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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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願意同你一起到那裏去。”
“不去,我不趣興。”
“這是因為你從來沒有讀過這方面的書。找一本里頭盡是些人們跟膚皮黑得發亮的美貌公主談情説愛的故事的書看看吧。”
“我要到南美去。”他具有猶太人那種頑固、執拗的氣質。
“下樓喝一杯去。”
“你不工作啦?”
“不幹了,”我説。我們下樓,走進底層的咖啡室。我發現這是打發朋友走的最好辦法。你喝完一杯,只消説一句“哦,我得趕回去發幾份電訊稿”這就行了。新聞工作的規矩中極重要的一條就是你必須一天到晚顯得不在工作,因此想出這一類得體的⾝法是很緊要的。於是,我們下樓到酒吧間去要了威士忌蘇打。科恩望着牆邊的一箱箱瓶酒。
“這裏真是個好地方,”他説。
“酒真不少啊,”我順着説。
“聽着,傑克,”他趴在酒吧櫃上。
“難道你從沒到你的年華在流逝,而你卻沒有及時行樂嗎?你沒發覺你已經度過幾乎半輩子了嗎?”
“是的,有時也想過。”
“再過三十五年光景,我們都會死去,你懂嗎?”
“別瞎扯,羅伯特,”我説。
“瞎扯什麼。”
“我在説正經的。”
“我才不為這件事自尋煩惱哩,”我説。
“你該想一想。”
“三天兩頭我就有一堆煩惱的事兒。我不想再心啦。”
“我反正要去南美。”
“聽我説,羅伯特,到別的國家去也是這麼樣。我都試過。從一個地方挪到另一個地方,你做不到自我解。毫無用處。”
“可是你從來沒有到過南美啊。”
“南美見鬼去吧!如果你懷着現在這種心情到那裏去,還不是一個樣。巴黎是個好地方。為什麼你就不能在巴黎重整旗鼓呢?”
“我厭惡巴黎,厭惡拉丁區。”
“那麼離開拉丁區。你自個兒到四處走走,看看能遇上什麼新鮮事。”
“什麼也不會遇上的。有一次,我獨自溜達了一整夜,什麼事兒也沒有遇上,只有一個騎自行車的察警攔住了我,要看我的件證。”
“巴黎的夜晚不是很美嗎?”
“我不喜歡巴黎。”問題就在這裏。我很可憐他,但是這不是你能幫忙的事,因為你一上手就要碰上他那兩個深蒂固的想法:一是去南美能解決他的問題,二是他不喜歡巴黎。他的前一種想法是從一本書上得來的,我猜想後一種想法也來自一本書。
“哦,”我説“我得上樓去發幾份電訊稿。”
“你真的必須上去?”
“是的,我必須把這幾份電訊稿發出去。”
“我上樓去,在寫字間裏隨便坐一會兒行嗎?”
“好,上去吧。”他坐在外間看報,那位編輯和出版者和我緊張地工作了兩個小時。最後我把一張張打字稿的正、副本分開,打上我的名字,把稿紙裝進兩個馬尼拉紙大信封,撳鈴叫聽差來把信封送到聖拉扎車站去。我走出來到了外間,只見羅伯特。科恩在大安樂椅裏睡着了。他把頭枕在兩隻胳臂上睡去。我不願意把他叫醒,但是我要鎖門離開寫字間了。我把手按在他肩膀上。他晃晃腦袋。
“這件事我不能幹,”他説着,把頭在臂彎裏埋得更深了。
“這件事我不能幹。使什麼招兒也不行。”
“羅伯特,”我説,搖搖他的肩膀。他抬頭看看。他笑起來,眨巴着眼睛。
“方才我説出聲來啦?”
“説了幾句。但是含糊不清。”
“上帝啊,做了個多麼不愉快的夢!”
“是不是打字機的嗒嗒聲催你睡過去了?”
“大概是的。昨晚我一整夜沒睡。”
“怎麼啦?”
“談話了,”他説。
我能夠想象得出當時是怎麼回事。我有個要不得的習慣,就是好想象我的朋友們在卧室裏的情景。我們上街到那波利咖啡館去喝一杯開胃酒,觀看⻩昏時林蔭大道上散步的人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