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閲讀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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響,荒漠狼羣一鬨而散。
但它們沒有放棄,仍舊在水源不遠處,等待時機過去喝水。
“先安營紮寨。”張牧説,又看了看旁邊的狼崽子。聽到槍響的一瞬間,狼崽子明顯有些焦躁。他的狼被驅趕了,肯定要着急。
可是站在人類的角度,張牧又很理解這種行為,水源已經是難得,更何況這麼一大羣野狼,人類對野獸終究是恐懼的。
“你們找人過去,和他們的領頭人説,我想和他們見一見。”張牧對副手説,人類有時候遠比動物難辦,“和他們談判,用物資換取使用水源的機會,他們手裏也有槍,所有人不能輕舉妄動。”狼崽子抬着頭聽,又一次燃起想要槍的念頭。如果張牧不給,自己就去找樊宇。
人可以用槍嚇跑自己的狼,自己也可以用槍,嚇跑他們。
使用了一次信號槍,男孩忘不掉那種覺,槍在手裏的力量,直衝上天的閃光信號彈,那是人類的力量,比野獸的嗥叫傳遞更遠。
宋撿是被小狼哥抱下來的,木板車其實不大也不高,否則進不了地下掩體,可是他還是蹲着好好摸了摸,用手指摸出這東西到底是什麼。
“這是什麼啊?”宋撿摸着瞎問,“張牧,這是什麼啊?”
“行了,來了。”張牧笑着來的,“用了你小狼哥一次,叫我這麼不客氣?你忘了你以前順走我家多少物資了?”宋撿立刻不願聽。
“我什麼時候順了?不是順的,我那是……我都是拿東西和你換,你這個是什麼啊?”
“這是軲轆,是圓形的,有了這個,木板車上可以放好多東西,用馬拉着走。營地裏好多家都有。”張牧沒空哄他,趕緊讓狼崽子帶他走。宋撿還想再摸摸呢,脖子上一拽,趕緊起來貼着小狼哥走了。
營地紮下來了,狼羣卻沒過來,宋撿和小狼哥扎帳篷的時候一直豎着耳朵聽呢,只有母狼餵,幼崽吃,大部分狼都沒過來。
“小狼哥,咱倆的狼呢?”宋撿扶着比胳膊還的木問。
男孩正踩着木架子,給帳篷的橫樑栓麻繩。
“狼羣,在想辦法喝水。”
“水?喝水還要想辦法?”宋撿想不通了,“水不是誰看見都可以喝?為什麼不給狼喝?咱倆可以喝不?”男孩跳下來,把防水帆布拉開,一個大帳篷就搭好了。
“不知道,張牧,帶着人過去問。”
“去哪裏問?”宋撿抱着薄毯,鑽進去鋪牀。剛鋪好,母狼和幼崽全鑽進來了,擠得他東倒西歪。
他有點怕張牧了,害怕張牧再用小狼哥幹活兒,再給累壞了。
“他去,那個營地問。”男孩站在帳篷外面,看向遠處,“他們都有槍。”靠近細水的地方,已經密密麻麻紮了一大片帳篷。
之後,像今天這種兩個營地捱得近,需要涉的狀況,又出現了好多次。宋撿跟着營地轉移,學走路,學做飯,學着給小狼哥補衣服,不知不覺又過去好多子。
小狼哥和樊宇張牧開始學槍了,有時候拿回來一個彈殼,可宋撿從來不敢碰。他知道這東西能殺人。
但小狼哥説,他永遠不會對人開槍,只需要用槍嚇走就行。有一天,宋撿拿着一大筐壓好的狼,去和張牧換睡覺用的枕頭,聽見張牧和副手們説什麼,培養小狼哥當領頭人的話。
嚇得宋撿自己杵着又走回來了,他一點都不希望哥當領頭人,領頭人太累,他也不想哥去管別人,最好只管着自己。
“哥,咱們旁邊是不是又有營地了?”又一次紮營,搭帳篷,宋撿摸着光走出來,脖子上還是拴着繩,他一下摸到了小狼哥的胳膊,“你帶我……去看看?”以前的男孩已經變成了十六歲的少年,長髮高高得扎着,其中還有一捋細細的麻花辮摻雜其中。是宋撿用繩子的辦法給編上的。
聲音乾淨,目光專注,和野獸一樣,從不摻雜人類的念。
仍舊比宋撿高一頭,也比同齡人高。剛習慣穿鞋,不習慣穿上衣。已經有了成年人的雛形。
“你不是不願意去麼?”少年轉過頭,剛用刀做好一條手鍊,系在了宋撿的右腕口。是幼狼換掉的狼牙,很尖的一顆牙。
自己的小狗長大了,可以收禮物了。
可小狗永遠是小狗,長大了也怕人,從來不願意去其他營地轉轉。有時還耍賴,要牽着繩走。
“我這不是長大了嘛,我想去看看,看他們有沒有物資,和咱們換。”宋撿十四歲,還不知道人類比狼危險,只想着給哥換點好東西。
小狼哥今年十六歲,再大一大就十七。現在營地裏的人都改口,以前都罵他狼崽子,如今都誇小狼哥好看又能幹。現在是五月份,他倆一起過生,他想給小狼哥換身衣服,再換一雙跑得快的鞋。
也從來沒懷疑過小狼哥不好看,自己哥永遠最好。
作者有話要説:入v啦!謝謝大家!謝謝大家喜歡狼允和宋小狗的故事!
撿撿:哥你的小不點兒咋啦?
狼允:小不點兒?
第26章配權兩個營地涉是常有的事,但也不容易。
這一次,張牧帶了足足的物資,在副手陪同下,一行人天黑之後過去,用實打實的好處換取喝水的權利。
這是民營地不成文的規定,誰先來,地形優勢就是誰的了,要想使用,必須用能打動營地領頭人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