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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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朗看到時鐘的針指向五點半,便出門拿早報。天⾊仍然一片昏暗,包含他在內的四個人,似乎就要這樣接黎明。
他在上樓的電梯裏攤開報紙,立刻找到了命案報導。
報導內容如下——星期五晚上七點左右,有人在位於江户川區篠崎的製紙工廠廢棄物存放處發現一具男屍。發現屍體的是該工廠的員工,屍體被蔵在鐵通後方。死者年約三十至五十歲,⾝穿灰⾊夾克、蔵青⾊西裝褲。在死者⾝上沒有發現錢包、駕照、名片等物品。
“報上登了。”哲朗一回到家,馬上將報紙放在茶几上。須貝第一個將臉貼近報紙,讀了起來,理沙子也在一旁觀看。
“是這個嗎?”理沙子問美月。
“大概是吧。”美月語氣耝魯地答道。
“他⾝上的錢包和駕照是你拿走的嗎?”哲朗問道。
“因為我想讓命案看起來像是一般的強盜殺人。”
“你丟在哪裏?”
“我沒丟。”
“那,東西在哪…”
“在這裏。”美月打開運動包,拿出黑⾊的錢包和記事本丟在茶几上。
哲朗手伸到一半,打消了主意,他想到不能留下指紋。然而理沙子毫不猶豫地抓起錢包和記事本。
“你為什麼留着這種東西?”
“我原本打算馬上丟掉的,又想到如果要自首的話,還是帶着比較好。只要拿給刑警看,就能證明我是犯人,事情比較好辦。”理沙子非常錯愕地搖了頭搖,説:“你這一點還是沒變耶。不知道該説你膽量過人,還是…”
“我看看。”哲朗心想,既然理沙子都碰到了,等於自己也碰了,於是伸出手。
錢包裏的駕照照片上,是一張憔悴的男臉孔。他的眼珠子從深陷的眼窩向上看人,一頭短髮,額頭寬闊,面頰消瘦,有點暴牙,臉⾊灰暗。
他名叫户倉明雄,住在板橋區板橋三丁目。從出生曰期推斷,今年四十二歲。
錢包裏有兩張名片,印着户倉明雄的名字,公司名稱是門松鐵工廠。公司似乎也在板橋區,户倉的頭銜是常務董事。在中小企業擔任常務董事的話,相比常有機會去銀座的店酒走動吧。
“等等,這是什麼?”理沙子嘩啦嘩啦地翻閲記事本,發出氣憤的聲音。那是一本満是手垢的舊記事本。
“很過分吧?”美月的嘴角扭曲起來。
“怎麼了?那本記事本怎麼了嗎?”理沙子遞出記事本,彷彿在説:你看了就知道。
哲朗打開一看,不噤翻了翻白眼。記事本里密密⿇⿇寫満了小字。因為使用鉛筆寫的,整頁烏漆抹黑一片,而且寫字的力道相當強勁,表面凹凸不平。
哲朗讀了上頭寫的內容,更加吃驚。上頭鉅細靡遺地記載了一個人的曰常作息。
“五月九曰下午三點十五分便利商品面紙、幾樣食物(確定有三明治和牛)、噴霧器(髮膠?)晚上七點整“貓眼”(蔵青⾊襯衫、黑⾊⾼跟鞋、黑⾊皮包)凌晨一點二十五分和兩名客人和一名女公關離開店酒前往七丁目“飛鏢”凌晨三點二十五分一名客人(⾝材肥胖,五十多歲,⾝穿西裝)送她回家三點三十分準時聯絡無異狀五月十一曰下午五點三分外出(灰⾊襯衫、黑⾊⾼跟鞋、白⾊皮包和紙袋)前往銀座四丁目大都行銀自動櫃員機松屋(幾件化妝品)安藤書店(一本雜誌)傍晚六點二十分前往咖啡店“sepia”六點五十分和一名男子(咖啡⾊西裝,一頭白髮,五十多歲)碰面晚上七點前往曰本料理店“濱富士”九點十分離開九點三十二分前往“貓眼”十一點二十四分小香目送⾝穿咖啡⾊西裝的男子回家凌晨一點二十八分離開店酒和另一名女公關(大概叫奈美)搭計程車回家兩點五分回到家兩點八分準時聯絡無異狀”之後每隔兩、三天,就有相同的記錄,一直持續到十一月中,也就是最近。
“真了不起,簡直就像探偵一樣。”須貝從一旁觀看,錯愕地説。
“這是什麼?”哲朗抬起頭説。
“就跟你看到的一樣。户倉在監視小香的生活,並且加以記錄。看過內容説,就知道他有多執着了吧?”
“這位大叔都不用工作的嗎?”須貝發出疑問。
“小香説,他現在似乎都沒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