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閲讀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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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非常完美,連這封請柬都被翻譯成了可供許暮洲獲取信息的中文字體。
這封請柬只説了宴會時間在一天後正式開啓,許暮洲看了看外面漸沉的夜,心裏不免有些打鼓。
——下次回永無鄉,怎麼也得申請點通訊道具,許暮洲想,不然他總是一睜眼就找不到自己隊友。
不過許暮洲並沒有過多驚慌,畢竟經過上一次任務之後,他已經習慣了。反正總會在任務線中見到嚴岑,或早或晚也無所謂。
許暮洲將手中的請柬重新回信封裏,又將信封按照折線封好。信封的一角不知道被抹了什麼東西,許暮洲只覺得手指好像剛剛擦過一小片濕潤的痕跡。
他用拇指和食指捻了捻,才聞到了一種極其輕微的花香氣味,這種味道對他而言有些悉,但許暮洲想了一會兒,也沒想起來在哪聞見過,於是暫且作罷。
許暮洲將車燈重新掛回牆角,託着腮往窗外看去。從他醒來到現在,已經少説過去了十幾分鍾,但這條路一直沒有旁人經過。
這個時期還沒有路燈,窗外黑漆漆的,許暮洲也拿不準主意現在到底是什麼時候。
馬車的窗户很窄小,許暮洲貼在玻璃上往前看了看,也只能看到前面車伕的一側輪廓。
單憑那點黑衣料,許暮洲也實在看不出什麼,於是心念一動,伸手敲了敲玻璃。
馬車的隔音效果一般,車伕幾乎是立刻聽到了他的呼喚,回應道:“少爺,您有什麼吩咐嗎?”——不是嚴岑的聲音。
許暮洲不太清楚自己心裏是“果然如此”多一點,還是失落多一點。他乾咳一聲,勉強按想象裏的貴族模樣端起了架子,問道:“還有多久能到?”
“很快。”車伕説:“在晚上九點鐘可以準時到達。”許暮洲頓了頓,嗯了一聲,沒有再問。他雖然好奇現在是幾點,但思來想去畢竟對這個時代瞭解不多,但在大學的建築史課程中也聽過一嘴,這時代的貴族禮儀麻煩的要命,在見到嚴岑和宋妍之前,他還是能少説話就少説話為妙。
這條黑沉沉的石子路像是永遠沒有盡頭,許暮洲懶洋洋地打了個哈欠,被馬車晃得昏昏睡,不知道走了多久,才聽見前頭傳來一聲馬蹄嘶鳴。
馬車停了下來。
許暮洲渾身一個靈,徹底清醒了過來,他向外看去,發現他的馬車左右不遠處,還停了其他幾輛馬車。
馬車的外觀掛飾都不相同,應該是標明瞭不同的身份。
許暮洲左邊那輛馬車停得離他很近,大概只有兩米的距離。許暮洲注意看了兩眼,發現這輛馬車比其他的都顯得簡樸一些,也沒有任何代表身份的徽章紋路。
“少爺。”車伕已經勒停了馬,走過來替他打開了車門:“請下車吧。”許暮洲緊張地捏緊了手中的請柬,荷葉袖很好地掩蓋了他這個小動作,所以沒有被人發現。
他頓了兩秒鐘,餘光飛速地掃過外頭的情形,看着別家的主人陸續下車,才裝模作樣地理了理衣襬,被自家的車伕扶下了車。
許暮洲下車時多看了一眼,確定在場的赴宴人員中沒有嚴岑。他皺了皺眉,覺得有點意外。
“這位少爺。”還不等許暮洲站穩,他身後忽然傳來了一聲帶着笑意的輕喚。許暮洲只覺得這聲音實在很耳,下意識轉過頭去,才發現來人居然真是個人。
大概是永無鄉在生成身份的時候都會做一些細微的調整,她不像其他貴族女一樣穿着蓬蓬裙,而是穿了一身近似於禮服的長款西裝,間的口袋裏揣了一塊懷錶,錶鏈扣在了口處。
她身後帶着個看起來只有十二三歲的小孩子,手裏提着一隻皮箱。
宋妍的短髮被微卷的淺金長髮所取代,這副打扮差點讓許暮洲都沒認出來。
“我是伯爵的私人醫生,也在此次宴會邀請之列。”宋妍禮貌地衝他笑笑,又對着他的馬車抬了下手,做了個示意的手勢。
“冒昧搭話,打擾了。但……”宋妍説:“您的手杖落下了。”第74章靜夜(二)許暮洲愣愣地看了宋妍兩三秒,才恍然驚覺地從馬車轎廂裏取下自己的手杖。
其他的貴族陸陸續續已經進入了莊園,車伕趕着馬車,順着門童的指引去往馬廄,許暮洲踩着地,有些不習慣地跺了跺腳。
貴族的長靴帶着幾釐米的高跟,許暮洲從來沒穿過這種鞋子,走路都彆扭,總覺隨時會崴腳。
宋妍不着痕跡地扶了他一把,在擦肩而過時小聲提點了一句。
“……如果覺得無法融入這個世界,那就驚世駭俗,格格不入。”宋妍説完,就帶着自己隨行的小童,走進了莊園大門。
許暮洲在原地琢磨了一小會兒,大概明白了宋妍的意思。反正他想要在幾分鐘之內學會貴族禮儀是不可能了,還不如就這麼破罐子破摔地當個被家裏寵壞的蕩子。
泯然於眾人無疑是最安全的一種,但如果這種要求達不到,那麼反其道而行之,成為最扎眼的那個,其實也是變相的安全。
許暮洲打定了主意,反倒沒有那麼躊躇不前了,他又跺了跺腳,支着手杖,往莊園大門走去。
有一位看起來十三四歲的男孩子站在門邊,帶着一頂寬大的軟布帽子,穿着一身類似門童的衣服。
“先生。”門童向他走過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