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閲讀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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麼着也有個百來斤,怎麼這麼輕易就被提起來了?他看了眼雁十三,比他矮比他瘦比他小,怎麼做到的?
就在源華懷疑人生的時候,雁十三已經落落落落的將牀榻收拾好了,還將被子疊成了完美的正方形豆腐塊。源華每一次見雁十三疊被子都覺得震撼,因為雁十三疊被子的方法是獨一無二的,源華曾經無數次在私底下練習,都疊不出雁十三的樣子,乾脆就放棄了。
想來想去,卻在寒風的輕撫下,徹底回神,哀嚎着求情。
早飯是白菜豬餡的小餛飩,被雁十三解開的源華抖着身子捧起一碗滾燙的,散發着人香氣的餛飩,痛哭涕的吃着。
“慢點,別噎着了。”雁十三伸手將源華吃到臉上的葱花拿了下來,“鍋裏還有很多,管夠。”源華一聽雁十三這温柔的語氣愈發恐懼,抖的跟老年痴呆症候羣一樣,還把湯灑在了桌子和衣襟上。
雁十三摸了摸下巴,開始反思他是不是做錯了。不然源華為什麼怕他怕成這個樣子?但想想源華之前的行為,雁十三還是覺得,就這樣錯下去吧!
這個年就這樣在喜劇中落下了帷幕。
開了,雁十三就與源華開始收拾行李,參加京城的會試。
雁十三不缺錢,源華更不會缺,所以兩人完全是輕裝上陣。
他們走的時候是初,薛沉等在小屋子裏,等了一天又一天,如同第一次送雁十三參加鄉試一樣,緊張而又充滿期待。他心底甚至希望雁十三這次沒有考中,這樣他們就可以一起去參加科考了,但也只能是想想。
走的時候是初,回來的時候卻是夏末。
只因為雁十三再一次考中了第一名的“會員”,而源華僅次於雁十三,與鄉試一樣考中了第二名。他們留在京城悉京城的人脈縱和勢力範圍,也更是為了他們的未來鋪路。
參加了很多的宴席和詩會,終於在夏末之時告辭了京城,奔赴回了菩提村。
這裏是一切開始的地方,而當一切結束時,就都要回到這裏安定。
第101章第九十七章:微塵裏,愛與憎(15)而時光荏苒,五年時間就這麼匆匆過去了。
讓所有人都震驚的是,兩年前那位不過十七便連中三元的狀元郎,簡直前無古人的少年奇才。在大殿是洋洋灑灑寫下來數十篇於符國於天下百姓皆有利的雁十三,在帝王詢問他想要什麼賞賜的時候,想了想竟求陛下送他去邊疆參軍,保家衞國。
這番作簡直就是前無古人,好好的狀元郎不呆在朝堂上展現風華,享榮華富貴,而是傻不拉嘰的跑到邊疆地區吃苦受累,還要小心時不時就會丟了命。
他那話一出,就是帝王都想反悔,若不是這位狀元郎將自己的好友,也就是略低他一籌的探花郎舉薦給帝王,想必帝王絕對會反悔,強留這個腦回路奇葩的狀元郎留在朝廷效力。
所有人都想不明白這狀元郎腦袋瓜子裏想的是什麼,雖説這狀元郎有解釋過原因,但那原因無人當真。原因就是一句話,説他不想和探花郎一齊在朝廷上共事!
就因為這個,甚至不惜跑到邊疆去受苦。
這在所有人看來都是無理取鬧,連帝王也覺得這狀元郎孩子心,於是想了想,樂呵呵的答應了。把這位才十七歲的狀元郎送到了北疆戰場,想着讓這小狀元郎看看戰場的可怕,然後回朝廷上來做文官效力。但所有人都沒想到的是,這小狀元郎還真就留下來了!不怕苦不怕累不怕死,寧可留在北疆,也不願意回京城了。就好像愛上了北疆那片貧窮又混亂的地了。
因着這,這位雁姓的狀元郎被人們取了個“小狀元郎”的戲稱。
帝王這才知道自己做了件傻事,但誰又能想得到一個讀書人會喜歡戰場不是?雖説很多人從小讀書總是會讀到一些“大丈夫頂天立地應當為國捐軀保家衞國”之類的熱血沸騰的文章,都想成為文章中所寫的男子漢大丈夫和蓋世英雄,受萬人敬仰,教所有人都知曉自己的名字。
但那點衝動之下產生的熱血,也只是在沒見過血腥和死亡及經歷過這人世間對他的磋磨的前提下才能沸騰的。
這世間的誘惑太多,熱血就一點點給磋磨去了,到最後一點都不剩了。功名利祿磋磨去一點,人心算計磋磨去一點,榮華富貴磋磨去一點,光陰轉磋磨去一點……然後磋磨來磋磨去,把傲氣鋒芒磋磨去了,把豪情壯志磋磨去了,把初心也磋磨去了,最後就留下一個圓滑的自己在這世間遊刃有餘的滑來滑去,就為了給自己爭奪一點點的利益。
以後不管再看多少類似的文章,都不會再有一點想和衝動了。因為生活已經磨乾淨了所有的稜角和熱血衝動,只留下一灘再也不起水花的死潭,只能被動,不能再主動了。
雁十三不一樣,他過去從未有過稜角,只是隨波逐沒有目的地往前走。在後來的時光裏,一步步磋磨出了稜角與熱血。
他似乎與所有人都是相反的,別人都是被磋磨去熱血和稜角,而他偏偏是因為磋磨才有的熱血和稜角。
才去北疆不過兩年,這位被所有人都不看好的小狀元郎,竟屢屢斬獲奇功。短短兩年時間裏,就將亂成散沙的北疆打造的團結如鐵桶一般堅固無比,將符國北疆的霍亂平定,成為了符國有史以來晉升最快和最年輕的將軍。
本來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