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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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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叼,如果真有必要,恐怕他連自己的圓圓都捨得往外砸......狼滅啊!

不行不行。得抓緊按死,魔都不允許有這麼狠的人存在!

巧的是,韓烈剛剛掛斷電話,劉銘瀕就上門了。

「韓總,幸不辱命!」老劉喊了聲總,語氣裏帶着強烈的喜意,一副心情特別好的模樣。

「是不是股份到手了?」韓烈心裏一動,直接猜到了最終答案。

劉銘瀕豎起大拇指,然後掏出一份文件,放到面前的辦公南上,推給韓烈。

「代持協議!「再掏出第二份,用指節敲了敲:「惜款協議。」第三份:「保密協議。」第四份:「擔保協議......

韓烈一份一份的拿起來翻閲,就覺頂級大律辦事兒太靠譜了,事事想得周全。

《公司法》第七十一條規定,股東向外人轉讓股權,需要經由半數以上公司股東同意。

可這事兒是絕對不能讓高叼知道的。

所以劉銘瀕的怍是——我不買你手裏的股權,我單獨借給你的個人公司一筆錢,不需要任何抵押,只要你以唯一股東的身份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即可。

高遠地產那6%股份的評估價格大約是1.78億,我按市價借你1.8億,約定半年還款,利息3000萬。如果你按照我的要求,在約定時間放棄了股份的所有權,則利息歸零。

如果最後又不願意賣了,可以,準備好2.1億現金。

其實這麼幹有一定的風險,1.8億拿出去卻沒要任何抵押物,一旦對方變賴跑路,催收會很難。

但是,劉銘瀕篤定了自己+潘子+老室等人壓得住對方——講句不好聽的,對方的父母想出國都得提前打申請,劉銘瀕保證攔得下來。

更別提對方大規模變賣固定資產的難度了。

跟有些人合作,要不要抵押本不是重點,重點是能不能拿捏住人家。向法院申請強執,老劉是墜專業的。

眼下,那6%的股份已經是韓烈的囊中之物,只是仍然由那人持有而已,代持協議現在不會生效,未來估計也不會生效,其意義大半在於一一如果韓烈被迫翻臉,對外界師出有名。

噢,不對,翻臉的是大訟劉銘瀕,關我正派烈什麼事?

背鍋小能手劉銘瀕一顆紅心向狗烈,笑呵呵道:「林總那邊,我也找人通氣了,明後天應該就能見到效果。」韓烈點點頭,隨口問:「錢呢?什麼時給?」劉銘瀕笑得狡猾狡猾的,特別不像好人。「不急,合同先簽着,等到股份正式發生轉讓的時候再給錢,最後需不需要支付都不一定呢......」

「卧櫓!」正在琢磨上哪淘騰錢的韓烈,這下子是真的驚了:「你手裏有那哥們的人命案子啊?」

「不至於。」劉銘瀕得意搖頭,帶着點顯擺的道出實情。

「我跟那哥們透了一點氣,告訴他,有一個相當有實力的二代瞄上高叼了,那貨比我都興奮,當場要自帶乾糧參加表願軍……」韓烈點了點頭,沒問劉銘瀕靠不靠普。他辦這種事,就不可能出批漏。

但是劉銘瀕自己卻洋細的解釋了一番,態度非常端正。

「那哥們曾經幫過高叼不少忙,關係不好使之後,按理來講是應該主動退出的,他也提了,不過高叼辦事太不地道。

最開始,高叼是用好話拖着那哥們,然後觀察了差不多一年之後,發現他們後面是真的拉了,就開始搞事,把那哥們欺負得厲害。

年底出財報,做了兩個樓盤,賣得也特別好,結果淨虧損13萬零250塊,惡不噁心人?

公司裏的其餘股東,林總只要拿到他那份兒就什麼都不管,剩下的都跟着一塊嘲笑他兩聲。

是個人都受不了這種委屈,他倆早都結大仇了。

所以,那人完全信得過,他比咱們更恨高叼。」哦。「韓烈瞭然點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