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閲讀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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紙頁保存得很好,偶爾有幾頁上還貼了無痕的便利貼紙,上面寫着一點讀書筆記。
許暮洲從心裏依然相信這些文字出自紀筠的手,他的手指拂過那些便利貼,一頁一頁地仔細看完了。
嚴岑進門時,看到的就是這樣的一副景象。
許暮洲穿着一身亞麻的家居服,領口寬鬆,出一小節鎖骨。他一手托腮,另一隻手的手腕架在膝蓋上,書攤在腿彎處,時不時才會翻閲一頁。
他看書的速度不快,但異常專注。昏黃的光從他的肩頭鋪灑下來,在他柔軟的髮絲上鍍上了一層薄薄的光,讓他整個人沒來由地削了幾歲,看着柔和又純粹。
嚴岑依靠在玄關的牆面上,腦子裏忽然想起剛剛宋妍跟他説過的話。
——你不懂的。
誰説我不懂,嚴岑在心裏嗤笑一聲。
他比任何人都明白,那種純粹和鮮活的殺傷力,對他們這種人來説是最鋒利的武器,一旦遇上,幾乎沒有任何還手之力。
嚴岑不知道怎麼想的,也不出聲,只是依靠在那裏看着許暮洲的側影,他的眼神空落落的,似乎是在看許暮洲,也似乎只是單純在發呆。
不知道過了多久,許暮洲覺得眼睛有點酸,才捏了捏鼻樑,活動了一下肩背。
他的餘光掃到不遠處的嚴岑,嚇了一跳:“你什麼時候回來的?”
“剛剛。”嚴岑睜眼説瞎話。
“哦……”許暮洲沒有太過在意,而是衝着嚴岑揚了揚手,説道:“我在看你帶回來的那本書。”嚴岑直起身子,嗯了一聲,向他走了過來。
“其實我之前一直以為,‘橋’是那本《雪娃娃》的繪本。”許暮洲説着,合上手中的書,摸着封面上凹凸不平的燙金字體説:“你是怎麼一下子就猜到是這本書的?”
“因為任務對象是紀筠。”嚴岑説。
許暮洲先是一愣,隨即反應過來了嚴岑的言下之意——那個任務執念是紀筠本身的意願,所以説明,紀筠自己早已經在最開始就明白了,失而復得是一個悲劇。
就像兜兜轉轉,跨越百年重新出生的那個生着豬尾巴的孩子一樣。
“太聰明瞭。”許暮洲真情實地誇獎道:“這世界上有你想不明白的事兒嗎?”
“許暮洲。”嚴岑忽然問:“喜歡是什麼覺?”許暮洲手一頓,差點以為嚴岑吃錯藥了。他回過頭望向對方,才發現對方的表情非常自然,還帶着微微的困惑,彷彿真的不明白這件事。
許暮洲一時拿不準嚴岑是回應他剛才那句疑問,還是真的在問他這個。
“怎麼?”許暮洲問。
“我剛從宋妍那裏回來。”嚴岑站在沙發旁邊,並不坐下,淡淡地説:“跟她聊了聊。”
“她説什麼了?”許暮洲有了些興趣:“她跟你討論這個了?”
“沒説出什麼有用的。”嚴岑眸漸深:“她神神叨叨的,我懶得多聽,就先回來了。”
“噗——”許暮洲憋着笑,腦子裏大概已經浮現出了那個畫面,他將書擱在茶几上,擺了擺手,語重心長地跟嚴岑説:“哎呀,喜歡一個人很容易在心裏美化對方,什麼叫神神叨叨。”
“我覺得她説的話不太客觀。”嚴岑説:“所以來問問你的看法。”
“我的看法?”許暮洲仰着頭看着他,笑道:“但是你也知道我的向,我的看法跟大多數人都不太一樣。”
“沒關係。”嚴岑説:“説説看。”既然嚴岑都這麼堅持了,許暮洲也只好絞盡腦汁,試圖從自己貧瘠的人生閲歷中翻找出一些相關信息來。
“這種東西很主觀,也很難説。”許暮洲説:“但歸結底,喜歡大概就是一種滿足——比如看到對方的時候,就會覺得開心,有一瞬間想要天長地久的念頭,這樣之類的?”許暮洲自己説完,自己都覺得這答案太模稜兩可了。但許暮洲自己活了這麼大,一朵安安穩穩盛開的桃花都沒有過,要麼是爛桃花,要麼都是沒等開就謝了,相關經驗尤其不足。
他正琢磨着怎麼説才顯得深奧一點,餘光忽然掃過了手中的書皮,他心念一動,換了個説法。
“記得紀筠嗎。”許暮洲説:“《哥林多前書》裏説,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愛是永久不止息。”
“所以你覺得,愛是甘願付出嗎?”嚴岑問。
“不完全是吧。”許暮洲老實地説:“我個人覺得,人都是有情緒的,在付出的同時想要索取回報,也是很正常的。甚至於,‘喜歡’其實恰恰是從想要索取開始的。”嚴岑挑了挑眉:“嗯?”
“因為‘喜歡’本身,就是一種單純的想跟對方在一起的心情。”許暮洲説:“想從對方身上索取目光,索取關注,索取陪伴。”外頭的雨下得更大了一些,陽台上的水漬順着玻璃拉門的地縫淌進來,在昏黃的燈光下閃着細碎的光。
嚴岑那鋭的聽力捕捉到了這屋中的所有細碎聲響——水聲,雨滴聲,時鐘秒針走過的聲音,還有他口猛烈跳動的心跳聲。
許暮洲房間裏的鬧鐘驟然響起,打碎一室靜謐。
許暮洲踩着拖鞋站起來,急急忙忙地往卧室走,嚴岑疑惑地看着他的背影,猶豫了兩秒,起身跟了上去。
他看見許暮洲先是按停了正在跳動的小鬧鐘,然後隨手從牀頭摸過一隻馬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