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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回花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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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它”的命。

雖然似“野獸”一般的東西,但一樣珍惜生命。

但此際,刀就在搖紅手上。

生命就在她刀下。

她是隻要一刀下去:不管所斬的是手指還是人,它就必死無疑。

刀光照豔容。

──一刀就可以殺了這孽障。

古老的山上。

崖前有持刀的女子。

絕壁前有花,妖豔的紅。

她的刀就要濺血。

她心裡巴不得下一場烈的雪,狠狠烈烈,熾熾熱熱的悽豔的雪。

這時候,鐵手和猛禽正在“一鹽院”裡,全神貫注著“慘紅”的最後一章。

──雖然,他們也覺得出來,外面發生了很多事,彷彿正在進行許多調動,以及已完成了不少的調度。

可是他們也察覺了這以小紅付出命換來的手記,十分重要,而且,對整個案情有著重大的線索。

他們一定要看完它。

他們甚至已發覺窗外有人正在監視他們此際的閱讀。

──那些人,好像不當他們是在閱讀,而是在密謀下毒,如臨大敵。

甚至比剛才在紫微樹下包圍鐵手更嚴陣以待。

不過,劉猛禽久經戰陣──劉家有三兄弟,三個人都是高手,一個是次子,叫仲獸,已成為刑總朱月明麾下好手;一個是老么,叫季仁,為“有橋集團”米蒼穹的手下大將。

猛禽原名為“孟勤”正如其弟腫獸原為“仲叟”一樣,因為作戰勇猛,對敵狠辣,故被江湖中人諧稱為“獸”、“禽”恰好成對,也正好能形容這兩兄弟殺敵時之勇猛剽悍。相媲之下,劉季仁這名字就幸運多了,由於他常鬱鬱寡歡,憂形於,武林中多也只稱他為“杞人(憂天)”而已。

至少比較文雅些。

猛禽一向勇悍。

且一味勇悍。

對敵之際,他當殺人、剖肺、剜心、斫頭,皆為平常事。相同的,如果犯人能制勝於他,他遭的下場,也不以為意。他是那種為了打擊敵手、重創對方,會不惜一出手就瞎敵方一雙“招子”的人──甚至也不介意一伸手就因戳瞎對方眼睛而貫穿過敵人腦後的人!

就算對手是女也不以為忤。

可是,連他這樣子剽狠的人,看到“飄紅手記”中篇“慘紅”的末段,也難免有點不忍心,對鐵手而言,就更加不忍卒睹了。

“飄紅手記”是這樣寫下的:室外的花,已經快要凋謝了,可是,我幾時才可以出去呢…

“出去”是代表了自由,代表了能回去過去的幸福生活裡。甚至代表可以再見到孃親、公孫邀紅、公孫揚眉…

“出去”是搖紅的心願。

最大的心願。

最大的心願往往達不成。

──茫茫人海中,有幾人的最大心願是可以如願以償的?

對任何人而言“可以出去”只是個最渺小、基本的心願,您隨時都可以放下書走出去,但對搖紅來說,這是個絕望的希望。

難如登蜀道。

難若上青天。

──如果不是遇上了這種情境,誰又會知道現在能夠“自由自在”的“出入”已經是一種莫大的幸福?

莫非人到了真的失去幸福時,才知道幸福的可貴,才知道那就是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