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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閲讀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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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腫,你、沒有被咬到吧?”唉,這種事情怎麼能憋着不説呢。蜱蟲可不比其他蟲子,危害可大了,喜食血,身上還帶有病毒,一般只有綠豆大小,看着乾癟癟的,但是食後會膨脹成黃豆那麼大。

可這裏不是原來的世界,這裏的蜱蟲沒食血前,就已經比黃豆還要大了,大概有眼珠子那麼大小,若是被食了血,就大概有雞蛋大小了。

一想到這麼可怕的東西咬在小傢伙的身上,他就、受、不、了!

“你真的有沒有被咬到啊,不要憋着快説!”他耐不住子了,立即從盤腿坐變成跪坐,昂着頭伸到泊樂是後頸部,下巴抵在他的肩膀上,催促地問。

泊樂沒想到,宋寧反應這麼大。

他肩膀一重,薰衣草香味一濃,充斥到泊樂的鼻息裏,令他有些思緒不清,臉頰泛紅起來。

好在他牢記這自己的計劃,頓時清醒過來,在宋寧焦急地催促下,搖了搖頭。

似乎有所猶豫,他躊躇了片刻,才放低聲線,小聲道:“我昨晚趴在桌子上湊合過了,所以那蜱蟲沒傷害到我。”

“那就好那就好。”宋寧縮回腦袋,跳下牀,將手裏的藥瓶放回到醫療箱裏,打開衣櫃,去取乾淨的衣服。泊樂之前一直睡在他這裏,他的衣櫃裏還一直存放着他的衣服,他細心地挑選了質地更為柔軟的蠶絲打底內袍,又挑了一條藏青的寬鬆長袍。

“趕緊換上。我現在就去幫你把那蜱蟲給消滅掉。”宋寧將衣服丟到他的腿上,擼起自己的衣袖,就要衝向隔壁房間。

泊樂輕飄飄地將他給截住。

他做出咬下嘴的動作,手裏扭捏着袍子的一角,像是下定了很大的決心,才重新抬起頭來看着宋寧,一字一頓地説道:“我能去你房間睡嗎?”宋寧回眸望他,便聽他清脆好聽的聲音響起。

“我知道你現在一定避免跟我有過於親密的接觸,畢竟她們覺得你是在把我當媳婦看待,可是有蜱蟲在,又不能確定它消滅之後還會不會再回來。當然,若是你不想我去你房間睡,那我便在桌子上湊合過也行。”這是宋寧第一次聽泊樂一口氣説這麼多話,但沒想到這話説出來會充滿如此委屈的口吻。他思忖一會兒,安撫道:“我當然不建議啦,他們説他們的,我們做好我們自己的不就好了。”

“你既然要過來這邊睡,那今晚得多拿一條被子出來,嘿,現在太陽都快下山了,今晚就委屈你跟我湊合用一張被子吧。”泊樂扯出一個笑容:“我都可以。”計謀得逞,比想象的還要簡單,宋寧竟然沒有懷疑,平裏都細細打掃的房間怎麼會有蜱蟲出沒。一想到蜱蟲,他就想到自己昨天偷偷摸摸溜出去後面山上,在牛羣身上扒拉下蜱蟲的樣子,為了能跟宋寧睡一張牀,他也算是豁出去了。

不過,千萬不能被宋寧發現。

他竟如此卑劣。

作者有話要説:撲倒宋寧的第一步,正式開始啦~第60章後院,宋寧跨着籃子,邁進玉米地裏。

玉米屬於一年生高大植物,一般分為播跟夏播,經過施肥裁剪等心培植後,大概是九月左右跟十月後收成。只不過,宋寧來到這裏後,就對種田頗有研究,他試過在九月份秋播後,發現玉米依舊長勢旺盛,收成良好。

從那之後,宋寧便選擇多季節分散播種,這樣每年只要想吃新鮮的玉米,便能隨時能吃到。

宋寧這批玉米選的是糯玉米,糯玉米也叫做粘玉米,它的口與甜玉米完全不同,軟濡有嚼勁,吃起來賊香,但不甜。宋寧作為一名辣味美食家。做辣玉米,自然首選糯玉米。

他撥開高大的劍型長葉,目光鎖在淹沒在綠油油葉子之下的玉米上。可愛的玉米包藏在淺綠的鞘狀包片裏,只有黑褐的穗須耷拉在外面。宋寧撫摸着穗須,穗須質微涼,細,比一般的普通髮手還不錯。

撫摸着穗須的手從上到下,指腹按捏着包藏在包片裏的籽粒,他經驗豐富,不用掰開包葉便知曉哪一玉米了,哪玉米好吃。

接着,他掰下數十個丟入到籃子裏。

從來採摘果實,都不止考慮他獨自一份。今年的玉米收成很好,每一都顆粒飽滿,切粒粒均勻,只有長着穗須的頂端有少許的空存在。

這一籃子大概有幾十斤重,他重新從高大的玉米地裏出來時,泊樂已經玉樹臨風地站在那裏,不知已經站了多長時間。

宋寧説:“你怎麼不進來找我?”泊樂靦腆一笑,説:“新換上的衣服,若是再髒了,你豈不是要再多洗一套。”宋寧贊同地摸了摸泊樂的腦袋,説:“你説的對,你也老大不小了,是時候該學會做家務了。像洗衣服、洗碗、拖地這些都很簡單的,你一看就會。”只不過洗碗這個得小心一些,泊樂別看還是個半大的少年,力氣可不小,如今都能不使用權利就能成功地桎梏住自己地手掌。每次陪小傢伙練武,他都要打起十二分的神氣才能勉強地避開揮到他面前的拳頭。

至於為啥不用劍,那不是廢話嘛,被劍削到了可不是小事。

現在,小狼崽長大了,不分擔下家務,可説不過去。

泊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