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不能説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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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心怡,我已經知道是怎麼回事!你千萬不要為了還你爸爸的五百萬欠債,而和那個男人在一起!
文志哥哥一定會想辦法幫你。無論如何一週內,我都會幫你籌到那筆錢,你一定要等我。”林文志上前一步,大手緊扣住她的雙肩。低下頭,雙眼帶着極寵的憐惜緊盯着她絕美靈動的小臉。
他最最珍惜的心怡!他絕不能讓她為了那些錢而出賣自己的身體!
夏心怡仰起小臉凝視着林文志深情的目光。他大手的灼熱透過單薄的布料傳到她柔的肌膚上。
有一瞬間,她有些恍惚,覺頭腦發熱。文志哥哥説,他會幫她,會幫她籌錢,不要讓她和那個男人在一起!
她多麼想回答眼前這個一直以來都相當寵她,尊重她,又對自己很好的男人。她多麼想對他説:“好,文志哥哥,就那樣吧,你幫我,我一定會等你幫我!”可是,她不能這樣對他説!
她現在沒有時間,也沒有必要,來詢問他究竟是怎麼知道那五百萬和那個男人的關係?他又是怎麼知道她會為了五百萬和那個男人在一起?
但是,她都已經那樣了!她已經接受了那筆錢!並且已經是那個男人的女人了!
就算他籌到了錢,也無濟於事。更何況,她知道他沒有那筆錢。他不過是公司裏拿工資的職員,他哪有那麼一大筆錢!?
如果要他為了她而去向他的爸爸懇求,向他爸爸借那筆錢,那更沒必要!
因為,那,在電話裏,他爸爸態度的強硬和氣急敗壞,讓她清楚的知道,如果,文志哥哥想向他爸爸開口借這筆錢,那將是多麼困難的一件事!
他真的沒有這個必要!他不值得為她這樣的女孩子去做這件事!
“我不知道你是從哪裏聽來的這些話。你聽到的本不是全部的事實。
事實是,不管我需不需要這五百萬元,都不關你的事。錢,我自己有辦法。還有,你見過的那個男人,我真的愛他。
算我對不起你。你不要再來找我了。不管來多少次,都只會是一樣的結果。”她伸手甩開他攥在她肩上的大手,退開兩步開外,打算離開。
她清楚的知道,他和她只有一條活路。那就是,分手!沒有其它第二條路。
不管他有沒有可能籌到那筆錢,都已經毫無任何意義。因為,她早就不是以前的她。她和那個男人該發生的都已經發生。她沒有任何資格接受他的幫助。
她很想告訴他。他不要再費那個勁了。她已不配。她早就和那個男人在一起。早就已經和他睡了。
她不純潔了,不值得他那麼做。那五百萬那男人早就替她爸爸還上了。還有,她已經和那個男人同居了。每晚,已經可恥的和那個男人躺在一張牀上,必須夜夜在他的身下承歡。
如果這樣説,可以讓他死心,可以讓他放棄她,可以讓他不再來找她。她真的願意這樣對他説!
哪怕他曾經對她那麼好,把她當小公主般的寵着,把她當女神般的供着,不敢褻瀆她一絲一毫,甚至連和她親吻都不敢嘗試。她都願意殘酷的把事實真相告訴他!
她已經是一堆爛泥。本不值得他這麼好的男生喜歡。他應該做的事情是甩她一巴掌,然後走的遠遠的。不要再靠近她這堆污穢。
可是,她不能説,她什麼也不能説!
哪怕,他現在已經知道了部份真相,他不知道是從哪裏聽説,她為了爸爸的賭債會跟那個男人在一起。就算這樣,她還是什麼也不能對他説!
那份合約的條款寫的明明白白。她不能把在別墅裏所遭受或所看到的任何事情告訴任何人知道。否則,她就是違約。
輕者,她的爸爸必須把那個男人替他還上的五百萬元,奉還給他。重者,她,她的家人都可能被他那個可怕的幫會給做掉。
而如果,她再和文志哥哥藕斷絲連,經常碰面,那麼,有可能她和他都不能保命。
所以,她什麼也不能對他説。只能殘酷的拒絕他,狠狠的用言語傷他。
“心怡,不管你怎麼説,我都不會相信你已經愛上那個男人。你不要怕,我一定會幫你。你等我!”説完,他最後望了一眼夏心怡絕美的小臉。轉身,大步往校門口走去。
錢!現在當務之急是那五百萬!那個把真相告訴他的男人説過,只要他在一週內籌到那五百萬。心怡就不用和那個男人在一起。
現在還來的及!
他要找他的爸爸,無論用什麼方法,他都要為心怡籌到五百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