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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閲讀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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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宋撿還想説酪幹好吃的,伸手去摸少年的鬢角,摸到幾縷散開的長髮。奇怪,哥的辮子怎麼開了?

在旁邊滿頭汗水的張牧怔了幾秒,要被狼崽子氣得背過氣去。

作者有話要説:再有10章,他們就要覺醒啦!覺醒前的經歷,全部為以後的嚮導哨兵部分埋下伏筆!

雖然文章開頭已經寫過,本文三觀只適合本文,但是看到有讀者提出來,我再説一下哈。周允他動物很強,一開始真的以為撿撿是小狗,長大後才明白自己和撿撿都是人。小狗是他對撿撿的愛稱,沒有把撿撿當作真的狗,更不涉及低自尊的馴化。周允對生命一直是敬畏的,他沒有羞辱撿撿的意思,包括他的打手背,也只是訓練撿撿生存。現實世界中的盲校,盲童放手訓練,其實比文章裏更嚴格。

所以文章裏的相處模式,現實中還是要注意區分,如果是男女朋友間的小情趣,叫個小狗啊啥的,也無所謂。但如果是傷害到自尊的行為,真的用狗來辱罵、貶低、控制,這段戀愛就是有問題的,也不是文章所提倡的。

愛情一定建立在雙方互相尊重的前提上。

第32章身體發育半夜,隔壁營地的領頭人終於審問完畢,過來涉。張牧把抱着宋撿睡覺的狼崽子叫醒,帶着出去了。他心裏有譜,只賭一樣,狼羣跟着營地過了這麼久的和平共生,不會無緣無故傷人。

如果賭輸了,那就只能聽隔壁領頭人的意思,是全部剿滅,還是讓狼崽子賠物資,聽人家的,按照規矩辦事。

涉地點仍舊在營地邊緣,那邊押着幾個人,少年遠遠望見,一個是馬販子,還有兩個好像也見過。

“你認不認識他們?”領頭人用篝火映照他們的臉,給少年看。

少年已經沒有武器了,短刀和槍都被張牧沒收,但這一刻,他想叫狼咬死他們。

“認識,那個人賣了我一匹馬,這兩個人,想買我的宋撿。”

“營地止人口買賣。”張牧立刻説,“就算是領養,也要經過大傢伙的同意才行。”

“我知道。”隔壁領頭人這麼説,可大家心知肚明,這種事管不了,總有人幹些不正經的罪惡勾當。

少年仇恨地看着他們,第一次見識到了人類的陰暗面。

“他們要用罐頭買,我拒絕了,就因為我拒絕了,要燒死我們?”在狼的羣體裏,被拒絕是最常見的事,每匹狼都有底線,不會輕易退讓。可為什麼人類不一樣?少年一邊恨,一邊不懂,人類被拒絕後為什麼會報復?

“他們沒想燒死他。”隔壁領頭人説出的真相更讓少年震驚,“他們是想綁走他,帶着他去別的地方。”馬販子跪着,那兩個人也跪着,誰都不敢抬頭。他們的胳膊上、腿上都有被狼咬傷的痕跡,拆掉紗布就藏不住了。

“他們想要趁你不在,把宋撿帶走,然後逃去別的營地。”領頭人説,同時給了那兩個人一腳。

那兩個人倒在地上,站不起來,腿上的槍傷只做了簡單處理。

少年下意識想要摸帶,摸他平時放槍的地方。為什麼?自己已經拒絕過了,他們還要搶?這和狼的搶奪意義不同,狼只為生存,他們又為了什麼?

他後悔了,後悔沒有用槍口對準他們的後背。出於第一次對人類擊的壓迫,少年只對準了他們的腿,讓他們沒法逃跑。

“他們是去找宋撿的,但是沒想到你們的帳篷裏有狼。狼衝出來將他們咬傷,慌亂之中,他們的煤油燈掉在了帳篷上,煤油燒起來,差點燒死了你的同伴。”隔壁領頭人用槍對準了他們,“他們犯了罪,給你們處理!”張牧看向少年。

“這件事的受害者是你,你説吧。”少年來不及思考如何處罰,光顧得後怕。他們要帶宋撿離開,萬一成功了,自己回到帳篷時,等待自己的就是一個空空的家。如果他們的氣味、腳印無法追蹤,沙漠這麼大,自己的小狗就真的丟了。

民營地那麼多,他只要丟在沙漠裏,自己找不到。

找一輩子,可能都找不回來。小狗離開自己沒法活,他又該多害怕。

“你們為什麼要搶宋撿?”少年走近問。他要明白,才能防止下一次的發生。

張牧和隔壁的領頭人懂,他們身邊的副手們也懂,地上倒着的男人更懂。可偏偏不懂這些的,是這個狼養大的赤誠的孩子。

這些骯髒、齷齪的事,誰也説不出口。他們沒法告訴少年,這些人看上了宋撿,想要用麻繩綁走他,在他身上做最惡毒的事,用成年人的力量,蹂躪凌辱一個漂亮男孩的生命和身體。

沒有人告訴自己,少年只能狠狠地踹了他們,踹得他們無法起身。

“讓他們滾!再見到他們一次,我一定殺了他們!”張牧的帳篷裏,宋撿躺在軟鋪上發呆,心裏空落落的。軟鋪再舒服也沒有以前的帳篷好睡,而且狼也不能進來。

小帳篷裏就他和哥兩個人,想怎麼睡怎麼睡,偶爾還不穿衣服呢。

可是在別人家裏住着,這樣不行那樣不行,就連摸摸小狼哥的傷口、他的嘴,可能張牧一家人都聽得見。

剛才,張牧還把哥叫醒,帶他出去了,宋撿摸着短刀刀把上的十字凹痕,想跟出去偷聽,聽聽到底發生什麼事,怎麼哥的手臂會血。

他們有事,但都瞞着自己。

“你在想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