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要看書網
主页 推荐 分类 短篇 小說 阅读记录

二百七十章大學城中的死者

如果出现文字缺失,格式混乱请取消转码/退出阅读模式

第三個結論也出現了,兇手是利用現場物品作案,疑似非預謀故意殺人。

另外,據屍表檢測和周圍人的口供,死者的死亡時間應該是在今晚8點30分左右。死亡時間也出現了。

最後,死者的身份信息也非常好確認,她打工的那家飯店掌握了她基本情況。聯繫家屬什麼的,非常便宜。

現在,需要了解的基本案情,都已經基本掌握了。一切都在顯示,本案的確是一起普通的命案。

“死者的手機呢?”金允浩對現場勘查人員問道。

“誒?”被問的人一愣神。

金允浩指著死者的口袋,再次問道:“死者這麼年輕,不會不使用手機。

而且她的工作制服有口袋,因此她會隨身攜帶手機。那麼現在她的手機呢?”尹國洪走過來接過了話題:“死者手機不見了,申東海調查官已經帶人去找了。”

“他帶人去找?”金允浩反問了一句。

尹國洪尷尬一笑,解釋道:“他說要儘快破案,所以…”

“知道了。”金允浩瞭然,心想申東海這真是憋壞了,逮到工作就幹。

隨後,他吩咐道:“一、讓警方聯繫死者家屬,並做好其家屬的工作。儘快獲得屍檢許可。二、將死者的死體和收集的物證儘快送到國科院檢測、堅定。”尹國洪對這套常規程瞭然於,不用特意用腦子記,他都知道應該做什麼。怎麼做。

尹國洪代完工作回來後,金允浩也結束了第二次的現場觀察。並沒有新的發現。

“走吧,回去見一見那位自首的嫌疑人。”——自首的嫌疑人名叫趙永煥,男,40歲,也在命案現場附近的酒館當酒保。

他是今晚10點到附近的警亭投案自首的。

另外,現場也找到目擊者,稱的確在8點30分左右看到過趙永煥從命案現場的那條巷子裡跑出來。

隨後在趙永煥的指認下,警方也在找到了本案的兇器——帶有趙永煥指紋和皮屑的麻繩。和被損壞的死者的手機。

兇手主動自首,兇器有了,現在目擊證人有了,現在唯一缺少的就是作案動機。

金允浩回到地檢廳,走進審問室後,立馬開口問道:“你的作案動機是什麼?”趙永煥被問的突然一愣,緩了好一會,才回答道:“當時我在上班,到後巷去倒垃圾,正好看到韓孝晶一個人在後巷。於是…我就想跟她套套近乎。

我們都在大學城附近的娛樂城工作。經常會碰到。我平時就有些貪圖她的美

當時我看到周圍沒有人,就起了心。言語調戲她,問她想賺點外快不。做不做那一行。

可誰知這句話起了韓孝晶極大的反。她開始動起來,並且說要將此事告訴他男朋友。

聽說他男朋友是大學生,有許多從事司法工作的同學。我害怕事情敗,被他們抓。於是便走上前,想跟她和解。

可是她看到我走上前更加動了,大喊大叫的。於是我便上前制止她,捂住了她的嘴。然後我還被咬了一口。”說話間,趙永煥還伸出右手,向金允浩展示他右手虎口出的一排牙印。

隨後。看到金允浩點頭,他才繼續陳訴:“被咬了以後。我也急了,於是就撿起地上的麻繩。勒住了她的脖子。想給她點教訓,不曾想她那麼不勒,那麼一會就斷氣了。”聽完趙永煥的敘述,金允浩對此人來了興趣。

他回頭對尹國洪吩咐道:“讓國科院的技術科儘快恢復死者手機數據。另外,把死者的那個男友找出來。去辦。”

“是。”尹國洪躬身領命離開後,審問室就剩下金允浩和趙永煥兩人。

金允浩扯過來一把椅子,坐到趙永煥身旁,開口道:“再把之前的口供複述一遍。”同時,他按了一下桌下的按鈕,對著擴音器說道:“宋智恩書記官,將審問室內所有監控錄像鏡頭對準嫌疑人。”審問室隔壁的監控室內,宋智恩立即照辦。

注意道審問室內4臺監控錄像鏡頭全部對準趙永煥,金允浩伸手示意:“現在你可以說了。請重複之前的口供吧。”第二次複述,趙永煥用的時間比第一次多用了近一倍的時間,主要面對四臺監控錄像鏡頭,他表現的有些緊張。

第二次複述完以後,金允浩緊隨其後,再次要求道:“請再完整重複一次。”

“誒?”趙永煥詫異。

“請再一次重複之前的口供。你可以理解為檢察官的要求,也可以理解成命令。當然你可以選擇拒絕。”金允浩說道。

趙永煥糾結了一番,於是第三次重複之前的口供。

而金允浩就翹著二郎腿,姿勢舒展的依靠在椅子上,一邊聽著趙永煥的口供,一邊觀察趙永煥的表情。反覆的對比。

一次、兩次、三次…直到很多次。

這一晚,金允浩整整要求趙永煥重複了10多次。

具體的次數,他自己也記不清了。反正就是一直聽,一直觀察。

直到…。天亮。(未完待續)ps:一更送到,求下月票、推薦票。預告,今天會是四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