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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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卜繡文更心地做生意,頻率快得驚人。與客戶談判的時候,軟硬兼施,手下生風。

有時候,簡直一反常態,要麼風情萬種,要麼步步緊。這樣做,風險當然就大,但利潤也大。

她和匡宗元成了生意上的密切夥伴。

醫宗元身材高大,其貌不揚,口臭難聞,身上的西服雖說是赫赫的名牌,但領子和襯衣之間的距離,永遠能進一個雞蛋。頭顱有點前錛後勺。俗話裡,管這種頭叫“梆子頭”頭髮冷冷地後背著,水溶的高級髮膠,讓每一髮絲如同電鍍過,威光四

卜繡文心中好笑,後天的暴發可以讓他從價錢上知道,什麼是它——富貴的標誌,可惜沒有人手把手地教給他細節。比如——只有襯衣和外衣的領子服服帖帖地粘在一起,才為貴——高貴。

她幾乎是咬牙切齒地看到,在匡宗元身上,有著對金屬貿易魔鬼般的直覺。某種金屬,他看漲,那金屬的行情,就像被火焰燒烤著,忽忽地膨脹起來。他看落,那行情就像水銀柱被扔進了雪堆,飛快地萎縮。和他合作,從未失手過。商業也是有天才的。這種東西,具體到一個人身上,就像歌手的喉嚨和冠軍的長腿一樣,長了就是長了,沒長就是沒長。你嫉妒得眼睛出血也沒用。

剛開始卜繡文這一方投入的還比較少,但獲利也就小。

卜繡文需要錢,正確的描述是夏早早需要錢,錢只能靠卜繡文掙。掙錢要快還要多,有水平,肥水快。慢了少了,就來不及了。為了獲得更大的收益;卜繡文就要更緊密地與匡宗元合作,投入更多的資金。從這個意義上說,她慶幸自己在如此危難的時候,遇到了匡宗元。他的人品雖說值得推敲,但他有力量。夏踐石倒是大大的好人,可好人能賣現錢嗎?不能。所以,好人沒用,魔力有用。對著電腦顯示屏幾個小時,價位起伏的紅綠數字,彷彿小妖的鬼眼,一個上午盯盤下來,眼眶裡含的就不是有彈的眼珠的覺,而是兩塊鵝卵石。下午行情穩定,看來不會有大的波動了,卜繡文惦記著早早,站起身,推開一塊看盤的匡宗元,微笑說:“我有點事,先走一步。要是風雲突變,行情劇烈動盪,你就急呼我。拜託啦!

匡宗元不回應地的禮節微笑,黑著臉說:“我這人沒別的優點,就是記好。好像卜總前兩天答應過,和我共進晚餐。看來今天是有比我幸運的男士,得到這份榮光啦?”話雖調侃,不悅的機鋒卻是暗藏。

卜繡文想起這兩天冷淡了匡宗元,看來又需加緊懷柔。

忙說:“我幹嘛騎驢找驢?能和你這樣的男士合作,是我的福氣啦。今天真是有事,是去見一位小姐。”匡宗元敲一下鍵盤,說:“卜總,你不要罵人不帶髒字啊。”卜繡文愣了,反問道:“我何時罵你了?”匡宗元說:“我抓了個現行,你還能不認嗎?你這話還沒落地呢!你說我是驢啊。”卜繡文一驚,心想這傢伙怎麼知道我心裡想罵他?糟了,餡了。看來是心裡有什麼,嘴上就很易帶出來。以後還得高度警惕。現在正是用人之際,切不能惹他不快。雖是玩笑,也要就地消毒。忙把嘴角吊高,咧得比微笑時大得多,說:“匡總挑我的眼了,是不是?我是個綠主義者,主張動物植物一律平等。所以啊,在我的字典裡,凡是提到動物的時候,沒有一點貶義,都是親密的意思…”話說到這兒,看到醫宗元面上漸漸有了風,鬆了一口氣。看到匡宗元臉上的風漸漸氾濫,有了洪水般的肆之意,又罵自己慌不擇路,貿然之間吐出了“親密”一詞,讓對方多了非分之想。看來,女人對男人的“度”真是不好把握啊。

特別是你看不起一個男人,又要與他合作,還不能讓他察覺這種反和利用,你說難不難?匡宗元果然就坡下驢,說道:“卜總把我當親密夥伴,真是令我動。好好,我記下了。

“從此,當卜總說我是騎驢的時候,我就當自己是騎士了。”他趁機拍了拍卜繡文的肩膀,就在這電光石火間,居然在抬手時,隔著外衣,準確地用小指勾了一下卜繡文衣的鬆緊吊帶。那繃起的尼龍帶,彈弓一樣擊打著卜繡文的肩胛。

這男人的手指雖說位置偏向後背,距離前還很遠,卜繡文已頓生惱火。醫宗元以前還恪守著兔子不吃窩邊草的古訓,如今,赤膊上陣了。這可是合作中從未有過的冒犯動作。

但是,卜繡文不敢大動干戈。長遠利益大於暫時吃虧。

卜繡文一閃道:“匡總你別誤會。我說的親密夥伴,就像中國和美國,是親密的戰略伙伴關係。沒別的意思。”匡宗元笑笑道:“我正是這個意思啊。不知卜總起了什麼誤會?對我,還想到了什麼關係?”他‮情調‬和他的生意一樣,都有出其不意的狠招。要是往常,卜繡文不能讓他得寸進尺,特別是這種耳鬢廝磨的生意夥伴,惟一的方法就是決不後退寸土必爭。但今天,她一揮胳膊,看看錶,知道再耽擱就趕不上看早早了,只得草草收兵,說:“匡總,得罪了。改天我請你吃飯。”這其實是婉拒。本來做生意的人,並不拘泥於一定是男士請女士吃飯,而是有一條更深刻商業法則籠罩其上——那就是看誰更有求於誰。但剛才的話題已偏離了商業軌道,卜繡文就用此盾牌,表明我和你勢均力敵。

醫宗元並不迫得太緊,綿裡藏針:“好啊。你不怕我點的菜太豪華嗎?”卜繡文匆匆說:“沒有金剛鑽,我就不攬瓷器活了。匡總,再會。”來不及換衣服,直奔醫院。

衣著華美口鮮紅的模樣與靜謐潔白的醫院氣氛,實在是不大協調。但夏早早很高興媽媽穿得這樣漂亮。醫院裡到處都是雪樣的白,一天看得人憋氣死了。

“在所有到醫院裡來的人裡面,我媽最好看了!”夏早早很得意地同魏曉醫生說。

魏曉正在給夏早早做例行的檢查。

全力救治下,小姑娘的一般情況還好。

還好——這是好消息嗎?現醫生見過許多這樣的家庭,病孩子活的時間愈長,給他們家庭帶來的負擔愈重。最後孩子死了,一個家也被拖垮了。從這個意義上說,那些註定要死的孩子,是不是早些死了,會更好一些?不論對他們自己還是對他們的家人,都是一種解脫。

魏醫生當然是不會把這個觀點對任何人講的。對病人說這話太不人道,對家屬說這話是一種殘忍。甚至對他的導師鍾百行,也從未說過。因為老師是堅持救到最後一分鐘的。

“也許對這個病人是沒有意義了,但是他的資料留下來,對醫學就是貢獻。什麼時候該死什麼時候不該死?你拿什麼做標準?用現在的醫療技術?哪怕這一個病人死了,是失敗了,我們可能會從他的病中取得教訓,下一個病人就可能生還。這就是這個家庭和這個病人對人類的貢獻了…”鍾老師捋著他的白鬍子說。因為乾燥和靜電,那些鬍鬚像金屬絲一樣四下飛舞。

鍾老師很在意他的白鬍子。當醫生的,一般不留很長的鬍鬚,因為不方便。如果做手術,鬍子長了,就會從口罩的邊緣毗出來,像一隻兇惡的老貓。從外觀上好不好,就不會計較了,但從消毒的角度來講,鬍子是藏汙納垢的地方。所以,鍾百行在醫療一線的時候,沒法留鬍子。當他不再親臨手術以後,他的第一件事,是蓄起了鬍子。如今,他的鬍子已經飄然若仙,和雪白的頭髮相呼應,當你面對他的時候,有一種經驗和威望的魅力,從每一不同凡響的銀絲部向你輻,你就不由自主地生出深厚的敬意。

不管怎麼說,夏早早的病情沒有飛速惡化,這對大家來說都好。魏醫生希望夏早早能活得久一些。這不但有一個醫生的職業自尊在裡面,還有一個屬於男人的心思——他想常常見到夏早早的母親。想想看,假如她的女兒死了,她還會到醫院來嗎?不要說到醫院來,就是在別的場合萬一碰面,也一定會佯作不識。

醫生都知道。全力搶救病人,可他最終還是死了。無論家屬在一旁看到你多麼盡職盡守,他們仍舊會把對命運無常的怨恨,轉嫁到你的頭上。他們推著死去的親人走了,再也不回頭看醫生一眼。以後就是在某個公開的場合同醫生相遇,他們多半也會扭頭就走。魏醫生不怪病人的遺屬們,自己是同人家最慘痛的記憶連在一起的,人家不願意回憶,你也就知趣地悄然走開。從這個意義上講,那個梁…什麼,對了,叫梁秉俊的人,是一個異數。魏曉就把他的電話號碼,記在自己的本子上了。

為了見一個病人的家屬,而衷心地祝願病人病得久些更久些,魏曉覺得自己有些卑鄙。但他卻不能驅除它。想想…,可有什麼壞處嗎?好像,沒有。對病人和對她的家屬,並無實質危害。那麼,就沒法強迫一個醫生不能這樣想了。

魏醫生從夏早早的病房出來,見到薄護主。

薄護士說:“魏醫生對工作很負責啊,一天查好幾次房。”魏曉說:“你不覺得夏早早是一個非常惹人喜歡的孩子嗎?”薄護士說:“我倒覺得她的媽媽是一個非常惹人喜愛的女人啊。”薄護士心裡暗戀著魏醫生,魏醫生竟完全沒有覺。魏醫生不喜歡搞醫務的女人,那理由很功利。你想,一家裡有一個人從事這種悲悲慼慼的事業就足夠了,找子不是為了開診所。他對醫學已經懂得太多太多,實在想換換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