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閲讀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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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卻完全不在乎,每天大大咧咧的,該幹嘛幹嘛。反倒是苗旭偷偷買了新鮮豬蹄回家,加入黃豆用鍋子一起燉,拿出來給他吃。
燉好的豬蹄q彈軟糯,與又香又爛的黃豆配合在一起,入口即化,滿是香又不油膩。
王寅一沉默地看着那一鍋豬蹄,問苗旭:“你是不是真的怕我破相變醜,所以給我補充膠原蛋白。”苗旭瞪着他:“好心當成驢肝肺。”隨即説,“我沒有放醬油,用糖來着,吃醬油的話傷口會留疤。”王寅一:“……”果然是怕他變醜吧,
信都出來了。
苗旭説:“你如果不吃,全部都給招招。”招招一聽眼睛發亮,王寅一連忙把鍋子護住,對小孩説:“你一半我一半,不準跟爸爸搶。”招招撅起嘴巴,不情願地看着王寅一手裏的鍋子,兩隻大老虎圍在桌子旁邊一人一個碗吃豬手,連都有剩下的黃豆吃,苗旭在旁邊看着他們,一臉慈愛。
總覺得苗旭越來越像老母雞,但這話王寅一不敢説出來。
眼見着就要到週末,白裕在苗旭身邊磨磨蹭蹭一整天,總是像有話要説的樣子。但每當苗旭轉頭詢問他的時候,他又撇開視線,抬手摸自己的耳朵,裝作什麼事兒都沒有。
苗旭終於忍不住問:“你到底要幹嘛?”白裕望着苗旭,出嬌羞的微笑。
苗旭:“……”好惡心。
“那個,我有事找你幫忙。”白裕磨磨唧唧地開口,“你能不能陪我去買衣服。”苗旭萬萬沒想到是這個要求,吃驚地問:“你買衣服……是為了相親嗎?”白裕扭扭捏捏地説:“唉呀,總要給人家一個好印象吧。我天天晚上花兩個小時試衣服,一件都看不上眼,就想着去買一件,你就陪我去參考參考吧。”
“我哪懂買什麼衣服啊,我又不是妹子。”苗旭連忙拒絕,他自己本身就不太講究衣着。
白裕湊過去拽苗旭的胳臂:“我不是隻有你這麼一個好朋友麼,講點義氣嘛。”在軟磨硬泡之下,苗旭終於答應在下班後陪白裕去買衣服。他給王寅一打了個電話,説會晚點回去,然後跟白裕一起去往市裏的大型購物中心。
剛好相親的地點也是在這裏,白裕説就當作提前踩點。
兩個糙老爺們在商場裏亂逛,苗旭一陣不舒坦。為什麼跟王寅一走在一起的時候就沒這個覺?跟白裕一起搭夥逛街,簡直就像災難。
兩個直男氣息濃郁的人湊一起,鋼板加鋼板,能不像災難麼。
生無可戀的苗旭跟着白裕進了幾家店,在裏面挑衣服。不得不説白裕雖然很自戀,但身材還是不錯的,下警服之後,穿什麼都有模有樣,只不過不能説話,一開口會就破功。
好不容易挑了一件衣服,穿在白裕身上立刻提升氣質,苗旭覺得這件還不錯,讓白裕買了下來。
兩個大男人買衣服效率超級高,半個小時都沒到就搞定了,還可以趕回家吃飯。
白裕拎着衣服袋子,滿面風非常高興,忍不住跟苗旭開玩笑。苗旭瞪了他一眼,白裕像好哥們一樣地撞了撞他的肩膀,苗旭揚着拳頭揍他,兩個人你來我往,充滿了直男的歡樂氣息。
本來好好的,就在兩個人走到扶梯旁邊準備下樓的時候,白裕突然皺起眉頭,問:“你有沒有察覺到什麼?好像有人在盯着我們。”不得不説白裕有的時候鋭程度比苗旭還高。苗旭破案靠觀察,而白裕大多數時候依賴第一直覺,並且每次他的直覺都是對的。
苗旭聽他這麼説,靜悄悄地用餘光往後看,果然發現轉角的店鋪後面,似乎有兩個人在牆後偷偷瞧着他們。
兩個警察互相對視一眼,不動聲地保持着原來的速度,走到扶梯口,裝作要下樓的樣子。暗處的兩人隨即跟着他們要從店鋪後面出來。
苗旭的腿邁出去,剛要踏上電梯,虛晃一槍,立刻轉身往後跑,白裕緊接着跟上。
兩個人一瞬間衝到轉角的店鋪前面,誰知道牆後面的人更快,拔腿狂奔,一溜煙就跑掉了。
白裕震驚地望着那兩個人影,説:“怎麼跑這麼快?”苗旭若有所思。
這麼能跑的,可能是動物。
兩個人商量了一下,也不知道為什麼會被人盯着,不過幹他們這一行的,被人盯住也不是什麼稀奇的事兒。
也許是哪裏的小混混來望風,他們找到商場保安,説明了情況,讓保安們多注意一些,便離開了商場。
第二天就是週末,是白裕相親的子,白裕説什麼也要苗旭陪着他一起,於是兩人約好了時間,準備明天見面,便雙雙告辭回家。
與此同時,在這個星期五的晚上,王家的豪宅裏,王焱看着面前的照片,緩慢地用手帕擦拭着手指。
照片上苗旭和白裕勾肩搭背,在一起走着,笑得很開心。
自從那天撓了王寅一之後,爪子一直不舒服,王焱擦着手始終覺得不得勁,恨不得變身老虎找塊石頭磨磨爪子。
他煩躁地把手帕丟到一邊,瞅着照片上的苗旭,琢磨着要開始第二次試探了。
很快就到了第二天,苗旭在跟白裕約好的時間出門。到了最後王寅一還是不肯透相親對象的信息,非要説給苗旭一個驚喜。
苗旭無奈地出發,抵達昨天的商場,白裕早就在商場大門口等候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