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閲讀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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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傅予城不想輕易承認自己而善妒,畢竟和一個不過十七歲的小孩置氣實在是有些可笑。可自家愛人的沉默又讓他不敢開口説一句反駁的話。
於是兩人相顧無言,沈念笑着不説話,眼裏卻盡是温柔,他敵不過自家愛人眸中的温柔,更無從計較心中得失,來不及抵抗就深陷在那片夏湖水般純澈的温瀾之中,用一聲輕咳示意自己繳械投降。
“你別和他計較,你不是也清楚人家劉少是什麼樣的人嗎?而且……”沈念回頭看了眼一副事了拂衣去深藏功與名模樣的劉燃,忍不住在心裏輕嘆一聲到底是什麼樣的家庭才會養出這麼單純又熱心腸的傻白甜。
多管閒事嗎?當然不是這樣。
劉燃不是嘴碎的人,恰恰相反,他比所有人想象得都要善良熱忱。他説這番話只是因為他清楚同戀比不得異之間,他不想讓他在情至深處時被現實所傷。
不過,大概也是因為這樣,林家的小少爺才會這麼喜歡他吧。
軟軟得像只小兔子?那是隻有在你劉燃前才這樣。
沈念想起自己曾經在林家見過的那位小少爺。麪糰一樣柔軟可愛的五官,看着像是人畜無害,但那雙漆黑的眼裏暗藏的鋒芒卻明明白白地提醒着身邊心懷不軌的接近者他並非善類。
都説情人眼裏出西施,簡單又純情的劉少想來這時候還不知道自己喜歡的不是什麼小兔子,而是早早就盯上他想要把他吃入腹的狐狸。
傅予城也知道自己有些反應太大,大概是劉燃的向讓他實在是有些介意,剛才對沈念説的一番話雖然挑不出什麼病但是他聽了心裏不舒服也是必然。
但他沒法反駁,因為他劉燃確實有資格説這樣的話。
在沈念離開的第二年,劉燃和家裏斷絕關係帶着自己的心上人遠走高飛去了南方。
養尊處優了十幾年的小少爺是沒吃過苦,可他不怕苦,初到南方舉目無親的時候他去工地搬過磚也頂着烈陽站街上發過傳單,雖然沒有曾經的錦衣玉食但他卻履行承諾給了他所有的愛,他把林軟放在自己心上寵着,也承擔起了兩個人的未來。
那時候所有人都把這當作笑話,可他不覺得這有任何愚蠢的地方。
他只是恨,恨自己當初沒有跟着沈念一起去南方。
再後來,他更恨自己軟弱無用,讓沈念無法把所有付,讓自己愛的人無法依靠。他口口聲聲説着愛,到頭來卻只能眼睜睜看着他愛的人為了保全他獨自扛下所有。
他恨那樣的自己。
很多人説長大之後就不再相信愛情,可又有幾個人敢坦白直言這不過是給自己開的藉口,因為長大後遇見的那份情摻雜了太多污垢和雜質。當一個人選擇用利益小心翼翼地衡量自己在這份情中的得失,計較着付出和回報抱怨着對方的不足,那這份情就已不能被稱作愛情。
大人眼裏不知所謂又毫無益處的東西叫做愛情。婚姻不可怕,也並不是墳墓,可怕的是結婚不因為彼此相愛,而是一場易,一場事關尊嚴和利益的戰爭。
年少的情最是純粹,喜歡便就是喜歡,無須考慮門當户對是否,兩個人相互依靠就是餘生數十載。
十五歲的少年不會埋怨自己心儀的女孩費了自己的青,他只是遺憾彼此有緣無分,遺憾往後餘生陪在她身邊的終究不是他這個人。他會記得自己和對方的點點滴滴,然後把這當做年少温暖的回憶小心翼翼地留存,倘若再見對方已成家立業那他就説上一聲祝你幸福,然後把這一切在自己的婚禮上和那個將要和自己共度餘生的女孩一一坦明。
愛過不是污點,愛而不忠貞才是。
“沈念,這一次相信我好不好。”
“答應我,這一次我不會再讓你像上輩子那樣不得不對我撒謊,讓我放手。所以你也別放手。”作者有話要説燃爺説話直子直,再加上自己也是過來人知道同戀不容易才説了這番話是個好孩子大家不要嫌他多管閒事(保護)第38章人人心難醫“沈念,你會不會覺得我太。”
“明明你都已經説過很多次,可我還是惶恐,我還是會害怕。我不想這麼患得患失,我知道這樣的自己讓人生厭,所以我一直忍着,我害怕你知道後會覺得我不信任你。”我害怕你看到我的缺陷,害怕我會像上輩子那樣成為你的累贅。所以重來一次,我想用我最好的一面去對待你,我想成為能讓你放心依靠的人。
“別説了。”一語不發地俯身給了那人一個熾烈卻也温柔的懷抱,沈念輕闔雙眸,眼裏霧氣氤氲像是看見了一場凜冬深夜灼痛至極的花火。
“我知道,我都知道。”他知道愛的人並不完美,知道他幼年的生活缺少愛與包容,所以很多時候他會比尋常人更,患得患失地猜疑而又偏執,一點點在旁人眼裏無傷大雅的玩笑都會戳中他心裏的痛楚。
無論是上輩子的傅予城還是現在的傅予城,他早就清楚他的愛人不再是十七歲的少年,也並非長不大的孩子。特殊的家庭環境催促着他過快成長,迫着他滿足所有人的期待,卻唯獨沒人記得他也不過是個渴望愛的孩子。
“以後我會每天告訴你一遍,我很愛你。”沈念温柔地笑。眼裏含笑,温柔又明澈的聲線裏含着輕輕柔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