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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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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的男人只適合一夜風,不適合長期擁有,為什麼不看開點?

我不是在鼓勵女人勇於嘗試一夜風。只是,如果你愛上的男人是以上“只適合一夜風”者,得自己學會,不要因為掌握不住愛情而自責,不要像狗血連續劇那樣,恨得咬牙切齒説你欺騙我的情,誤我一生,或許電影《愛在黎明破曉時》朱莉蝶兒和男主角那種美麗的一夜風可做借鏡(但你得確定對方是否有艾滋病)因為愛情總會隨相聚的時光變長而變老,所以,再捨不得,每年只要相約一次,因為那個男人只適合一夜風

男人不壞,女人不愛?

在愛情上,可能有些道理,雖然在面對婚姻時,女會發揮她們天生的“巢本能”反過來要求一個有責任、靠得住的男人。

可是在愛情中,無可置疑的,有點“壞”——這裏的意思應該解釋為捉摸不定的男人。

特別有引力,對很多人都有引力。對某些男子而言,一個捉摸不定的女人,也特別能讓人領略霧裏看花、雲中望月的美,一個每肋骨都讓你摸得清楚的情人,可以提供你安全,但不大有這樣的美

現代人,在無聊的都會生活中,喜歡新鮮的遊戲。因此,一個不那麼容易被“擺平”的情人,令人好奇。

很多女人明知對方是有一大疊前科的花花公子,還是義不容辭地栽進去,這真應了一位文豪所説的話:“女人,總是希望自己是男人的最後一個情人。”當然這後面還跟着一句對照的名言:“男人,總是希望自己是女人的第一個情人。”這一點,男女大不同,愛上花花公子,被他深情的眼眸一注視,虛榮升起了,競賽也加速了,女人開始鼓勵自己征服。

但能征服多久呢?

花花公子不一定英俊,也未必一直很温柔,但有個共通點是:他們對愛情並不死忠,當一個關係變得太固定,他們就開始厭倦了。

他們喜歡的是愛情遊戲以及愛情的覺,但不是一個永恆的戀人,而他們也太容易跟有某種優點的女人一見鍾情。

愛上花花公子,未必倒楣,這些愛情高手説不定會為你製造一生最值得回憶的經驗,可是對待這樣的情人,能捨得一定得舍,死纏爛打喚不回他的愛。在他們不夠老、不覺倦之前,他們追逐的腳步不會停下來。多老他們會覺得倦?恐怕你得等到他六十五歲退休那年。

只有玩得起的女人能面對花花分子。當花花公子不再愛你,別以為是你不好。只是他對這樣的愛情厭倦了,你只能“心懷不軌”祝福他的下一位戀人“永浴愛河”——天知道!

愛上本不會愛你的人很多問題,比面子問題來得重要。

你的幸福,比你的愛情幻想重要,也比一廂情願重要。

有一位護上,愛上和她一起工作的醫生。他常在上班時對她噓寒問暖,下班後也會帶她回家,讓她跟他的寡母聊聊天。當小護士己無法自拔地愛上這個男醫生時,男醫生忽有一次不告而別,跟一位“男友人”到本度假。小護士知道他帶的不是女人,轉憂為喜。沒想到,她正想做進一步表白時,發現了醫生的秘密。

她發現他在發一封e-mail,收信人為一位男子,信末,他署名愛你的×××。信是簡單的文寫的,醫生以為沒人看懂,可惜小護士修過幾年文。

小護士終於明白,她愛的男人已“名草有主”和她往只是為了告訴自己的母親,他的“”向是“正常”的。

可是“情的事不是一句對不起可以抹殺”的,年輕的護士説,同時陷入痛苦的深淵。

我相信,世界上人的人很多,我們總有不少機會,會“不由自主”地愛上一個人。

可是,那叫單戀。單戀對你而言,沒錯,是最純潔的心事,但也是幻想中的愛情。我必須説,那只是一種一廂情願的愛。幻想中的愛情不是真愛,由於我們的腦袋可以無限制地為它增加各種燦爛的澤,所以它的美麗可能誇張得近乎悲壯。

愛上一個不會愛你的人,一定是個悲劇。你付出再多的愛,他還是不會受到你熱切的訊息。你自覺犧牲再多也沒用,因為他絲毫不覺得受益。

愛上一個不會愛上女人的人,則等於是跟上帝宣戰,跟藏在他心中的本宣戰,你會贏嗎?

情的事雖然不是一句對不起可以抹殺,但你只能稍稍收拾你的傷心,讓時間使你慢慢寬心。一個不能繼續愛下去的人,最好收進記憶的名片簿中,偶爾拿出來發出會心微笑就可以了。

這個故事,是一個還沒開始就結束的故事。

這樣的故事我聽過一些,因為多年來有很多同戀者,會在社會壓力下壓抑自己的同勝戀傾向,甚至還會在結婚生子後才看見自己的本。他們只能和愛過他們的女人(或男人)説聲對不起。他們也需要曾是親密伴侶街或自己親人的體諒,才能息。

愛上本不會愛上你的人,只能當機立斷,如果真愛他,就當普通朋友吧!

最近美國名影星麗莎明妮珊,曾向一本美國的同戀雜誌表示,她的亡夫彼德艾倫是個“除了我之外,大家都知道”的同戀者,直到她在婚後三週,當場逮到老公和另一個光溜溜的男人,她不知道他的習。後來“為了瞭解我要嫁的男人,我一定和他在婚前同居兩年,才能瞭解他。”後來彼德艾倫死於艾滋病。麗莎應該慶幸的是,她至少沒有因為一個婚姻送掉一條命。一夜風愛上不會愛你的人,越早知道,越好。

選擇所愛,多少需要一點傻勁和勇氣。

懂得在該撒手不愛時掉過頭,是明智的抉擇。

很多問題,比面子問題來得重要。

你的幸福,比你的愛情幻想重要,也比一廂情願重要。

在施與受之間施與愛,別忘了別人的受與需要,同時亦不能忘記自己的退路。

一個朋友最近和她母親大吵一架。

因為有天母親上菜市場時,忽然發現女兒好友阿珍的母親,穿着她數年前“所費不貲”、忍痛買高貴衣料、請裁縫做給女兒的衣服。母親當下氣急攻心,打電話質問女兒:“我自己都捨不得穿這麼貴的衣服,你竟然拿去送給別人?”女兒淡淡地説:“變胖了,穿不下了,放着可惜,送給阿珍免得費。”其實,那件衣服自放進衣櫃後,她從來沒穿過,樣式太舊了,一穿上身老了十歲。放了幾年,索送給好友。

“你知不知道她送給她媽,今天她媽穿去買菜,正好給我看到。你知道我心裏有什麼覺嗎?”想法與母親迥異:“我送給阿珍,管她送給誰?她媽能穿,再好不過。”這場爭執最後換來母親的嘆:“我白養了你,因為你本不重視我!”而女兒的eq也因一時火大而降低“你平常老給我一些用不着的東西,我不好意思不收,如果你真想給我東西,不如折現給我算了!”兩人行都義正詞嚴。似乎都沒錯,其實也都有錯。在我們的習上,常會覺得“把自己最喜歡的東西,最捨不得自己用的東西送給親愛的人”是無上的美德。事實上,你愛的可能是他恨的一廂情願的給予,常使他人礙於情面不得不領受,嫌個出口,但心裏確實不開心。

理論上,每個人都知道“施比受更有福。”這句話對信仰每種宗教的人來説,似乎都是真理,可是,也有深究的必要。錯誤的施予吃力不討好。比如有個太太在母親節收到一個塵器(其實她想要的是玫瑰花或小鑽戒),大發雷霆,先生卻不懂,平時她説人是得買,為什麼我送她她還生氣。太太心裏想的完全不一樣:“你想叫我每天做抹地的老媽子,還是嫌我掃得不乾淨?”《男女大不同》這本書説,每個人都把自己想要的給心愛的人,常常一廂情願地製造溝通上的謬誤。比如先生失業時,太太拼命幫他寄履歷表,只使他壓力更大(男人失意時,無言的信任對他來説最重要);剛當社會新鮮人的女孩在公司中遭遇挫折,向男友傾吐鬱悶,男友則絞盡有腦汁想辦法“糾正”女孩的問題,告訴她一大堆howto,一片好心最後只換得女友翻臉的下場(有時女人只是需要關愛)。

在施與受間,我們常像拿胃腸樂來治頭痛,或像拿指甲油當口紅,或讓喜陰濕的蕨類大曬太陽一樣,哎!

你還想養兒防老嗎?在施與受之間“技巧”上還是得多斟酌。

這是一個很“現實”的觀點,也有點“勢利”但它卻是事實。

有一位近七十歲的歐巴桑對我説,他至今能夠享受“天倫之樂”的理由如下:一是身體健康,不需人照顧;二是神獨立,不與兒孫同住一屋簾下;三是理財得體,除非進棺村,否則絕不分家財。

“我不是以小人之心來對待兒女,我只是順着人之常情啊!”老先生有一位表弟,與他正是“對照組”老表弟身體不壞,具備第一原則,但心情可壞透了。因為老表弟在六十大壽時提早把家產分給四個兒子,每人分一間大房子,然後在四個兒子家輪住,剛開始大家還熱絡,過沒幾年,老人處處覺到寄人籬下的辛酸,好像不時得被人掃地出門。老人脾氣也不好。四個兒子和媳婦都與他慪過氣,老人不想住兒子家,卻無路可去。雖然還有兩個女兒,可是因為當初重男輕女,財產都沒分她們,心虛的他也不好開口要求女兒支援。

“來進棺材,不分家財”聽來現實,但就人情世故來説,不無幾分道理。尤其在台灣社會,失去老伴的未亡人常常以為自己沒有財產繼承權,自動把家產在老伴一走後就散給兒子,自己沒留分毫,住在兒子家受了氣,本無力“離家出走”雖然連續劇裏演的都是轟轟烈烈的婆媳問題,可是現代生活中,婆媳問題恐怕還不是老人受中最重大的問題。據台北市老人基金會“受老人防護專案”統計顯示,在老人投訴的受問題中,遭兒子施的高達百分之六十三,女兒佔百分之九,媳婦和配偶各佔百分之五,女婿佔百分之三。其中有百分之十四的老人真正的問題是“自”以厭世和自我封閉的方式,來對待夕陽餘暉之後的人生。

看來,最需要謹慎做生涯規劃的,是老人。養兒防老並不是最好的生涯規劃方式——從現存數據看來,這一點是百分之百可以確定的。

施與受,別忘了別人的受與需要,同時亦不能完全忘記自己的後路,這是人生的大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