正義】:我為胡服,敵人必困弱也。用力少而功多,可以毋盡百姓之勞,而序往古之勳。【正義】:厚,重也。往古謂趙簡子、襄子也。夫有高世之功者,負遺俗之累;【正義】:負,留也。言古周公、孔子留衣冠禮義之俗,今變為胡服,是負留風俗之譴累也。有獨智之慮者,任驁民之怨。【正義】:言世有獨計智之思慮者,必任隱逸敖慢之民怨望也。今吾將胡服騎以教百姓,而世必議寡人,柰何?”肥義曰:“臣聞疑事無功,疑行無名。王既定負遺俗之慮,殆無顧天下之議矣。夫論至德者不和於俗,成大功者不謀於眾。昔者舜舞有苗,禹袒國,非以養而樂志也,務以論德而約功也。愚者闇成事,智者睹未形,則王何疑焉。”王曰:“吾不疑胡服也,吾恐天下笑我也。狂夫之樂,智者哀焉;愚者所笑,賢者察焉。世有順我者,胡服之功未可知也。雖驅世以笑我,胡地中山吾必有之。”於是遂胡服矣。

使王緤告公子成曰:“寡人胡服,將以朝也,亦叔服之。家聽於親而國聽於君,古今之公行也。子不反親,臣不逆君,兄弟之通義也。【集解】:徐廣曰:“兄弟,一作‘元夷’。元,始也;夷,平也。”今寡人作教易服而叔不服,吾恐天下議之也。制國有常,利民為本;從政有經,令行為上。明德先論於賤,而行政先信於貴。今胡服之意,非以養而樂志也;事有所止而功有所出,【正義】:鄭玄雲:“止,至也。為人君止於仁,為人臣止於敬,為人子止於孝,為人父止於慈,與國人止於信。”按:出猶成也。事成功立,然後善也。今寡人恐叔之逆從政之經,以輔叔之議。且寡人聞之,事利國者行無,因貴戚者名不累,故原慕公叔之義,以成胡服之功。使緤謁之叔,【索隱】:為句。請服焉。”公子成再拜稽首曰:“臣固聞王之胡服也。臣不佞,寢疾,未能趨走以滋進也。王命之,臣敢對,因竭其愚忠。曰:臣聞中國者,蓋聰明徇智之所居也,【集解】:徐廣曰:“五帝本紀雲幼而徇齊。”萬物財用之所聚也,賢聖之所教也,仁義之所施也,詩書禮樂之所用也,異技能之所試也,遠方之所觀赴也,蠻夷之所義行也。今王舍此而襲遠方之服,變古之教,易古人道,逆人之心,而怫學者,離中國,故臣原王圖之也。”使者以報。王曰:“吾固聞叔之疾也,我將自往請之。”王遂往之公子成家,因自請之,曰:“夫服者,所以便用也;禮者,所以便事也。聖人觀鄉而順宜,因事而制禮,所以利其民而厚其國也。夫翦發文身,錯臂左衽,【索隱】:錯臂亦文身,謂以丹青錯畫其臂。孔衍作“右臂左衽”謂右袒其臂也。甌越之民也。【索隱】:劉氏雲:“今珠崖、儋耳謂之甌人,是有甌越。”【正義】:按:屬南越,故言甌越也。輿地志雲“阯,周時為駱越,秦時曰西甌,文身斷髮避龍”則西甌駱又在番吾之西。南越及甌駱皆琇姓也。世本雲“越,琇姓也,與楚同祖”是也。黑齒雕題,【集解】:劉逵曰:“以草染齒,用白作黑。”鄭玄曰:“雕文謂刻其肌,以青丹涅之。”卻冠秫絀,【集解】:徐廣曰:“戰國策作‘秫縫’,絀亦縫紩之別名也。秫者,綦針也。古字多假借,故作‘秫絀’耳。此蓋言其女功針縷之拙也。又一本作‘鮭冠黎緤’也。”大吳之國也。故禮服莫同,其便一也。鄉異而用變,事異而禮易。是以聖人果可以利其國,不一其用;果可以便其事,不同其禮。儒者一師而俗異,中國同禮而教離,況于山谷之便乎?故去就之變,智者不能一;遠近之服,賢聖不能同。窮鄉多異,曲學多辯。不知而不疑,異於己而不非者,公焉而眾求盡善也。今叔之所言者俗也,吾所言者所以制俗也。吾國東有河、薄洛之水,【集解】:徐廣曰:“安平經縣西有漳水,津名薄洛津。”【正義】:按:安平縣屬定州也。與齊、中山同之,【正義】:爾時齊與中山相親,中山、趙共薄洛水,故言“與齊、中山同之”須有舟楫之備。無舟楫之用。自常山以至代、上黨,【集解】:徐廣曰:“一雲‘自常山以下,代、上黨以東’。”東有燕、東胡之境,而西有樓煩、秦、韓之邊,今無騎之備。故寡人無舟楫之用,夾水居之民,將何以守河、薄洛之水;變服騎,以備燕、三胡、【索隱】:林胡,樓煩,東胡,是三胡也。秦、韓之邊。且昔者簡主不晉陽以及上黨,而襄主並戎取代以攘諸胡,此愚智所明也。先時中山負齊之彊兵,侵暴吾地,繫累【正義】:上音計,下力追反。吾民,引水圍鄗,微社稷之神靈,則鄗幾於不守也。先王醜之,而怨未能報也。今騎之備,近可以便上黨之形,而遠可以報中山之怨。而叔順中國之俗以逆簡、襄之意,惡變服之名以忘鄗事之醜,非寡人之所望也。”公字成再拜稽首曰:“臣愚,不達於王之義,敢道世俗之聞,臣之罪也。今王將繼簡、襄之意以順先王之志,臣敢不聽命乎!”再拜稽首。乃賜胡服。明,服而朝。於是始出胡服令也。

趙文、趙造、周袑、【集解】:徐廣曰:“戰國策作‘紹’。袑音紹。”趙俊皆諫止王毋胡服,如故法便。王曰:“先王不同俗,何古之法?帝王不相襲,何禮之循?虙戲、神農教而不誅,黃帝、堯、舜誅而不怒。及至三王,隨時製法,因事制禮。法度制令各順其宜,衣服器械各便其用。故禮也不必一道,而便國不必古。聖人之興也不相襲而王,夏、殷之衰也不易禮而滅。然則反古未可非,而循禮未足多也。且服奇者志,則是鄒、魯無奇行也;【索隱】:按:鄒、魯好長纓,是奇服,非其志皆僻也,而有孔門顏、厓之屬,豈是無奇行哉!俗闢者民易,則是吳、越無秀士也。【索隱】:言方俗僻處山谷,而人皆改易不通大化,則是吳、越無秀士,何得有延州來及大夫種之屬哉!且聖人利身謂之服,便事謂之禮。夫進退之節,衣服之制者,所以齊常民也,非所以論賢者也。故齊民與俗,賢者與變俱。故諺曰‘以書御者不盡馬之情,以古制今者不達事之變’。循法之功,不足以高世;法古之學,不足以制今。子不及也。”遂胡服招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