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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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是實在不能再水了。
女主在牀上躺了三個月起來,男主散盡家財成了窮小子。
而這個時候,女主又覺得自己喜歡的是霸道總裁的男二,對男主可能只是。
評論區早已經吵成一鍋粥。
不得不説,周先生還是很會調動讀者情緒的。
現在這本小説的主題已經變了,那就是愛情和麪包哪個更重要?
男主是小鮮,有愛情。
但是帥大叔也不錯啊,而且還有錢。
評論區天天在那邊吵,從開始的支持自己的男主開始,到後面互相攻擊,説選男二的書友都是一羣勢利眼,看誰有錢就跟誰,男主為女主付出那麼多,難道女主就這麼白眼狼?
而喜歡男二的書友則表示,男主為女主付出那麼多是不假,但是那也不能説明女主愛男主,那只是而已。
貧賤夫百恩!男主只是一個富家小子,什麼都不會,怎麼可能給女主幸福?
肯定要選男二啊!
就是!
支持男二轉正!
不得不説,看小説的女書友們也是很會代入的,把自己代入女主,選男主就是過苦子,選男二就是當少。
主要是她們都都喜歡男二那種奢華的寵溺。
這個時候就很考驗周煜文的文筆了。
完結的兩章,周煜文很會調動情緒。
首先要讓女主恍然大悟。
對,沒錯,女主喜歡的其實一直都是男二!
女主終於明白了。
她對男主的情是之情。
只有對男二才是真愛。
於是她決定去和男二表明心跡。
而男二聽了以後,直接愣住了。
“你不能喜歡我。”男二坐在自己五百平的豪華辦公室裏,穿着奢侈的西裝,面無表情的説。
“為什麼?”傻白甜女主問。
“因為我是你同母異父的哥哥。”嘩的一下,女主直接懵了?
啥,啥玩意?
原來女主的母親在和父親結婚之前,曾經是個貧民窟的女人,因為虛榮,和女主的父親走到了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