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閲讀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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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也不會太用力。
到的這個城市多水濕,處處都讓李智覺的新鮮,夏天最熱的時候四十多度的高温,就這個讓他有些受不了,他不怕苦不怕累就是有點怕熱。
剛來的時候包工頭是不想要他的,他要再過完年,正月裏才滿十六,包工頭怕擔責任説他用童工;大家把他身世説的跟孤兒一樣可憐,人家才勉強把他留下了,他不能進工地,只能留在食堂裏打雜,工資很少但是管食宿,他一開始沒在乎反正有地落腳就行。
每次發了工資,張鵬就大手大腳花的時候,李智就有點羨慕。
“我跟你説,別用那種眼神看着我,就算你現在十六了,老闆也不會讓你下工地”,張鵬斜靠在椅子上一邊數錢一邊跟他説。
“為什麼?”他還一門心思想着過完年他就可以下工地賺錢了,他鄭重其事瞪着張鵬問。
“哎吆喂,你這給我照明呢,瞪倆大燈泡,要下工地光眼大可不管用,你得有力氣,懂嗎?”張鵬把錢收好手撐在膝蓋上繼續説“工地上除了技術工就是小工,你看我跟王叔都在工地上扎鋼筋,他一天兩百,我一天三百,為什麼,因為我有勁,扎的快扎的多”,他把李智上上下下來回打量了三遍,搖搖頭;“就你這,三筋撐在竹竿上,除了能挑燈,去工地能幹啥”。
他一晚上瞪着眼睛瞅着天花板,聽着隔壁讓他面紅耳赤的聲音,跑到廁所兜頭潑了一桶涼水,給自己做了個規劃,從那天起他開始早晚跑步,中間舉重,風雨無阻。
李智每天早上,早起一個小時,繞着河邊跑,晚上大家都睡了,他就繞城跑;以前食堂的剩菜剩飯,都要跑好遠,倒在一個專門的垃圾桶裏,現在等大家都吃完,他再到廚房把沒打完的菜飯,全都倒在自己碗裏吃掉,看到工地有不用的重物就撿回來,沒事舉在胳膊上;廚房裏凡是重的活他都搶着幹。
老師傅勸他悠着點,別把自己搞的太累;他卻樂在其中,他發現跑步除了鍛鍊身體,還有一個好處,能瞭解這個城市,他沿着河跑出去,再順着小街道跑回來,看到開早餐的店都忙碌着,早餐店街街都有,人們最愛買的是生煎小籠豆漿和粥,剛甦醒的城市就讓人覺的生機。
以前村裏有一家有錢人,他們家孩子每天都有讓李智眼饞的零食和玩具,他問爺爺怎麼才能有錢,爺爺説,一要聰明,二要勤勞,勤勞他倒是懂,怎麼能變聰明呢,爺爺説是要多思考,他一般都比別人想的多,他想變聰明。
晚上跑步比早上更讓他覺的舒服,霓虹閃爍的街道兩邊,每個窗户裏亮起的温暖的燈光,讓他能增加更多的思考,包括未來,包括家。
堅持了幾個月,很是見效果,從晾衣杆變成了衣服架,過完年,他也就沒有着急,讓老闆安排他下工地,他想練出一身肌來,就像健身房門口貼的海報那樣的;又是半年天氣開始炎熱的時候,李智手臂上的肌和腹肌已經非常明顯,若是一個一年沒見過他的人,這時看到他,可能有大變活人的即視。
張鵬最近突然要離開工地,他不是個能在一個地方長期待著的人,喜歡到處跑,喜歡結朋友,這段時間,他在社會上認識了些人,有個哥讓他幫忙去酒吧看場子;老闆説,你哥走了你就去工地頂他吧。
今天李智打算最後一天夜跑,明天他就要下工地,以後估計沒有這麼多力出來跑步,邊跑邊琢磨,下了工地就能賺到更多的錢,邊琢磨邊高興,一高興就走了神,路口走出來一個人他都沒看到,直接就往人家身上撞過去,幸好他反應快,趕緊拉了那人一把,跟人家道了歉,就又跑走了。
他也覺的自己高興的有點過,就是停不下來,跑步跑的都有點踮起來;他想着,他要有錢了也要跟剛才那個男孩一樣。
那個男孩什麼樣呢?磨白的牛仔加t恤,全身散發着舒適柔軟的幸福,被自己撞了一下,也只是驚訝的略睜大了一下眼睛,沒有一點憤怒和不耐煩的現代表情,再深想一下的話,路燈橙黃的光,在他柔軟的頭髮上,照亮了一個閃光的天使環,身上有糖的甜香,對,是的味道,他很小的時候,爺爺養過蜂,他對的味道記憶很深。
就因為這樣,這個夏天的夜晚,變的更加美好,這真的是一個在他人生中,值的紀念的子。
秦健從小就是個人人可見的,不愛學習的孩子,只是他眼可見的孝順,為了不讓他媽傷心,他在學校不怎麼學習,卻也從來不惹事;叛逆期的時候,男孩們整天打打鬧鬧,他愛乾淨零花錢多,隨便一招手,就有人為他保駕護航,完全髒不了他的手。
初高中六年,他就學會了吃喝玩樂被人奉承,上了大學更是了不得,好的大學他是考不上的,他媽又不想讓他這麼小就踏上社會,花了大筆的錢上了本地一所有些規模的大學,學酒店管理,他爸這時候已經做了好幾年的房地產,準備轉戰酒店業,他媽這也算是未雨綢繆。
他現在每天應酬的比他爸還忙,他爸還分個一三五二四六,他連週末都見不到人影,慢慢的就有點玩煩了。
今天他是不得不去,大家要商量給他過生的事呢,過幾天就是他二十歲的生;據説這次會相當的隆重,剛好趕上暑假的尾巴,外地上學的都還沒走,本校的又有些提前回來的,新老同學一起聚,這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