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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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也不用擔心死亡,再也不用擔心飢餓和貧窮,每天只要開心地去笑!
她把瘋狂的種子深深地種在了哥譚人的心中,並且耐心地,偷笑着等待它們發芽,時不時的,她也會做些拔苗助長的事情,只為了更加好玩。
她和蝙蝠女糾纏在一起,無數次被抓住,又無數次越獄,彷彿這座城市都變成了她們的舞台,她只想要蝙蝠的所有注意力都放在她身上。
直到半年之前,臣想到了一個新遊戲,打算邀請戈登去充當下道具,結果綁架過程中出了些亂子,戈登的女兒芭芭拉,被子彈擊中了椎,變成了高位截癱,下半輩子都只能在輪椅上度過了。
事情的最後,臣又被蝙蝠抓住,戈登想要殺了她替女兒報仇,但蝙蝠女俠擋住了槍口,告訴他不要被臣愚,不要被瘋狂支配,不要喪失原則。
戈登最後還是放下了槍,選擇按照法律辦事,而法律對於神病是沒有判決的,只會關進阿卡姆進行治療......
可是誰能治得了臣呢?曾經給她治療的醫師,反而被她化,變成了今天的小丑女哈莉奎茵,不光幫臣逃獄,還一起創造了雙面女這個怪物。
從那以後,阿卡姆就不再給臣安排醫生了。
這次臣好像也玩累了,她老老實實地待在阿卡姆,很久沒有動靜了。
而依照以往的經驗來看,臣被抓住,小丑女就會像失了魂一樣,徹底平靜下來。所以對於上次沒有抓到哈莉,蝙蝠女和戈登都不是太在意,這樣更好,要是把兩人同時關在阿卡姆,反而會出事。
大約蘇明抵達的半個月之前......
戈登如同以往一樣,從噩夢中驚醒,晃了晃腦袋,摸索着自己的眼鏡戴上,他發現自己不是被臣綁在遊樂場的過山車上,不用面對瘋狂的場面,而是在自己家中的牀上。
冷汗浸透了牀單,沒有關緊的窗户傳來呼呼的響聲,窗簾更是被風掀得老高。
牀頭的電子鬧鐘告訴他,此時只是半夜四點,他剛剛躺下還沒有兩個小時,結果夢中都是芭芭拉倒在血泊中,而臣則不停地狂笑的場面。
戈登的第一任子和他離婚,告別了哥譚和女兒,再無音訊。第二任子則是警察,於執行任務時為救嬰兒們被臣殺害。
除了臣外,她們也經常會出現在戈登的噩夢裏,現在僅剩下相依為命的女兒,也被臣搞成了殘疾人。
戈登比任何人都有發瘋的理由,但是他沒有,他依舊堅持着正義和法律。
他從枕頭下拿起槍,先把沒關好的窗户關緊,然後仔細檢查每一間房間,防止有壞人混進來,最後,他來到芭芭拉的房門外。
輕輕推開門,藉着月光,看到自己的女兒好好地在牀上睡着,他才放下心來,把手槍在後,自己到廚房找點水喝。
冰箱裏面的東西不多,在芭芭拉還健康的時候,都是女兒在家做家務什麼的,戈登太忙了,以至於沒有什麼時間去超市購物。
找了半天,只找到半盒牛,應該還沒有過期,可以稍微潤潤喉嚨。
就在他喝着牛關上冰箱門的時候,突然冰箱門後顯出一個人,嚇得他差點瓶都丟出去。
“下次睡覺時,最好先關上窗户。”
“噗.......該死!蝙蝠女你就不能出點響動麼?總是這麼突然出現,會把我嚇死的!”戈登噴出了嘴裏的牛,而蝙蝠女捷地躲開,她的斗篷上都沒有沾到一滴。
“因為......我是蝙蝠女!”來人面無表情地回答,聲音明顯經過變音器的改變。
“我知道你是誰,你真正是誰,我只是不説罷了!”戈登沒好氣地去找抹布,打算清理地面:“現在是半夜四點,而且所有的瘋子都被關起來了,你就不能讓我好好睡個覺麼?你晚上就沒有別的事情可做?”蝙蝠女完無視了這些話,誰都知道布莉絲·薇恩是個有錢又一無是處的富家女,城裏人都以為她每天晚上過着紙醉金,夜夜笙歌的生活,但其實都是她僱來的演員,表演的偽裝罷了。
她直接開口説起了正事:“我必須離開哥譚一些子,我留下的話,會對大家都造成威脅。”
“哦?這回又是什麼瘋子?我這就給局裏打電話。”戈登吐了一口氣,丟下了手中的抹布,去找他的手機。
“我不知道,依舊在尋找線索。”蝙蝠女搖頭,藏身在黑暗中,蝙蝠斗篷讓她完融合在陰影裏,但悉她的戈登能猜到她現在的樣子。
“那你怎麼知道危險的?”戈登奇怪了。
“有人告訴我的,從某些方面來説,他非常可信。”蝙蝠女似乎是在摸口袋裏的一個什麼東西,但是並沒有拿出來給戈登看:“你和芭芭拉也立刻和我走,否則那些瘋子們會用你來出我的。”戈登沉默了,片刻之後,他搖搖頭:“不,我是哥譚的警察局長,我絕不會離開。不管是什麼人,想要在哥譚搗亂,除非我死了。”
“你確定?雖然不知道具體情況,但是就目前我瞭解到的,絕對是遠超以往的危險。”布莉絲勸阻道:“也許你可以請上一個月假,我們順便帶芭芭拉去世界範圍找找醫生。”
“不,我不會走的,你帶芭芭拉走吧,我留在這裏。”戈登堅決道,一旦蝙蝠女俠離開,他如果再走的話,哥譚就完了,也許一夜之間,他三十年的辛苦就會白費:“哪怕她們殺了我,你也一定不要回來。”
“我也不會走,我爸爸都能留下,而我作為一個女人更沒有逃走的必要了。”原來是芭芭拉,自從被臣打成殘疾後,雖然生命無憂,但是部的疼痛也讓她經常難以入睡,加之神始終緊張,有風吹草動就會醒來,這次她聽到了廚房中兩人的談話,於是坐在輪椅上從房間出來。
“芭芭拉,你可以考慮一下,也許.......”布莉絲開口對她説。
“不用了,連臣都沒有殺掉我,別人就更不行,我會留在這裏,和我爸爸一起,我想警局的通信室比較安,也能發揮我的計算機特長。”芭芭拉拒絕了她的好意,表示也要和哥譚共存亡。
布莉絲猶豫了一下,見到兩人這麼堅決,就連她也想留下了。但是神秘人告訴過她,如果繼續留在哥譚,不光是這座城市,還有整個地球,都會有危險,她必須離開。
一卷披風,她離開了戈登的家,向着阿爾弗萊德等她的地方去會合。
戈登抱着芭芭拉哭了一會,堅定了自己的信心,鄭重地對着黑暗中説道:“我們不會離開的,蝙蝠女俠,去做你該做的事情,我.......等等,她又離開了?為什麼每次都不能聽我把話講完?!”戈登無奈了,這次蝙蝠女又和過去成百上千次一樣,突然出現後就是突然消失,他從來沒有聽到過一次告別之類的話。
“因為蝙蝠女就是這樣的啊,能送我回房間嗎,爸爸?”芭芭拉捂着嘴打了個哈欠。
------------第9章綁架戈登局長收回了記憶,此時的他,正在駕車返回警局的路上。
從阿卡姆島返回警局可是一段不短的路程,不光要通過幾條大橋和隧道,之後經過的城區也不是特別安,其中雙面女和她的手下最為張狂。
以法律為武器處置惡人當然也有弱點,那就是雙面女她知法懂法,而且可以説是最好的律師,哈薇·丹特在發瘋之前可是哥譚的明之星,著名的青年檢察官。
然而她過去那些豐富的法律知識,造成了即使她被蝙蝠女俠抓住,也很快就會被假釋,畢竟蝙蝠俠不可能出庭指證她,只有零星的物證而沒有人證,那她的犯罪可不會被陪審團認可。
當然,金錢在其中估計也有很大的作用。
自從蝙蝠女俠離開之後,戈登一直都在戒備着,但並沒有什麼事情發生。直到上週,他收到了市民的報警電話,據説馬戲團大肆出動,在街道上燒殺搶掠。
他立刻派出了警員去維持治安,而自己則開車趕往阿卡姆,以往馬戲團表現出這樣的舉動,往往是臣又出來了。
可是當他趕到阿卡姆,經過重重警衞見到臣時,她就在自己的牢房中,正圍着餐巾,非常斯文地盤膝坐在地上用塑料刀叉吃一隻烤老鼠。
他和臣沒有什麼話好説,確定了她好好地關在裏面之後,他返回警局繼續處理城市中的騷亂。
戈登可是老警探了,這樣的情況並不會讓他放鬆警惕,馬戲團的舉動讓他覺到了一絲異常,於是從那天之後,他天天都會往阿卡姆跑一趟,只有親眼確認臣還在裏面,他才能放心。
雖然警局屋頂上的蝙蝠燈一直亮着,但那現在只是對於犯罪份子的威懾,蝙蝠已經離開,哥譚現在無人值守。
今天的探訪時間結束,他一樣沒有和臣説話,整個過程只是他靜靜隔着厚實的防彈玻璃,看她在小房間的地板上畫畫。畫上幾筆,她好像就會想到什麼,然後爆發出狂笑,緊接着又再畫幾筆,又手舞足蹈地在房裏亂跑。
讓他想衝進去把她暴打一頓。
是的,他恨她,但法律只能做到這麼多了,他甚至無數次想過殺了她,但這和他一生的信念有衝突。他是個警察,他發過誓要守衞這座城市的秩序和法律,神病在法律上就是擁有豁免權。
也許有一天市議會會認識到她們的危險,從而取消瘋子們的豁免權,還要在哥譚要適用死刑,把那些傢伙都送上電椅。
他期待那一天,他的親人,他的朋友有無數人死在瘋子手裏,他可以丟下局長的位置,申請去當死刑執行者。但那將是來自於法律和正義的審判,而不是他詹姆斯戈登的私刑。
在這方面,他和蝙蝠女的認知差不多,但和喪鐘就天差地別了。像辛迪和蘇明這樣的人,報仇從來不隔夜的。
法律雖然是由議會代表制定,代表羣眾意願的規則和條款,但喪鐘不喜歡被代表,什麼法律不法律的,能吃麼?
戈登等不到看她畫的是什麼了,今天從警局離開時就已經比平時要晚,因為白天有人報警説城裏出現了忍者,而且襲擊了什麼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