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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我宣佈,女兒滿十歲那一天,納她為繼室。
我們的族羣,近親結婚不是忌。
小寶貝是我姪女,有個姑姑嫁給侄子。
但是越了輩份的婚事不常有,雙方父母同意就可以。
我和女兒的婚事,是至親的結合,原來有點破格,惹起一片譁然議論。
請出長老來斷事。
長老他起初説父女結親有違倫常,在他記憶裏,族人沒有這個先例。
但是,他再想了一想,説,父親有權把女兒嫁給誰,祖訓和經典反對私通野合,沒有止成婚。
於是,我們在神廟舉行婚禮,請了長老祝福。
普麗緹穿着親手縫製的新娘禮服,和我跪在長老和神明之前。
他灑下聖水,小兒子和小女兒撒花瓣,親友恭賀。
我的兄長,普麗緹的外公在場,把她給認了做女兒。
我作了個揖,普麗緹叩了頭,禮成。
接着是為期十天的婚宴。
第一晚婚宴畢,我給同村兄弟們灌到半醉,送我們進新房。
在他們面前要我把我的小新娘吻二十遍,普麗緹左閃右避,只讓我隔着面紗在她小嘴上親了一親,央求兄弟饒了我的女兒,他們才肯散去。
房復歸寧靜,我的女兒新娘,垂下頭,羞答答的坐在婚牀上候着。
牀上舖了鮮花花瓣,枕邊放了兩瓶神油,是她外公外婆送來的。
我在牀沿與普麗緹並坐,心裏怦怦地跳着。
我娶了她,這就是我們合體歡的子。
普麗緹,頭仍垂下,安靜地等待我掀起她的紅頭蓋,是她親手剌鏽的,花樣是她設計的。
遮蓋着的是她那張悉的我的女兒的臉兒。
自七歲起,我就沒看過她全身赤的模樣了。
這是女孩對的醒覺。
亡病了,沒氣力時,由她替弟妹洗澡。
她説得出男生有的那東西和女生沒有的。
一個小女孩在她青葱的歲月;做了父親的房,世間少有。
我是幸運的一個,上天也祝福我。
沒有威迫,只是默默地守着她,愛她,有時像父親般照顧她,有時像情人般戀慕她,等她把愛情也寄託我身上。
我們把閒言閒語拋諸腦後。,今夜,她與我一同採摘我們栽種的嚐愛果情花,一同去歌頌那飛越父女的鴻溝的愛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