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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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點,不過不要緊,一會請你吃早餐,補一補就好了。”
穿好衣服起來,一起出門,覺這天跟李海燕之間關係前進了一大步,從前只是合租的夥伴,別人的女友,現在居然變成我的女友,哎,世間的事,誰又能説得清楚呢?
本來説好先去吃早餐,可是海燕要在北京路的麥當勞餐廳吃麥當勞。我説:
“那些洋快餐,其實是垃圾食品。”
“不,我就喜歡吃。”
“那也不辦法了,去吧。”
“江濤,我發現你現在對我越來越好了。”
“那是,現在是一家人了嘛。”
“呵呵。”
李海燕外面看起來有些冷,雖然漂亮,可是卻有點冷。可是笑起來卻有點傻,可是一個大學畢業生,再傻又能傻到哪裏去?也許,這也是一種可愛呢。
北京路是廣州的一條步行街,以商業聞名,平時人就特別多,到了週末,人就更加多了,一條街最多的就是賣衣服的。因為賣衣服的多,女人就比較多。我給李海燕買了一條三百塊錢的裙子。李海燕説:
“太貴了,不要吧。”
“貴什麼啊,裝起來。”
“我以前還真沒穿過這麼貴的裙子,我身上的衣服沒有一件起過一百五十塊的。”
“三百真不貴,你沒看人家那些有錢人,一件衣服上千塊的。”
“我們是打工的嘛,一個月也沒多少工資。”
“哎,我工資比你高,還買得起。”
“哼,比我多兩千多塊而已。”
我心裏有點心酸,底層打工仔的愛情啊,一個月為了區區幾千塊錢而奔波,那個時候我一個月也有四千六百塊錢,而李海燕因為只是一個前台文員,一個月也才一千多塊錢,反正不到兩千塊。從本質上來説,我喜歡李海燕這種平民子弟的作風,我們本來就是來自社會的最底層,那種不愛虛榮,儉樸平常的作風,我更喜歡。哎,海燕海燕,我一定會對你永遠好下去,永遠好下去。
那個時候我的工資比海燕要高一些,但是正因為高,王副總就不滿意了。有時候王副總對我寫的稿子不滿意,也會説一過份的話:
“你寫的這叫什麼玩意,我八百塊錢請個文員也比你寫得好。”
言下之意,我四千塊多塊錢工資還開高了,氣得我火冒三丈,心裏他娘,可是臉上還裝着笑,點頭哈在王副總面前裝孫子。從這一點,你可以看出,我是一個多麼可憐的小人物。那個時候上班,我除了寫自己的稿子之外,每天還在網上寫《校長風史》。回去,就只顧得和李海燕恩愛了,什麼也顧不上。
從在二樓的麥當勞餐廳裏,我和海燕面對面坐着,一邊啃漢堡一邊吹着冷氣。廣州的四月不同於別的城市,已經很有些了。
“我從前跟李紅紅在一起,他從來沒給我買過任何一件衣服,連出來吃快餐也是我出錢。”李海燕説。
“不會吧?”
“是真的,有一次在我讓他給我充五十塊話費,他居然找我要錢。”
“嗨。”我不知道説什麼好了,“可能他不愛你吧。”
“不是,他就是那種人。”
“那你還愛得死去活來?”
“現在想起來好傻。”
“那裏人?他。”
“四川成都附近一個縣,叫什麼我一時想不起來。”
“説明你也不愛他。”
“為什麼這麼説?”
“他是哪裏人你都不清楚。”
“以前記得,現在想不起來了嘛。”
“算了,過去的事,不提也罷。”
【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