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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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總明天不是要去北禮市出差?”紀正初保持着一貫笑意,“不如待會兒把鋼筆給我,由我給歡歡,反正她們小姐妹在一起,見面的機會多。”
紀正初説完,看了眼遲歡,後者立刻接話:“是啊,我跟書書每週都要見面的,不如給我,李總善解人意,懂得我們姐妹情,一定不會拒絕。”
兩人一唱一和,把李黎到這個份兒上,他無法説出一個“不”字,只點頭,説好。
出了購物廣場,李黎原本還想要把張書書送回家,被紀正初擋了下來,理由依舊是小姐妹情誼深厚。最後李黎放棄,決定先回公司準備要合作的文件,以及張書書的鋼筆。
上了車,張書書終於鬆了一口氣。紀正初今天坐的是遲歡沒見過的七座車,座位很寬敞,為了兩位女士有足夠的空間聊天,紀正初主動坐到了副駕駛。
遲歡和張書書坐在最後排。
張書書全程緊緊拉着遲歡的手,直到車子開動,確認李黎沒有追上來的機會,鬆了口氣。
這本原著裏,男女主互相愛慕,男二默默守護多年,最後當了旁觀者。但現在女主張書書對男主的態度完全不同,沒有喜歡和愛,全部都是逃避和不喜。
遲歡小聲問:“書書,你跟我説實話,李黎是不是對你做了什麼?”
張書書愣住:“沒,沒有的,我只是……”
“我只是覺得他有點奇怪,而且,好像一沾上他,我就沒什麼好事發生,就想離他遠點。”
想來還奇妙,遲歡一而再再而三用一些手段阻擋男女主相愛,沒想到加速了女主對男主的反情緒。
頭腦清醒,選擇正確。
當年遲歡看小説時就痛心疾首,恨不得穿書告訴寶貝女兒張書書,要遠離這個哄得你團團轉、最後嫁進來讓你當家庭主婦的男人。
如今她真的穿書,也真的能幫助她做到。
“那隻鋼筆,對我很重要,”張書書抿了下,説道,“那是我一個初中同學送給我的,他後來轉學了,我們再也沒見過。”
遲歡拍拍她的肩,許諾似的:“放心,鋼筆一定能拿回來。”
張書書又一次道謝。
車子停下,先把張書書送到小區,再啓動,送遲歡回家。
張書書下了車,紀正初坐回中排位置,拿出旁邊放着的平板電腦,開始看國外最新更新的財經新聞。
遲歡也挪到中排的座位,跟紀正初保持着小小過道的距離,看看窗外,又看看他。
紀正初看資料很認真,讓遲歡想起以前上大學時一位上了年齡的老教授,最喜歡在傍晚時坐在學校的湖邊,拿着一本外國文學細細地讀,湖邊有音樂社的學生練琴練合奏,也不能打擾他分毫。
紀正初就像個老教授。
遲歡完全忘記自己盯着紀正初看了多久,還在回憶那個認真的教授,在學習上幫了她很多,她很。
“想問什麼?”
紀正初沒抬頭,受到她的視線,“問吧,我們之間不需要拐彎抹角。”
遲歡一時語。
紀正初替她説:“想問我為什麼幫張書書?”
被他這麼一説,遲歡也頓覺疑惑。
紀正初從沒接受過任何一個記者的採訪,所有有關公司的採訪都推給了副總裁陳辰,張書書沒有機會接觸到他,兩個人也沒機會認識。
“以後這種問題不必問,”紀正初看完手邊新聞,把平板放回原處,看向遲歡,“如若她不是你的朋友,我絕不會幫。”
這句話在遲歡腦子裏盤旋好久,直到到達目的地,她還在細細品。
如果不是因為她,張書書與他不過就是個過路人,他沒必要摻和李黎和張書書兩人之間的情糾葛。只是因為遲歡,紀正初才有去做的理由。
遲歡笑了笑,第一次體會到原來被男人哄是真的能讓人飄。
即使這話不是表白。
被人放在心上,也很好。
遲歡下了車,左手撐着要關上的車門,歪着頭看裏面正襟危坐的人:“你還沒誇我呢。”
紀正初:“什麼?”
“今天好看嗎?”
紀正初屏住呼,把她又細細看了一遍,突然笑了。
“好看。”
大約是如此簡潔的詞讓紀正初過意不去,他立刻想到上學時,海王同桌經常誇女生的話,紀正初雙手攏了攏外套,正經到像是身處新聞發佈會現場,
“在我看來,南雅市市花非你莫屬。”
遲歡:“……”
話是好話,怎麼聽着這麼彆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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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進門,遲歡面遇上要出門的爸媽。兩人打扮漂亮緻,尤其是遲母,化了妝不説,還特意塗紅指甲,正在從櫃子裏取出一雙高跟鞋。
看見進來的人,遲母保持着彎拿鞋的動作,眼睛一直盯着她,不確定地喊:“歡……歡歡?”
遲歡把垂下來的捲髮到而後:“爸媽,你們出去逛街嗎?”
她把腳下的小皮靴了,放在鞋櫃裏,“方便的話,回來的時候幫我帶個蛋糕?”
遲母一把拉住她,左右看看:“真是我的歡歡?”
長久的直髮變成捲髮,氣質輕,劉海被夾上去,出光潔的額頭,整個人的氣場都大變。
確認真的是大女兒,遲母欣又高興:“好好好,從頭做起,人嘛,哪有什麼過不去的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