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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閲讀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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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褲。她給了我一個調皮的笑容,我們都知道,這樣瑞奇將能夠下內褲,無需要先摸索解開弔襪帶。

她穿上低上衣和你裙,以及黑名牌紅底鞋的高跟鞋。她愛紅底鞋的紅鞋底高跟,認為它們很可愛。我認為它們是讓人讚嘆的

她吻了我,然後掉她的戒指,放在梳妝枱上。用一個狡猾的笑容看着我,她把瑞奇的戒指戴在她的脖子上。金鍊清晰可見,戒指就掛在她的上衣內落在她的房之間。「我就知道,你喜歡這樣。」她帶着一個會心的微笑説。她手往我身下摸,覺到我的起。「就知道你會是這樣。」她帶着一個頑皮的笑容説。

瑞奇來到稍晚。當她看見他,她的臉煥發起來。在他們擁抱和親吻時,我被擠站到一邊。珍給了我一個蜻蜓點水的吻,他們離開。

差不多到午夜時分,珍給我電話。派對仍然在熱鬧進行,我很難聽清珍的聲音,因為背景響亮嘈雜的音樂聲。我告訴珍,她應該再次留下在瑞奇那過夜。這麼晚了,我不想讓他開車送她回家,至少不要在飲酒後,我也不想讓她這麼晚單獨乘坐出租車回來。她沒有堅持。我覺得她是想與瑞奇過夜像上週末一樣。她答應第二天一早會回家。

這一次,她真的守信,第二天早上九點她回到家。她打了一輛出租車回家,因為她離開時瑞奇仍在睡。她考慮到我,讓我覺很舒服,也撫着我。她仍然很累,於是我們上了牀。我們温柔的做愛,然後她在我的懷裡睡着了。我也昏睡過去。我們醒來,一起洗個澡。她替我全身擦肥皂洗淨,然後她蹲下,到我下面,我洩了後,我也回報她,也幫她吃了出來。

我們穿好衣服,出去吃遲了的午餐。她穿了一件寬鬆的短上衣,牛仔褲和平底鞋。這祇是一個家常的衣服,但她看上去仍像往常一樣。她開始往門口走時,我説:「親愛的?」並捏下她的左手。她起先看着不理解,但隨即理會到了。「哦,我很抱歉。」她説。她趕緊戴回她的戒指。「對不起,寶貝。」她又説了一遍,看起來是那麼甜美可愛。

「妳可以戴那個,如果你想要的話。」我説,指着有瑞奇戒指的金鍊。

「真的嗎?」

「畢竟他是妳的男友。」我打趣。

「是啊,他是的。」她説,給我一個的笑容。她把鏈子掛在脖子上。她開始把戒指進她的上衣裡面,但她停了下來,帶着狡黠的微笑問我:「放在裡面還是外面?」

「外面。」我毫不遲疑地説,下面越來越硬。

她咯咯地笑着,把戒指鍊放在了她的上衣外,使任何人都可以看到它。

我們去了在蘇荷區我們最喜歡的小酒館。這是一個陽光温馨的子,所以我們坐在外面吃。我們放鬆,喝着咖啡讀着報紙。大半時間,我們都沉默着,因為我們在看報紙,很舒適地在對方的陪伴下。有時候,我們會指出報紙上的某篇文章,我們討論談笑着,但大半時我們祇是在一起。不僅是我們才新婚和相愛,我們已經在一起多年,我們是最好的朋友。有時候,我們手牽着手,有時我們的膝蓋會碰觸。這裡面沒有慾成份,這祇是很自然,舒適地,相互瞭解,相處在一起。

珍在讀紐約時報雜誌,我注視着她。她沒有上任何妝,她的頭髮紮成一個高高的馬尾。雀斑在她的臉頰和鼻子上,她看起來是讓我垂涎的甜美和可愛(當然也很漂亮)。我看着她的脖子上掛着的戒指。想到她就在幾個小時前是在做了些什麼,我下面逐漸發硬。

就在這時,她的手機嗶嗶作響。她看着短信,笑了。「這是瑞奇。」她讀短信,並轉了下她的眼睛。「他生氣了,我離開時沒有給他一個告別的吻。」她發短信給他。

「妳跟他怎麼説?」她咯咯地笑起來。「我告訴他我給了他一個吻,但他還在睡覺。」她的手機再次嗶嗶作響,她笑了,她讀着。「他發瘋了。」然後,她的手機響了,她看了看來電顯示。她滾動她的眼珠説:「現在,他在呼叫我」,但她顯然是高興。「親愛的,我馬上就回來,」她站起來説。「瑞奇,我與麥克在外面」當她接起電話時,我聽到她説,然後走開了。

她站在足夠遠到我聽不見她在説什麼,但我可以清楚地看到她。她在跟他説話,看上去是這麼有生命力和快樂,完全不同於剛才只是在片刻前,我們坐在這裡看報紙時。顯然他們的關係仍然在他們的痴期。

自從跟他約會,在她走起路來絕對都有一股特別的輕快勁兒,有這「新關係能量」使得她特別的快樂與有活力。我試圖回想當我們剛開始走在一起時。她是否也曾經有如此的暈頭轉向,對我痴?我似乎還記得我們之間的關係是緩慢而穩定,即使是在一開始時,也不會像她與瑞奇的關係是像火箭飛船般一飛沖天。

她跟他説話,看着是如此的熱情和快樂,微笑和熱烈有説有笑。她瞥了我一眼,一次或兩次,但大多她是專注在她的手機和這個跟她説話的人。在某一刻,我聽到她笑着説:「我有戴它!」然後在她更多的笑聲中,她的手指下意識的摸着掛她的脖子上的他的戒指。

約在十分鐘後,她回到桌旁。臉上有一個大大的笑容,她坐了下來,看着遠處。雖然她坐在我旁邊,她仍是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