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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閲讀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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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終於得償所願了,怎麼能不開心?他恨不得向全世界宣佈,這個人是我高天宇的了!那些有眼不識珠的,有賊心沒賊膽的,你們都可以哪涼快哪待着去了!

季靈霄眉目柔和的看着自己喜愛的青年,除去欣喜滿足之外,心下更甚的是慶幸。他原以為自己註定一生孤獨,踽踽獨行,卻因緣際會的遇見了高天宇。他熱情果敢,無懼他用於保護自己的冷淡與疏離,在他青所剩無多,不再對親情愛情這些求不得的東西抱有希望之後,為他蒼白死寂的生活注入了新鮮的彩與生命力。這個人之於他,是温暖明亮的光,更是他幸得的救贖。

高天宇撫着他汗濕的蝴蝶骨道:“季叔叔,你的眼睛告訴我,你很喜歡我,想和我一輩子在一起。”季靈霄怕癢似的顫了顫,眼睫垂攏下去,遮住了無從掩飾的温柔與愛意。正當高天宇以為他害羞了,又要以他慣用的沉默代答時,卻聽他輕聲應道:“喜歡,一輩子也不嫌多。”高天宇不敢相信自己聽到了什麼似的愣了一瞬,隨即把人挖起來,動莫名的叫道:“再説一遍!季靈霄同志,我要求你原話重複一遍,一個字都不能少。”季靈霄一方面覺得這不是顯而易見的事嗎?一方面又不忍自己喜愛的青年出失望的神情。

雖然口舌謹訥,赧於言愛,季靈霄還是在對方熱切的注視下鬆開了齒,一字一句的重複道:“喜歡,一輩子也不嫌多。”高天宇聽到了什麼?自己一心愛着的人終於正面肯定了對自己的情?不只如此,他聽到了天地同歌,看到了煙花盛放,映亮了夜幕,璀璨了星河。

高天宇動壞了,然而他表達動的方式是一個野狼翻身把人壓在了下面,一派既然你這麼愛我那我必須加倍愛回去之勢,按着他心愛的季叔叔吭哧了仨回合,每個回合都在半小時以上。

季靈霄被愛的哭無淚,心説:這狗瘋了,誰來幫我控制一下?

唯一可能幫他的冷哥泰然處之,趴在沙發上眼皮都沒,心説:你戒指也收了,房也入了,自願與狼共枕,還一輩子都不嫌多。即如此,我這做婆婆,啊呸!我這做公爹的,就不好再多事了,兒媳婦你自求多福吧。

轉天季靈霄沒再扶着他的楊柳老去上班,他一覺睡到了下午兩點,醒來的時候渾身痠痛難耐,只覺得自己這把老骨頭被一拆下來蒸了一遍,就是蒸骨三驗那種蒸法。

昨夜的瘋狗,不對,是瘋狂過後的新郎官,循着細微的聲響(季靈霄掙扎着爬起來拿水喝的聲音)進了卧室,整個人神奕奕,容光煥發,與牀上的季靈霄形成了鮮明的對比。

原以為青無多但猶在的季靈霄服老了,喝完水順勢靠在了年輕人温熱有力的膛上,把玩着空了的水杯嘆:“叔叔老了,經不起……”忽然注意到自己空空如也的手指,詫異而突然的低呼道,“我的戒指呢?”高天宇笑着説:“別慌別慌,在這裏。”説着話撥開了季靈霄圍在身上的被子,用手指勾着自己最喜歡的那條白金素鏈,昨晚戴在季靈霄手上的戒指好好的掛在鏈子上,一顆碎鑽都沒少。

季靈霄為自己的失態窘迫了須臾,意識到高天宇為什麼把很滿意戴在自己手上的戒指換做吊墜後,回過頭問:“我一直想問你,你沒再去單位找過我,是不是因為聽説了什麼?”高天宇見瞞不下去了,便故作輕鬆的説:“我臉皮厚,被人當面罵死基佬也能不疼不癢的回他一句關你事。鹿鹿不一樣,我們鹿鹿是個內向的乖小孩兒,應該捧在手心裏疼,別人刻薄一句,我都受不得。”季靈霄聽完把項鍊摘了下來,將戒指重新戴回手上,説:“我不在意別人怎麼看我,以前在意過,但也沒能改變什麼,現在我學會不在意了。”別人看不慣他,或是看不起他,都是別人的事,他不為那些人活着,何必在意那些人的看法和評價?

“我在意啊,雖然我皮糙厚,但我也是有軟肋的。”高天宇把季靈霄環在懷裏,像是要將那個因他出現太遲未能護到的小男孩兒納到自己的羽翼下,“你就是我的軟肋,誰也不能碰。你受了委屈,我會比你更委屈。更何況那些謠言不光會讓你委屈,還可能影響你的工作和前途。”被人這樣珍視愛護,季靈霄自是動容的,但這一次他沒有順應對方的意思。

他承認,工作曾經是他獲得認同和肯定的唯一途徑,所以他把工作看得比任何事都重,甚至把工作當作了生活本身。現在他依然重視自己的工作,能在事業上取得更多成就,未來走的更長遠,自然是好事,但若要他用高天宇帶給他的和煦與心安去換,他寧可留在現在的位置上,做個普普通通的小科長。

他握住戴着戒指的手,對試圖幫自己摘掉它的人説:“它沒有見不得光,為什麼要藏起來?你送的是戒指,它就是戒指,可以戴在手上,也只能戴在手上。”高天宇為他難得的“任到詫異,同時也為他的勇敢和對這段情的重視欣,但他不能由着他給人送話柄,於是好聲哄勸:“只是換個地方戴而已,意義是一樣……”

“不一樣。”難得任的季靈霄又難得的搶白了,“別再趁我睡着把它戴到別處去了。”為了杜絕這種事再發生,他還回過頭強調了一句,“如果你不想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