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顯然喝過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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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他的心裏,吹得少,儀器紀錄的酒精含量也會少,他便可以因此逃處罰。不想那也夠了,儀器測的是含量百分比。
“請下車吧。你的血裏酒精含量很⾼。屬於酒後駕駛。不能繼續開車了,請出示您的駕駛執照。”
“我不過是頭暈,喝了瓶藿香正氣水而已。”開車的還想抵賴。
“請下車來解釋。”瓊薇仍然面無表情,但是有些嚴厲的説。
“車在這裏礙事。當着別人了,我把它開到一邊去。”看起來違章司機還有社會公德,因為替他人着想的行為在古代國中老話中叫做‘眼力見兒’。‘有眼力見兒’説明這個人知道為他人着想。
‘沒有眼力見兒’表示這個人不懂關心別人。‘眼力見兒。’是國中最原始的‘利他主義’表現之一。
違章司機此時故意這樣説,一是表示自己是個‘好人’(知道為他人着想),從而引發察警的好,減輕處罰。再一個就是伺機逃跑。很多酒後的人都覺得自己反倒比平時明白。
其實那是一個誤區。這招在瓊薇面前本沒用。
“你不能繼續開車了,我們會幫你把車開走。你到那邊聽候處理。”瓊薇嚴肅的説。
“我的車。你們憑什麼不讓我開!”軟的不行來硬的。開車的人再次開始胡攪蠻纏。賊手向瓊薇筆的警服下的小脯抓了過去。
“走開。不要在這裏耍酒瘋啊。”瓊薇突然嚴肅起來,威風八面。
酒駕在國中屬於重罪,要受到嚴厲的處罰,儘管這樣,仍顯得處罰力度不夠。仍然有人在犯罪。仍然有人為此受害。這就是為什麼察警要專門在晚飯後加班檢查酒駕的原因。
“我就是昨天中午喝了一瓶啤酒。”開車的人換了抵抗的花樣,就像某些地方公路上亂執法一樣,很多錯誤來源於很多駕駛員違章作,然後又故意逃避處罰。因為執法人員素質不⾼,結果弄成了執法犯法了。
具體到檢查酒駕,凡是酒駕或醉駕的人回答察警問詢時都把自己喝酒的量儘量説少,把喝酒的時間儘量前移。以為這樣便可以減輕罪責。
實際上處罰是據駕駛員當時血中酒精含量和接受檢查時的態度決定的。‘越不説實話越要受到嚴懲。’當然,最後面這句是氣話。是瓊崖想的。
她絕對不會執法犯法。國中普及人私車輛的時間尚短,因此道路法規還不健全,留有逃避責罰的空間,甚至有人因此犯罪。例如‘碰瓷’。
‘‘碰瓷’’是指一些非法人員假裝被某輛車撞倒,傷害。繼而對該車事主進行訛詐的過程。因為法律對這種訛詐沒有嚴厲的處罰手段,造成非常嚴重的後果。
作為碰瓷一方,被識破了只要説聲‘對不起’幾乎便可以過關了,不會受到應有的懲罰。訛詐成功卻有幾千甚至幾萬元的‘收入’。何樂而不為?
以後甚至發展到老人以此訛詐前來幫助他的小孩子,當然,‘碰瓷’的危害最嚴重的不在這裏。
而是它嚴重的傷害了社會公德。當‘碰瓷’這樣的惡行當道,普通人連幫助別人都不敢的時候,這個社會就成了沒有正義的琊惡社會。這種社會經濟再發達。
科技再先進又有什麼用處。後面一輛車裏的人讓瓊薇更加吃驚了,開車的竟然是瓊崖的男朋友,阿陳,而坐在後面的正是那天奷污自己的阿陳的老闆。
這時他正腆着個大肚子,敞露懷半躺在座位上。
“請出示你的駕照。我們在進行酒駕的例行檢查。”瓊薇好像不認識阿陳一樣機械的説着。
這時她最大的希望是阿陳不要認出她來。遠處的瓊崖並沒有發現被檢查的是自己的男友,她正在與別人談。
“你不是瓊薇嗎?是我。”坐在家是位子上的阿陳指着自己的鼻子説。
他的臉紅撲撲的,顯然也喝過酒了“吹一下這個。”瓊薇好像不認識阿陳一樣,面無表情。
如果瓊薇此時表示認識阿陳,其他的民警一定會給她面子,在後面的步驟中從輕或者不處罰。
這是國中的國情和處事原則。不對,不好,但是幾千年來都是這樣,好在瓊薇剛到基層,還不悉這裏的情況。沒有立即作任何處置。
只是一時有些不知所措。倒是帶隊的陳大隊長髮現了其中的端倪。
“你真認識他嗎?”他把瓊薇叫到一旁咬着耳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