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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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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啊——東臺灣的太陽還是這麼毒辣。

就算耙自己包裹得像粽子全副裝備,也難敵一下子火球熊熊給她撲過來,熱情say哈羅的熱,讓很久跟紫外線沒啥情的伍莎莎眼冒金星,要靠在柱子好久才能慢慢適應。

把自己當作烤箱裡的吐司,認命吧,了不起過陣子焦了點、黑了點,遲早總是要習慣的,人回來了,不入境隨俗難道還原車遣返嗎?

那大可不必了!

都怪體質被都市的冷氣慣壞了,才五月欽,完全不起曬。

不是假,不是年假,她為什麼會站在東臺灣的上地上接受無情太陽的考驗,而不是身處涼舒適的辦公室當她的白領上班族?真要說起來也簡單。也就四個月前的事而已。

一百二十天前,她那信誓旦旦要留臺灣的白爛老闆在沒有任何預警的情況下結束臺灣事業,只在他們的電腦中留下一封公司解散的mail。

mail說得好聽,說是順應“錢進大陸”,開創他事業的第二,那麼大一頂帽子扣下來,殺得他們這些領死薪水的小員工一個措手不及。

險的老闆給了他們兩條路,一是到會計部門領兩個月資遣費,摸鼻子走人,以後田無溝、水無,老死不相往來。

第二條路呢,誰敢摸不清狀況哭爹喊孃的,一律革職論處。

他們這些任人串割的小員工幾經商量,除了認賠殺出還能怎樣。

槓上老闆?別傻了,哪來的美國時間,摸摸鼻子,拿著幾萬塊做鳥獸散,趕快去找另一份頭路比較要緊。

大難來時各自飛啊,幾百年前的至理名言過個幾百年後還是適用得很。

抱著那薄薄的一疊錢,她樂觀的想,不是有出連續劇常說,臺灣沒有餓死的人嗎?她要求一向不高,以小搏大,先混個飯碗端著,再騎驢找馬,不信找不到工作,除非臺灣所有的企業通通搬到對岸去。

誰知道如此一相情願、跟她同樣想法的人也不少,幾個月過去,不管她再怎麼死撐活撐,每天吃兩片土司一杯牛,搞得面黃肌瘦,比非洲難民還要難民,勒緊的帶一度瘦到二十四,有出無進的生活還是挨不下去了。

一文錢死英雌啊。

面子不能當水解渴,她只好打電話回家訴苦。

孃親大人二話不說立刻勒令限時她三天打包回家。

要金援?沒有!

唯一一條生路,就是回東部。

自己家中欠人手欠得要命,女兒卻賴在外面,簡直狗不通!

但是年輕人對實際的考慮絕對跟長輩不同。

伍莎莎喜歡便利簡潔的都市,你安之若素的過子絕對不會有人伸出龜殼來打擾你。

想熱鬧,四處是可以打發時間的地方,寂寞的城市到處是寂寞的靈魂,大家哈拉過了,沒問題,明天又是一條英雄好漢,就算你對他說了什麼不可告人的隱私,也不怕搞得人盡皆知。

而鄉下,息息相關的親戚,熱情到“有”的鄰居街坊,知道你從小到大全部糗事的朋友,真叫人卻步。

在要不回去之間,她又咬緊牙關掙扎了兩個月,房東大人終於在發出最後通牒令後將她掃地出門,結束了她兩個月零兩個小時又三十七分五十九秒的苟延殘

後來她想想,鴕鳥就算把頭埋在沙堆裡總也是要餵飽肚皮的吧,自尊——去他的!

搭了夯下郎當五個小時的火車,硬著頭皮,她回到從小住到大的花蓮。

以前是能不回來就不回來,從北到南,臺灣頭到臺灣尾,路途之遙遠就像古時候昭君出那麼艱苦,這年頭搭機出國,五個小時可以環繞小半個地球了,她卻還在勞其筋骨的加入不定期的民族大遷徙,誰叫老媽總是把不回家就是不肖的大帽子扣得她脖子痠疼。

換個角度想,從今而後,這次“下崗”就算是擺脫以前重複脫皮的惡夢,那不肖兩個字終於可以說再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