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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閲讀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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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笙也是那個時候才明白一個道理,在這種家庭,鋒芒畢只會帶來無邊無盡的災難。

還不如做個弱小又委曲求全的人。

最起碼…子可以好過些。

秦笙要的不多,但他要的,阮蟄給不了。

作者有話要説:阮蟄:冒昧問一句,評論區説我直球,直球是什麼意思?【王的疑惑】阮蟄:還有,悶騷又是什麼意思?

秦笙:……

第128章秦笙&阮蟄(三)阮意因為阮蟄給秦笙轉學的事炸了鍋,哭着喊着要阮父把秦笙轉回來。

但介於上次秦笙把阮意打住院了,阮父倒覺得給秦笙轉學是個正確的決定,正好他還住校,平時不用回來,眼不見心不煩。

一轉眼,秦笙跟阮蟄同居已經快一個月了。

秦笙開門進去的時候,阮蟄正在廚房做飯。

秦笙把鑰匙放在玄關處,換了拖鞋走過去。

廚房裏氤氲着水汽,鍋子裏不知道在煮着什麼,蒸汽把鍋蓋頂了起來。

阮蟄圍着圍裙在案板上切土豆絲,他的刀工已經進步了很多,再也不是最一開始秦笙説想吃土豆絲結果端上來一盤土豆條的人了。

秦笙倚着門看了他一會兒,心緒難平。

他從來沒想過阮蟄這樣一個十指不沾陽水的業界英,或者説一個從不會照顧人的富二代,竟然為了自己能吃的好一點,去學習做飯。

他們倆沒有請保姆,阮蟄以前有一個阿姨,每週過來兩次打掃衞生,但秦笙來了後就辭退了。

因為關係特殊,避免人多嘴雜,而且他們倆在家裏總是膩歪在一起,阿姨過來也不方便,阮蟄就親力親為了。

阮蟄對他好的。

但是…秦笙到今天都不知道阮蟄對自己是個什麼想法。

喜歡麼?好像也不盡然,覺比起喜歡,阮蟄更喜歡和他上|牀。

阮蟄幾乎每天都要他一次,有時候很快,二十分鐘就能結束,但有時候則會通宵達旦。秦笙身上的吻痕永遠都是新疊舊,好在都在鎖骨下,也就隨他去了。…喜歡。自生那天后,秦笙就沒有問過他“喜不喜歡”這個問題,因為秦笙無所謂。

他只是想平靜的等待高考,而和阮蟄在一起最大的好處就是,他可以幫自己過的更舒服一些。

比如轉學,比如搬出來住,比如遠離阮意那個絕世大傻……雖然這些都是阮蟄主動並自願的,但秦笙確實一定程度上,逃離了阮意。

有了第一步,逃離阮家就容易很多。

所以他對自己的定義很簡單——一個乾淨的牀伴。

可能阮蟄就是喜歡他年紀小又乖巧,沒有外邊那些社會上的人那麼多花花腸子吧。

注意到身後有人,阮蟄回頭看了他一眼,平靜的問,“回來了。”永遠是這麼淡如水,阮蟄總是端着,不管幹什麼都放不下他身上那種“居高臨下”的覺,其實秦笙不喜歡他端着的,但這一切都可以歸結為逢場作戲,秦笙並不要求他對自己敞開心扉。

“嗯。”秦笙走過去,從背後抱住他,“今天吃什麼?”

“炒土豆絲,燉肘子,還有個豆腐。”阮蟄簡單的把菜名報了一遍,然後把秦笙摟在懷裏,和他接了一個淺淺的吻。

秦笙身上很軟,也細,阮蟄一手就能摟過來。

這小孩跟毒藥一樣,叫阮蟄上癮。

洗完澡出來,秦笙看到牀上擺着幾個袋子。都是些名牌,不出意外的話,全是阮蟄給他買的。

阮蟄真的很喜歡給他買東西,好像真的把他當做一個牀伴在養,企圖用這些名貴的東西來維繫兩個人之間的關係。

但是……少年本不想要。

秦笙深一口氣,他走過去在牀上坐下來,然後隨便打開了一個。

是某個品牌的經典手環,形狀是個釘子,之前他也送過自己另一款,售價要三萬,秦笙一次也沒戴過。

他把東西原封不動的放回去,又打開另一個紙袋,是件牛仔外套。

這件倒是和秦笙的胃口,只不過一想到是當做“牀伴”送的禮物,秦笙瞬間就不想要了。

“喜歡嗎?”就在這時,阮蟄從隔壁房間走了進來,他聽到浴室門開的聲音,知道秦笙洗完了,也看到了禮物,這才放下手頭的工作走了進來。

秦笙不能表現出不喜歡,所以很虛偽的勾了下,看着那件牛仔外套説,“喜歡呀,這麼貴當然喜歡了。”阮蟄眸子沉了下,他頓了頓,走過去拉住秦笙的手,叫他跨坐在自己腿上,然後去啄他的

兩個人玩了一會兒,阮蟄這才捏着他的説,“你不喜歡。”秦笙愣了下,沒敢抬眼看他,而是看了一眼那一牀的禮物,心虛的説,“我很喜歡呀,真的喜……唔!”阮蟄在他上不輕不重的拍了一下,作為説謊的懲戒。

“不喜歡為什麼不説?怕我生氣麼?”阮蟄迫使他和自己對視,好像非得叫秦笙承認似得。

秦笙沉默片刻,默默點了下頭。

是的,不喜歡,非常不喜歡。

而且……也怕你生氣。

阮蟄面無表情,片刻,湊過去在秦笙下巴上咬了一口,“我不是我爸,也不是阮意,我不會欺負你,你也不用害怕我,甚至違心的來取悦我。”他頓了頓,“我只想對你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