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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丟失的吉娃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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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們來到小徐家時她正在屋裡抹眼淚呢,你說她男朋友死的時候都沒在我們面前掉過眼淚,現在丟了一條狗她竟然當著我們抹眼淚,真是搞不懂女人,該哭的時候不哭,不該哭的時候瞎哭,飯島愛死在家裡,多麼令人傷心的消息,可這些女人沒一個哭的,而一看韓劇卻都哭得稀里嘩啦。

“小徐,生什麼事了?”董經理關切地問道。

“大個兒丟了。”小徐抹著眼淚說道。

董經理聽後長鬆了一口氣,在她看來不過是丟了一條狗而已,可我知道這條狗在小徐心中的位置,恩,至少把左心室和右心房給佔據了。

“你們不知道大個兒它多聽話。”小徐泣著說道,“每天我下班回來它都會給我叼過拖鞋來。”這該死的任毓,在我家的時候從來都不給我叼拖鞋,不叼也就罷了,還每天咬著我的褲腿把我拉進衛生間讓我先洗腳,我的腳有那麼臭嗎?

“我心情不好的時候它總會在我面前轉著圈的咬自己尾巴逗我開心。”恩?這招我可沒教過他啊,莫非他很不適應自己股後面多出的那一部分想咬掉?

“也許你們不信,它能聽懂我說話,我想看書時對它喊一聲‘幫我把那本《知音》拿來。’它就會把客廳的《知音》給我叼過來,從來沒有錯過。”這點我相信,有次我在家寫廣告策劃時,由於用的拼音輸入法,我把一絲不苟的設計理念給寫成了一絲不掛的設計理念時,它朝我一個勁地叫,直到我現打錯了字。

“每次上街,它總會走在我的左邊,過去任毓也是這樣,他說這樣可以保護我,以免被車撞到。”沒看出來,任毓這麼大的個兒心還細,我曾在一篇文章裡看到,說是逛街的時候男孩走在女孩的左邊容易引起女孩的好,看來的確如此,有一次別人給我介紹了個女孩,我陪她逛街,當時我也是走在她的左邊,我左邊的車一輛接一輛地呼嘯而過,嚇得我一個勁地往右擠,最後終於把那女孩擠得沒地兒走了,她惡狠狠地對我說:“你是不是要把我擠到綠化帶裡才罷休!”

“和它在一起我有一種安全。”小徐說道。

這點我信,吉娃娃的身手一般的狗本不是對手,在我家住的時候他就腳踢一樓鬆獅,口咬六樓京巴,就連哈士奇見了它都渾身抖,我真想讓他跟藏獒pk一下,看看他到底有多厲害,猶豫再三沒敢,倒不是怕吉娃娃受傷,我是怕萬一把人家的藏獒給咬死了可怎麼辦?聽說一條好藏獒的身價達到一百萬,萬一真給咬死了我就是傾家蕩產也賠不起啊。

“小徐,別介紹你那大個兒了,你說說他是怎麼從家裡跑出去的?”我打斷了小徐對吉娃娃的詳細介紹。

“應該就從那扇窗戶跑的。”小徐一指客廳裡打開的那扇窗,我走過去看了看,窗戶不高,以吉娃娃的身手應該可以跳上去。

“平時它就喜歡趴在窗戶上往外看,每次它看到我下班回來都會朝我叫幾聲,然後從窗戶上跳下來跑到門口接我。”小徐繼續說道。

我透過窗戶向外望著,小徐家住一樓,對面是一條小區的主道,通過這扇窗戶能看到任何進出小區的人,莫非他是現了什麼才擅自跑出去?他又會現什麼呢?

“平時這扇窗戶你一直開著嗎?”我問道。

“不,我一直關著,今天早晨上班的時候我記得也是關上了的,可不知道為什麼我下班回來後窗戶就打開了,大個兒也不見了,無事忙,你說會不會是我家進賊了?”別逗了,家裡要是真進賊了能只偷走一條狗?而且還是隻不值錢的狗,更何況這條狗還是刑警附體,要是真進賊的話小徐回家應該看到這樣一幅景象:一小偷雙手抱頭蹲在角落裡,他的帶被吉娃娃叼在嘴裡,搞不好那小偷一見到小徐回來還會不停地哀求:“大姐,趕緊把我送到派出所吧,我坦白,我代,我自,你們家的狗太厲害了。”

“你說它會不會被那些專業偷狗的賊給抓走啊?聽說現在有好多壞人專門偷狗,然後賣給狗店。”說到這裡,小徐哀號了一聲,“我可憐的大個兒啊,它不會被人家做成狗火鍋了吧。”真受不了她,小徐豬腦子吃多了吧,你想啊,吉娃娃多大點個兒?夠做一鍋嗎?要做狗火鍋也得做藏獒那麼大個兒的,恩,傳說中的天價火鍋不會就是用藏獒做的吧?要不咋會那麼貴?

“小徐,你不要胡思亂想,搞不好大個兒只是在家待得太悶了,出去走走,一會兒自己就回來了。”董經理勸道,小徐聽後一邊泣著一邊點了點頭。

這點不可能,我深知道,因為吉娃娃在我家住的時候他會打開電視看體育節目,尤其是足球,他好像還是皇馬的鐵桿球,每當有皇馬的比賽,他能熬到很晚,看到彩處還狂叫不止,讓身在閻羅殿的我都能聽到他的叫聲,恨得我第二天就把有線給拔了,誰曾想他自己竟然用嘴巴又給接了起來。

我實在想不通吉娃娃會跑到哪裡去,你說他會不會是煙癮犯了偷跑出去買菸?還是又現了某個網上在逃犯而衝出去…恩,難道他又現了威猛兄弟?想到這裡我不由地打了個冷顫,他不會是真的又現了威猛兄弟吧,不過再一想這不太可能,因為小徐所居住的小區算是本市最便宜的樓盤,被成為貧民窟,住在這裡的幾乎全是普通的上班族,威猛兄弟這種級別的殺手不應該來這裡,他倆一出手的勞務費那都是以百萬計算的,就這破小區,整個單元樓也不過價值一兩百萬。

“董姐,我有時候真的覺著任毓投胎轉世變成了大個兒。”小徐對董經理說道,一旁的我聽後愣了一下。

“小徐,你別亂想,任毓他是個好人,活著的時候沒做過壞事,怎麼可能遭報應變成條狗呢?”董經理勸道。

這都哪跟哪啊,前世做過壞事今生就變成狗?這完全沒有科學依據嘛,更何況現在的狗那都過的什麼樣的子?吃好的,用好的,過去我養的那條京巴就如此,吃雞蛋只吃黃,火腿腸低於五塊錢一的它連碰都不碰,給它洗澡必須用飄柔,換個別的牌子的它死活不幹,出去走不到半小時就得讓你抱著,到了情期在街上看到順眼的小‮狗母‬就趴人家背上,普通人能享受它這種待遇嗎?反正我沒看到過哪個到了青期的小夥子敢在街上看到心儀的美女就追上去討歡…我覺著只有三世為善,一生吃齋唸佛的大好人才能轉世為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