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閲讀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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裏,利卡薩雖然冷漠自負不近人情,孤僻寡言不聽人話,但他不失為一個“人”。
利卡薩極為強悍,總是衝殺在最危險的區域,也切實消滅了大量妖魔。且,作為功勞最多的人,他卻從不計較物資分配的量,要選就選法麪包磨牙,剩下的全留給了別人。
有利卡薩在的時期,他們沒有折損過任何一個覺醒者。平民能吃飽,領地可擴張,妖魔在消失,從某種程度上來講,利卡薩就是紐約期待的英雄。
也曾是……索蒙認定的救世主。
他堅信有利卡薩在的紐約會成為全大陸最安全的城市,堅信利卡薩再冷,也遲早會覺到大家對他的善意。或許在未來,利卡薩會走出他心裏的冰封堡壘,真正地看一看這個世界。
可惜,一切都是“他以為”。
是他異想天開,是他自作多情,是他愚蠢至極!連物種都不是同一個,連食物鏈都不是同一條,他憑什麼以為惡魔會理解人類?
反倒是人類在處處“理解”惡魔!
一頭貨真價實的惡魔,究竟是怎麼通過覺醒者體檢被安置在紐約的?一頭不屑撒謊的惡魔,他跟他相處了這麼久,為什麼就不能發現一些蛛絲馬跡?
為什麼?
因為——“我很信任他,像信任好友一樣信任他。”索蒙不過是個少年,在最慕強的年紀遇到一名“英雄”,天真的他付了全部的信任。
“所以,讓我去結束這個錯誤吧。”火星與灰燼在風中亂舞,這一刻的索蒙是個男人,再不是少年。他側頭看向紀斯,扯出比哭還難看的笑:“請您不要手。”紀斯温和道:“我當然不會手,這是你的事。不過,你要是不介意的話,就把血泊中的那縷頭髮撿起來用吧。”索蒙一愣,不凝眸看去。就見髒污處躺着一縷鉑金長髮,明顯是利卡薩的東西。
“他是自負的,看不見弱者,也不會對自己設防。”而高維生命體的髮絲是能量的載體,可以給予索蒙一定的保護。
索蒙沒有嫌棄,徑自撿起長髮綁在右腕上。隨即衝紀斯一點頭,毫無畏懼地全速奔向了戰場。
遠方,是黑龍與半人馬的混戰;近處,是少年義無反顧的背影。
傳奇生命體的戰場是人類能手的嗎?
不是。
可在人類眼裏,世界上比生死重要的東西實在太多太多了。縱使索蒙在怪物的對比下顯得無比渺小,但這一刻,紀斯覺得他是戰場上的第三方強者。
代表魔的利卡薩,代表神的司諾城,代表人的索蒙,終究是匯聚在一起了。
紀斯的白袍在勁風中獵獵作響,伴着烈火的嗶啵聲,他伸出手,對着索蒙的右腕一彈指。霎時,一道光鑽進了那縷纏縛的發,被索蒙帶向命運之輪轉動的節點。
“該結束了。”紀斯輕聲道。
與此同時,渾身鮮血的半人馬被偌大的龍爪摁在了地上!
地動山搖的巨響迴盪,黑龍垂下龍首,金的豎瞳中人漸失,他忽地張開嘴,由高頻能量匯聚的金龍息噴吐而出,竟是直接貫穿了半人馬的腹和廢墟的厚土。
戰場的能量沉重,彷彿置身在萬米深海之下。龍息捲起的氣裹着大量塵埃,像沙塵暴那般朝四周火速擴散。
鋼筋混凝土飛旋,周圍的可見度幾乎成了零。唯有手腕上的髮絲在微微發熱,指引着索蒙朝目標前進。一寸一寸,艱難挪行。
彼時,龍息散去,半人馬狀的利卡薩被攔截斷。他像是遭受了一場核爆,全身肌萎縮、能量枯竭,鉑金長髮褪成灰,經脈皮膚貼在骨頭上,瞧着就像一具骷髏。
然而,暗域的半人馬是個狠角,作為天生的魔種獨角獸,他的生命力極為強悍。在遭受致命的攻擊時,只要他能保留自己的一部分不死,就能無限再生。
正如現在,在利卡薩灰的發叢,有一金髮在緩緩褪。從髮梢到髮,生命力與能量反哺給身體,瞬間活了一個微小的細胞。
緊接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利卡薩瀕死的軀體以眼可見的速度恢復正常,本能地,他從龍爪下扭身而出,但動作已經比不上全盛時期。
無限再生的能力雖好,但不是沒有副作用。
“新生”的獨角獸需要沉澱數百年,才能讓實力恢復到再生之前。
當然,如果利卡薩在暗域,那麼數百年的時間壓不算什麼。可利卡薩在地球,數百年就意味着“沒可能活”。
他從龍爪下出來,再度直面魔龍。但比起一開始的鬥志高昂,利卡薩已做好戰死的準備。
他的實力不如對方,這是事實,而死在強者手裏是戰士的榮光!
遺憾的是,當索蒙的氣息進入戰場之後,即將失智的司諾城勉強維持住了理智。他不願再與利卡薩手,因為他不確定下一波攻擊之後,那名少年還能不能活着。
顯然,利卡薩察覺到了司諾城的異常。
可他卻連回首也沒有,只把注意力放在對手身上:“一個人類而已,你在猶豫什麼?”司諾城不語。
“螻蟻進了不該進的地方,就要為自己的弱小付出代價。”利卡薩的語氣理所當然,“而你作為一頭大魔,居然對食物生出可笑的憐憫心,真是奇怪。”司諾城冷聲道:“我是人。”
“人?”利卡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