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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閲讀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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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男孩睡了好久。醒來後宋撿枕在自己口,口水都出來了,臉好小好小,鼻子翹翹尖尖的。他把宋撿叫醒,該吃飯了,一邊吃,一邊把帶羽的翅膀往宋撿嘴裏

“我不吃這個,生的,我不吃……”宋撿好害怕生,聽着小狼哥在旁邊嘎吱嘎吱地嚼,沒法想象吃一隻死鳥的樣子。可他又餓,只好悄悄地貼過去,小狼哥的臉。

男孩一下頓住了,剛才給宋撿翅膀,他不吃,現在又來,為什麼?不吃的那片翅膀已經扔給狼羣了,被幾隻幼狼搶着啃。

“小狼哥,我餓,我餓了。”宋撿知道他聽得懂,慢慢説,“我們吃烤的吧,我只能吃的,還有果果。”

“烤。”男孩對這個字陌生,但是果果不陌生。前幾天帶回來幾樹枝,上面有紅的果子。他看到鳥吃果子才帶回來給宋撿吃。沙漠裏很多東西都有毒,鳥不吃,就不能碰。

宋撿指着遠方的亮光。

“用火,我只能吃烤的,行不?”男孩看着那堆火,不確定,生活在荒野裏,除了天災,唯一對狼羣有威脅的就是火。他見過大火,燒過草皮越燒越快,跑不過火的動物會被燒死。

但他還是走過去了,滿嘴都是血和羽,拎着一隻快被開膛破肚的大鳥。

鳥脖子是被他直接咬斷的,頭部和脖子剛被他吃乾淨,正準備撕開鳥的肚子。他用麻繩拉着宋撿,一起站在篝火前,卻不敢再近一點。

宋撿也不知道小狼哥在做什麼,很想抓他的手。不一會兒,鼻子裏鑽進了香味,是很少能聞見的味。

“小狼哥,你幹什麼了?”宋撿蹲了下去,香味誘着他往前探脖。然後手背就被打了一下,還重的,他哎呦一聲又縮回來,原地蹲好。

男孩撕開了鳥的肚子,把內臟掏出來扔在篝火的邊緣。很怪異的香味促使他動動鼻翼,沒有聞過這個。但是又很好聞。

身為一匹狼,他怕火,現在不知道該怎麼辦。最後大着膽子去抓內臟,火苗沒有放過他,很燙,燒過他的手指尖。

這種疼是荒漠裏沒有的,狼羣只有咬疼、摔疼,沒有被火燒的疼法。他繞着篝火轉圈跑,用手拼命抓草皮,可還是冒出了一個透明的泡。

男孩歪着頭看手指的泡,不知道這是什麼。

宋撿蹲在原地等,因為沒有太好的視力,沒看見小狼哥被燙傷。男孩盯着地上的內臟,趴下去,叼了一小口。

這是他第一次吃,和生相差太多,咬在嘴裏還會燙舌頭。可吃了幾口之後,他發覺,這個比生的好吃。於是把剩下的鳥扔進去,一起烤。

香味越來越濃,引了附近幾個民的注意力,他們沒想到狼崽子竟然吃的比自己還好。

重要的內臟被男孩全部吃乾淨,宋撿是自己的低位狼,只能吃剩下的。但翅膀和鳥腳,男孩幫宋撿烤了,這一次他用了沙土。

抓兩把沙子,把火苗蓋滅掉些,再拿,手沒有被燙出水泡。

麻繩拽動一下,宋撿知道小狼哥吃完了,輪到自己。

“小狼哥,我今天和張牧説話了呢。”他小嘴巴吧唧吧唧地嚼,也不管人家聽不聽得懂,“我和他説,用麻繩來換大布和木,你等我吃飽,我……我得可快了。”

“麻,繩,換布。”男孩把他吐出來的骨頭收起來,扔給狼羣。狼從不費食物。

“嗯,我可有用了,你別扔我行不?”宋撿還是害怕,親生爸媽都能扔下自己,更何況一個沒有關係的陌生男孩。要是自己再被扔掉,不是死在風暴中,就是死在樊宇手裏。

“我可有用了,求求了。”宋撿又重複一次,他懂,只有有用的人才能活下來。

脖子上又一拽,宋撿卻安心了,小狼哥這是在和自己説話。鳥翅膀烤了很香,他一絲絲地撕着,很珍惜地吃。

“小狼哥你真好。”他還得誇誇,笑嘻嘻的嘴角全是味,“你是世界上最好最好的人了,以後我都跟着你。”男孩聽不太懂這句,什麼叫最好最好?不懂。但跟着就跟着吧,宋撿這匹狼非常笨,不會捕獵,不會奔跑,涼,不會吃生,還穿衣服。

又過幾天,宋撿終於拿到了張牧給的原材料,開始繩子。

媽媽以前教過他,因為自己瞎,他們不讓自己出帳篷,就坐着幫他們繩。繩子用處很大,可以換罐頭。

材料是荒漠裏的一種草,曬乾後很堅韌,但是容易斷,必須要把幾十編到一起,才能變成一的繩,那時候就不斷了。

白天,小狼哥跟着狼羣出去圍獵,天變黑才回來,宋撿一整天都坐在墊子上繩,累了就抱着狼睡一覺。有狼的時候他不害怕,狼和小狼哥一樣,會護着他。

張牧偶爾會過來看看,只看一個漂亮的男孩坐在狼堆裏,嘴裏咬着繩頭,細細的手指一分出草絲來,把短的打結,接成長的,按照一定順序編好再叼着繩頭

這是一個很麻煩的工作,營地裏最擅長手工的女人都不願意幹。張牧也沒抱太大希望,原本只想給宋撿找一個活着的期望。

視覺是最重要的溝通方式,宋撿看不清楚,他的世界大打折扣,有點事情幹,不至於瞎想。但是張牧沒想到,兩個月之後,宋撿真的給他好了,好長好長一,繞了十幾圈套在脖子上送來的。

繩子的重量,差點壓垮這個小男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