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閲讀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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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
宋撿以為剛才自己要死了呢,小狼哥的嘴離自己喉嚨很近,咬一口,估計能疼死。他帶着狼羣走了,宋撿又恢復成一個人的狀態,害怕,但不敢瞎走,怕走沒了,小狼哥找不到自己。只好滿地摸石頭,摸帶尖尖的,攥在手裏當武器。
摸着摸着,他摸到兩細細濕濕的東西。看不見的人總依賴嗅覺,宋撿拾起它來往鼻子邊上放,一聞,就是剛才那個刺刺的氣味。
氣味是什麼,不清楚,但這個小宋撿認識。他摸過,這是棉籤。
是上藥用的,小狼哥給自己拿藥了。只要上了藥,傷口很快會好。宋撿珍惜地撿起來,自己抓着腳踝,用棉籤擦自己的腳心。
這裏還有傷口呢,塗一塗。
到了下午,狂風暴前的沙塵先來了。民都在收拾行李,沒人顧得上一個小瞎子,宋撿坐在原地,捏着幹掉的棉籤,等人來理理他。
小狼哥回來的時候,本沒有足音,他故意隱藏了,宋撿沒聽見。
男孩叼着一大塊從狼羣裏搶回來的帶骨生,把宋撿頂了一個跟頭。他用腦袋撞的,然後把生吐給宋撿,等他來吃。
自己已經吃過了,嘴上全是血,可以把剩下的分給宋撿。
宋撿着,小心翼翼去摸。上過藥,下巴和腳心沒那麼疼了,傷口發乾,好像一下子開始結痂。摸到濕乎乎的塊,他嚇一跳,縮着手往後躲。
“我不吃生的。”宋撿怕小狼哥用嘴喂自己。
男孩歪着頭看他,叼起來,重新吐給他,直接吐在宋撿的手裏。狼都是吃生的,幼狼斷後就開始吃了。
有的幼狼還饞,母狼就會一次次把塊嚼碎吐給它,讓它儘快吃,長大。
可男孩沒見過這麼笨的同類,吐給他了,他還不吃。
好像教不會。
他沒斷?
不會就算了,總要學會。男孩不擔心,也沒有多餘的情緒體會,進食是動物的本能,餓了就會吃。這時,沙塵天空中亮起幾枚閃光的東西,嚇得狼羣跑散了再聚起來。
這是人類社會的東西,非常亮,男孩昂着頭看,有的是藍,有的是紅。紅的多,藍的少。
宋撿昂着頭聽,什麼都看不清。但他知道這是信號彈,以前營地裏也用。要開始轉移了。
信號來了,張牧準備帶民轉移。信號彈是前去尋找地下掩體的探路人發來的,紅的方向代表沒有,藍代表找到了。風沙漸大,他們只有十幾個小時用來遷移。
千人的營地浩浩蕩蕩朝着藍方向出發,有的人用馬或者駱駝來扛行李,但大多數人是自己揹着。
樊宇有一匹沙漠馬。能在沙漠裏行走的馬種比較矮小,但足夠壯實,沒有修長的腿,馬蹄寬且平。他出來找狼崽子,但並不擔心狼崽子跟不上。
對於天災,動物永遠有更鋭的判斷力,它們比人類更懂怎麼避難。
“喂!”樊宇瞧見了他,“走了!”男孩正在用頭頂宋撿,把宋撿頂得站了起來。
“。”樊宇罵了一句,“管他幹什麼?走了!”宋撿聽見樊宇罵人了,聲音非常大,像被風吹進耳朵裏。可他只能茫然地站在原地,起了風沙,眼睛都快掙不開,更看不清明暗的區別。
大部隊開始行動,男孩頂了宋撿幾下,就不再管他,跟在民羣的最後面走了。他帶着一羣狼,融不進人類當中,一頭黑髮披到肩胛骨下,嘴裏叼着剛才那塊帶骨頭的生。
宋撿跟不上他們。
要是平時,看見一個人影,或許能勉強跟上。可現在真的看不清方向,只能聽清他們逐漸離遠。以前每次換地方都是爸媽拉着,他是個殘疾,沒人拉着就不行了。
男孩走了幾十米,回頭一瞧,宋撿遠遠地站着。
怎麼沒跟上?
於是他又跑回來,用頭頂宋撿,把宋撿頂得往前走了幾步。看到宋撿開始走了,他就往前跑,去追大部隊和狼羣。
宋撿只走幾步,停下來,視力不好,生存幾率為零。
幾次反覆,大部隊越來越遠,連聲音都聽不到。男孩最後頂了宋撿幾次,圍着他聞聞,徹底放棄似的,跑了很久都不回來了。
宋撿也放棄了,攥着幹掉的棉籤坐下來。
下沙速度開始加快,他都聽到了颳風的聲音,還有沙粒瘋狂落到胳膊上的重量。
樊宇戴着頭巾和防風鏡,拉着馬。手上的傷口還他媽疼的。突然他的馬驚叫起來,樊宇立刻抓緊繮繩,防止馬跑。
狼崽子攔在馬前,齜着牙,朝他吐了一塊東西。
“你他媽嚇着馬了!”樊宇先安撫馬,狼羣是荒漠裏最殘忍的頂級殺手,也是馬的天敵,狼崽子身上的狼味太重。養了他半年,樊宇已經摸清了他的思維方式,這是要和自己換東西。
他走過去,撿起來,是一塊帶着大骨頭的生。
類是很少見的食物。
“要什麼?”他問狼崽子,“你他媽再敢咬我,斃了你!”男孩皺着高的鼻子,整個人比較瘦,但身型很結實。
“馬的,繩。”
“什麼?”樊宇沒聽清,風聲開始大了。
男孩看着馬匹,這樣一匹沙漠馬,放在狼羣裏,一天就可以吃光。
“繩,馬的,繩。”馬脖子上有一捆麻繩,樊宇掂量了一下,扔給了他。男孩叼起來就跑,往反方向,很快消失在沙塵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