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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閲讀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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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個強烈的窒息,何曉琴全身一,羞躁地蹬了蹬大腿,她的膀胱再也不受控制了,道口一鬆,大股的噴灑而出,她失了。她有些傷的想着,連都被勒出來了呀,自己的生命也該結束了吧!

女人現在累的滿頭大汗,想快結束了,她立起身,一下加大了力度,現在一絲一毫的空氣也別想進去,何曉琴此時的臉有點醬紫了。平時飄逸的一頭披肩長髮被汗水沁透了。這個絕美女恐怕沒想過自己是這個下場吧。何曉琴的身體烈的扭動着,幾次差點把女人翻下去,她絲毫不敢放鬆,只是使勁的勒緊,用力再用力,她幾乎要筋疲力盡了。是時候了,她逐漸加大手上的力度,越來越用力,直到最後用盡全身的力氣掐緊何曉琴的喉嚨。何曉琴馬上就要斷氣了,就這樣僵持了半分鐘,最後的時間來到了。何曉琴那嬌美的身體開始了最後的無助的痙攣,揮灑着她的汗水,她的生命。漸漸的翻起了白眼,她無力地讓她的頭轉向一邊,緩慢而堅決地吐出了她微紅的舌頭。面孔在扭曲,舌頭漸漸外吐,伴隨着舌頭還有鮮血出……

(沒想到這麼快就要見到妹妹了……)想着這個,何曉琴絕望地踢蹬了幾下那對結實豐腴的大腿,發出「咕……啊……」的斷氣聲,她那人的體猛地一跳,然後就永遠的安靜了下來。何曉琴的大腿又動了幾下,然後頭歪向一邊,就再也不動了。

把何曉琴的頭轉來,她的眼睛向上翻着,她再也不能向男人拋媚眼了。何曉琴的一小截舌頭還在外面,臉發出淡紫。一鬆手,何曉琴的頭又摔在地上,歪向一邊。她毫無羞恥的分開大腿,翻着白眼。何曉琴一隻腿向下伸着,腳面都繃直了,而另一隻穿着涼鞋的腳稍微歪斜着,還向下滴着她的。頸部的繩子已經快成她身體的一部分,還深深的陷着,她現在毫無羞恥的,分開大腿,一幅蕩的樣子。再看看她被勒的發紫的臉,在繩子的搭配下還算完美。再仔細看看,她身上還真是一點贅都沒有,平坦的小腹,修長的腿,還有搭配適度的肌

如果不是太突然,要勒死這麼一個擅長運動的女人還真是困難。

女人看看錶,勒死何曉琴用了大約十幾分鐘的時間,何曉琴還真是很能堅持,不過一切最後都是徒勞的。

她休息了一回兒,出去了。半小時後,她拖來一隻大皮箱,把何曉琴的屍體裝進箱子裏,然後拖着箱子離開了。

清晨還不到七點,李國雄被走廊上的腳步聲吵醒。他住在王朝大飯店三o五號房間,已經三個月了。

他伸手抓起茶几上的小鬧鐘,關掉定時開關,不要聽它的鳴叫。這一陣子他覺自己像老人一樣,沒那麼好睡了,他想不出原因,會不會因為玩女人……

他笑一笑,下了牀。然後走進洗手間,刷牙、洗臉、規律地開始一天的生活。

從衣櫃裏拿出換穿的衣服,襯衫熨得平平整整。他利落地穿着起來。乾淨的襯衫配上一條素的領帶,袖口上再扣個牛角袖釦,他站在鏡前仔細瞧了瞧,重新扶一扶領帶結,對於鏡中的自己,顯然很自信而到滿意。

他的行李總共只有一隻小皮箱和一個旅行袋,兩件都是高級的進口貨,皮箱上貼滿了美國主要城市的名飯店貼紙和航空公司的掛牌。

他在濱海工作,故意不租出租屋而長期住飯店,因為他喜歡把自己當旅行者。

每到週末他就要回去雲海的家,他把回家也當一趟旅行,他的子過得逍遙而自在。

在雲海的「家」,他的子和岳父住在一起。子名叫林雪琪,他們倆是在美國留學時認識結婚的。回國以後國雄在濱海工作,但林雪琪卻不喜歡住在濱海,因此夫婦倆就這樣一人一地分開住了。

林雪琪的父親是一家有名的大公司董事長。住在佘山一棟大別墅裏,和林雪琪跟一名老傭人過着清靜的生活。

林雪琪學美術,留學回來以後,因為不喜歡濱海的生活,因此決定住雲海的孃家,一個人靜靜地躲在畫室裏作畫,過那恬靜的悠閒生活。

李國雄不反對,因為他也喜歡自由,一個人住在高級大飯店,生活上沒有什麼不方便。雖然每個星期一定得回家一趟看看子,但是在濱海的子跟單身漢沒有兩樣,一身無牽無掛,愜意極了。

對於子的生活,他也不干涉、不過問。至於子是不是寂寞?他本不知道。他只聽老傭人説,雪琪常常躲在畫室裏,埋首作畫,連着兩三天都不走出畫室一步。他知道那是藝術家的正常生活,所以不驚訝也不反對。同樣的,林雪琪對於丈夫在濱海的生活也一向漠不關心,夫婦倆也就沒什麼衝突或吃醋、嫉妒等一系列的不愉快事發生了。

李國雄每個週末往回雲海和濱海都坐飛機。每次從雲海回到濱海時,他臉上的表情,總是黯然無神。因為他發覺子對他越來越冷淡,兩人見了面也沒什麼話可説。他的沉重心緒就像參加親友的喪禮回來一樣,説不出的鬱悶與難過。

「王朝大飯店。」下了飛機,攔一部出租車直接到他的濱海住所。在出租車裏,他一直沉着臉,顯然星期六晚上回家跟子處得很不愉快。因此抵達飯店以後,他就把自己關在房間裏矇頭睡覺。一個星期當中,也只有星期這麼一天,他是真正單獨一個人休息的。

星期一早上九點,他一定準時到達辦公室。他的辦公室在濱海香格里拉酒店的六樓。他是at公司的技術總監,在公司裏很受重視,職位也很高,所以擁有一聞豪華的個人專用辦公室。有時上班時間他常常要走出辦公室去拜訪客户,他們的客户多半是大公司、政府部門等,他的工作是指導這些客户,如何更有效的使用他們公司的儀器。

總而言之,李國雄一星期有五天,從上午九點到下午五點,過的是有地位的人過的嚴謹社會生活。別人都羨慕他,他自己也頗得意。但是這樣的角扮演,只佔着他全部生活的一半時間。另一半時間,他就不是技術總監,也不是擁有美麗又富有的子的李國雄了。

到底他會變身怎樣一人呢?也許孤獨寂寞是原因吧!他無法忍受一個人待在房間裏望天花板的生活,自然而然的,他想到了找女人。

每天公司下班以後,他直接回到飯店裏的房間,然後換穿便裝,到餐廳去吃晚飯。他喜歡在飯前喝一杯葡萄酒,點的菜不是魚就是,他吃得很豪華。飯後到樓下大廳的大沙發坐一坐,順便看看英文報紙,翻翻當天的晚報。遇到面的洋人房客,他就説着利的英語跟他們寒暄打招呼,愉快地打發晚飯後的一段悠閒時間。

到了八點,他就走出飯店,在門口攔一部出租車,朝着外面夜漸濃的世界飛奔過去。

他喜歡霓虹燈在黑暗中閃爍的都市夜景,因為喧譁的濱海市,入夜以後會變得幾分神秘,孤獨寂寞的女人會在夜裏出來遊蕩,找地方散散心。他最愛找這種女人搭訕,所以循着這種女人可能去的音樂咖啡廳、舞廳、酒吧或電影院等,他以獵人打獵的眼睛和心情,愉快地到處走,到處尋找他的「獵物」。

他想獵取的對象,不管是公司女白領、女店員、美容師或女大學生都好,只要孤獨地躲在某個角落裏,神情看來寂寞的,就是他所獵獲的對象。

次次他都看得很準,而被他盯上的女人,總是如他所預料,輕而易攀地上他的鈎。因此他很得意自己有鋭的嗅覺,能嗅出寂寞女人的心。極高的成功率使他更具信心,更對獵「豔」遊戲產生濃厚興趣。很快的他像上了癮一樣,每天為這遊戲玩得好得意,好開心。

他當然知道所謂「嗅覺靈」,不外是豐富學識帶給他的本領。每次幾輪談以後,他發覺對方仰慕畫家,他就化身當起畫家來,跟對方大談美術界的種種。

如果對方喜歡音樂,他也隨時可以化身音樂家,大談特談有關音樂的學問。甚至船員、飛行員、調酒師等特殊職業,他都有辦法蓋得蠻像那麼一回事,使對方完全看不出他是一個騙子,而百分之百信任他,繼續跟他聊得非常開心。尤其緊抓着一般女人的崇洋媚外心理,他的出生地有時候在倫敦,有時候在東京或首爾,反正他説一口利的英語、語和韓語。説他在國外出生,任誰聽了都會相信。

加上他的面貌因為五官線條分明而有幾分像洋人。對於崇洋的女,他的外表更給他很大的方便。

他為了要喬裝自己是外國客,常常在對方能看到的地方,假裝無意,把一本韓國政府發行的護照出來。對方便很放心地相信他不是常住中國的本地人了。

其實他那本韓國護照,是從淘寶上訂做的東西。但他動一動手腳,三天換貼一次自己的照片,並且在照片上蓋個年月,也就那麼真的看不出什麼破綻了。

當然他不怕觸犯偽造文書的罪嫌,因為他這份假護照不是給出入境管理處看的,而是專為騙女人用的。所以他時常有意無意的拋在酒吧的吧枱或旅館的茶几上面,刻意讓對方去翻它,看它。

每次,上鈎的女人看了這一本護照,就百分之百的相信李國雄確實是來自外國的遊客,而放心地跟他玩起逢場做戲的荒唐事兒來。

至於哪一天能夠得到新鮮的獵物,李國雄似乎在早上上班前,站在穿衣鏡前系領帶時就會有美妙的預。那預是怎麼來的,他自己也説不出所以然來,只是心兒輕飄飄的,好像全身細胞都在歡愉,都在躍動!

到到這樣的子,他就整天魂不守舍地,神恍恍惚惚,一顆心只想着快點下班,快點天黑。

六月十三——(這一天後來變成律師、警察、檢察官和法官一再提出來詢問的重要關鍵子。)早上上班前,國雄正在系領帶時,他那美妙的預,突然飄呀飄的從他心田裏飄了出來。他喜滋滋地笑圓了臉,扶扶領帶,好像要給那預的來臨致送歡詞一樣,他用力重新勒了一下領帶結,他要緊緊抓住它,不要讓它忽地又跑掉。

出門前在給三o五室的房門上鎖時,他樂得忍不住吹起口哨來,走起路來更是一跑一跳,乾脆不乘電梯,而循着樓梯從六樓半跑着一直奔到一樓。

本來坐在樓下大廳的長沙發,打算看看新聞,順便喝杯咖啡當早點,所以招手叫服務生來,把要的咖啡都訂了,卻又突然改變主急,走進餐廳,點了火腿煎蛋,正正式式吃起豐盛的早餐來。

他一邊吃一邊在手機上看社會新聞的記事,不是車禍就是兇殺、情殺案。這一類大都市裏每天都會發生的事情,看多了並不覺得稀奇,反正這些事都跟他沒有任何關係,因此他隨便瀏覽一下,就開始吃飯了。

幾個星期以後,他會變得如何害怕看新聞,那是他做夢也沒想到的。因為他現在是一隻還沒入網的飛蟲,他自由自在隨意飛翔,社會上沒有人注意他,他也不關心社會上發生的事。他的一顆心只充滿着美麗的幻想,幻想今夜所能獵獲的獵物,是什麼樣的貨?他覺人生有趣,大地一片金的太陽,新的一天就這樣愉快地開始了。

那天的傍晚七點半,李國雄從海園坐出租車到台東下車。他今天穿一件布紋的獵裝式短外套,頭上戴一頂法國電影明星喜歡戴的那一種鴨舌帽,全身咖啡系統的衣着,看來格外英俊瀟灑。

他這一身裝扮,是公司下班後,直接到海園他租的一間房子裏換穿的。

那一間出租屋是差不多兩年前,他用假名租下來的。這間出租屋共有兩個房間,他隨時可以自由出入,和鄰室的住户都互不干涉,行動相當的自由。

他從不帶人到他這間出租屋,他也很少到這兒來過夜。不過他在這兒的衣櫥裏放了好幾種長、短大衣和西裝外套。每次要出去獵豔以前,他都會先到這兒來改裝,有時候戴紳士帽,有時侯戴鴨舌帽。隨興之所至,高興穿什麼就穿什麼,不管是花格子襯衫配素夾克也好,或是西裝領帶外加一件風衣也好,他愛怎麼打扮就怎麼打扮。有時候穿穿猶豫了老半天,拿不定主意要扮成什麼模樣。

不過,不管他怎麼穿,怎麼扮,都能裝扮出風瀟灑的模樣來。

他這間出租屋除了換穿衣服之外,還有另外一個用途,那就是坐下來詳詳細細記下他的獵豔經過。他把自已所做的荒唐事當成值得紀念的趣事兒,一五一十的全部記載在一本厚厚的筆記本,並且取了個題名叫「獵豔記」。記本旁邊還放着沖洗出來的每一個女人的照片。

像今天這樣有奇妙預子,他下班以後一定急着趕到這間出租屋來換穿衣服,然後躺在舒服的席夢思牀墊上,翻看那本「獵豔記」,同億過去跟他玩過的每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