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紀二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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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屠維赤奮若,盡著雍閹茂,凡十年。
孝成皇帝上之上◎建始元年己丑,公元前三二年,正月,乙丑,悼考廟災。
石顯遷長信中太僕,秩中二千石。顯既失倚,離權,於是丞相、御史條奏顯舊惡;及其黨牢梁、陳順皆免官,顯與子徙歸故郡,憂懣不食,道死。諸所
結以顯為官者,皆廢罷;少府五鹿充宗左遷玄菟太守,御史中丞伊嘉為雁門都尉。司隸校尉涿郡王尊劾奏:“丞相衡、御史大夫譚,知顯等顓權擅勢,大作威福,為海內患害,不以時白奏行罰,而阿諛曲從,附下罔上,懷
國,無大臣輔政之義,皆不道!在赦令前。赦後,衡、譚舉奏顯,不自陳不忠之罪,而反揚著先帝任用傾覆之徒,妄言‘百官畏之,甚於主上’;卑君尊臣,非所宜稱,失大臣體!”於是衡漸懼,免冠謝罪,上丞相、侯印綬。天子以新即位,重傷大臣,乃左遷尊為高陵令。然羣下多是尊者。衡嘿嘿不自安,每有水旱,連乞骸骨讓位。上輒以詔書
撫,不許。
立故河間王元弟上郡庫令良為河間王。有星孛於營室。
赦天下。
壬子,封舅諸吏、光祿大夫、關內侯王崇為安成侯;賜舅譚、商、立、、逢時爵關內侯。夏,四月,黃霧四
,詔博問公卿大夫,無有所諱。諫大夫楊興、博士駟勝等對,皆以為“陰盛侵陽之氣也。高祖之約,非功臣不侯。今太后諸弟皆以無功為侯,外戚未曾有也,故天為見異。”於是大將軍鳳懼,上書乞骸骨,辭職。上優詔不許。
御史中丞東海薛宣上疏曰:“陛下至德仁厚,而嘉氣尚凝,陰陽不和,殆吏多苛政。部刺史或不循守條職,舉錯各以其意,多與郡縣事,至開私門,聽讒佞,以求吏民過,譴呵及細微,責義不量力;羣縣相迫促,亦內相刻,至眾庶。是故鄉黨闕於嘉賓之歡,九族忘其親親之恩,飲食周急之厚彌衰,送往勞來之禮不行。夫人道不通則陰陽否隔,和氣不興,未必不由此也。《詩》雲:‘民之失德,乾侯以愆。’鄙語曰:‘苛政不親,煩苦傷恩。’方刺史奏事時,宜明申敕,使昭然知本朝之要務。”上嘉納之。
八月,有兩月相承,晨見東方。
冬,十二月,作長安南、北郊,罷甘泉、汾陰祠,及紫壇偽飾、女樂、鸞路、騂駒、龍馬、石壇之屬。
◎建始二年庚寅,公元前三一年,正月,罷雍五畤及陳寶祠,皆從匡衡之請也。辛巳,上始郊祀長安南郊。赦奉郊縣及中都官耐罪徒;減天下賦錢,算四十。
閏月,以渭城延陵亭部為初陵。
三月,辛丑,上始祠后土於北郊。
丙午,立皇后許氏。後,車騎將軍嘉之女也。元帝傷母恭哀後居位淺而遭霍氏之辜,故選嘉女以配太子。
上自為太子時,以好聞;及即位,皇太后詔採良家女以備後宮。大將軍武庫令杜欽説王鳳曰:“禮,一娶九女,所以廣嗣重祖也。娣侄雖缺不復補,所以養壽
爭也。故后妃有貞淑之行,則胤嗣有賢聖之君;制度有威儀之節,則人君有壽考之福。廢而不由,則女德不厭;女德不厭,則壽命不究於高年。男子五十,好
未衰;婦人四十,容貌改前;以改前之容侍於未衰之年,而不以禮為制,則其原不可救而後徠異態;後徠異態,則正後自疑,而支庶有間適之心。是以晉獻被納讒之謗,申生蒙無罪之辜。今聖主富於
秋,未有適嗣,方鄉術入學,未親后妃之議。將軍輔政,宜因始初之隆,建九女之制,詳擇有行義之家,求淑女之質,毋必有聲
技能,為萬世大法。夫少戒之在
,《小卞》之作,可為寒心。唯將軍常以為憂!”鳳白之太后,太后以為故事無有;鳳不能自立法度,循故事而已。鳳素重欽,故置之莫府,國家政謀常與欽慮之,數稱達名士,裨正闕失;當世善政多出於欽者。
夏,大旱。
匈奴呼韓單于嬖左伊秩訾兄女二人;長女顓渠閼氏生二子,長曰且莫車,次曰囊知牙斯;少女為大閼氏,生四子,長曰雕陶莫皋,次曰且麋胥,皆長於且莫車,少子鹹、樂二人,皆小於囊知牙斯。又它閼氏子十餘人。顓渠閼氏貴,且莫車愛,呼韓
病且死,
立且莫車。顓渠閼氏曰:“匈奴亂十餘年,不絕如發,賴蒙漢力,故得復安。今平定未久,人民創艾戰鬥。且莫車年少,百姓未附,恐復危國。我與大閼氏一家共子,不如立雕陶莫皋。”大閼氏曰:“且莫車雖少,大臣共持國事。今舍貴立賤,後世必亂。”單于卒從顓渠閼氏計,立雕陶莫皋,約令傳國與弟。呼韓
死,雕陶莫皋立,為復株累若鞮單于。復株累若鞮單于以且麋胥為左賢王,且莫車為左谷蠡王,囊知牙斯為右賢王。復株累單于復
王昭君,生二女,長女云為須卜居次,小女為當於居次。
◎建始三年辛卯,公元前三零年,三月,赦天下徒。
秋,關內大雨四十餘。京師民相驚,言大水至;百姓奔走相蹂躪,老弱號呼,長安中大亂。天子親御前殿,召公卿議。大將軍鳳以為:“太后與上及後宮可御船,令吏民上長安城以避水。”君臣皆從鳳議。左將軍王商獨曰:“自古無道之國,水猶不冒城郭;今政治和平,世無兵革,上下相安,何因當有大水一
暴至,此必訛言也!不宜令上城,重驚百姓。”上乃止。有頃,長安中稍定;問之,果訛言。上於是美壯商之固守,數稱其議;而鳳大慚,自恨失言。
上專委任王鳳,八月,策免車騎將軍許嘉,以特進侯就朝位。
張譚坐選舉不實,免。冬,十月,光祿大夫尹忠為御史大夫。
十二月,戊申朔,有食之。其夜,地震未央宮殿中。詔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之士。杜欽及太常丞谷永上對,皆以為後宮女寵太盛,嫉妒專上,將害繼嗣之咎。
越巂山崩。
丁丑,匡衡坐多取封邑四百頃,監臨盜所主守直十金以上,免為庶人。
◎建始四年壬辰,公元前二九年,正月,癸卯,隕石於亳四,隕於肥累二。
罷中書宦官。初置尚書員五人。三月,甲申,以左將軍樂昌侯王商為丞相。
夏,上悉召前所舉直言之士,詣白虎殿對策。是時上委政王鳳,議者多歸咎焉。谷永知鳳方見柄用,陰自託,乃曰:“方今四夷賓服,皆為臣妾,北無燻葷、冒頓之患,南無趙佗、呂嘉之難,三垂晏然,靡有兵革之警。諸侯大者乃食數縣,漢吏制其權柄,不得有為,無吳、楚、燕、梁之勢。百官盤互,親疏相錯,骨
大臣有申伯之忠,
屬屬,小心畏忌,無重合、安陽、博陸之亂。三者無
髮之辜,竊恐陛下舍昭昭之白過,忽天地之明戒,聽晻昧之瞽説,歸咎乎無辜,倚異乎政事,重失天心,不可之大者也。陛下誠深察愚臣之言,抗湛溺之意,解偏駁之愛,奮乾剛之威,平天覆之施,使列妾得人人更進,益納宜子婦人,毋擇好醜,毋避嘗字,毋論年齒。推法言之,陛下得繼嗣於微賤之間,乃反為福;得繼嗣而已,母非有賤也。後宮女史、使令有直意者,廣求於微賤之間,以遇天所開右,
釋皇太后之憂愠,解謝上帝之譴怒,則繼嗣蕃滋,災異訖息!”杜欽亦仿此意。上皆以其書示後宮,擢永為光祿大夫。
夏,四月,雨雪。
秋,桃、李實。
大雨水十餘,河決東郡金堤。先是清河都尉馮逡奏言:“郡承河下
,土壤輕脆易傷,頃所以闊無大害者,以屯氏河通兩川分
也。今屯氏河
,靈鳴犢口又益不利,獨一川兼受數河之任,雖高增堤防,終不能
。如有霖雨,旬
不霽,必盈溢。九河故跡,今既滅難明,屯氏河新絕未久,其處易浚;又其口所居高,於以分殺水力,道里便宜,可復浚以助大河,
暴水,備非常。不豫修治,北決病四、五郡,南決病十餘郡,然後憂之,晚矣!”事下丞相、御史,白遣博士許商行視,以為“方用度不足,可且勿浚。”後三歲,河果決於館陶及東郡金堤,氾濫兗、豫,入平原、千乘、濟南,凡灌四郡、三十二縣,水居地十五萬餘頃,深者三丈;壞敗官亭、室廬且四萬所。
冬,十一月,御史大夫尹忠以對方略疏闊,上切責其不憂職,自殺。遣大司農非調調均錢穀河決所灌之郡,謁者二人發河南以東船五百叟,徙民避水居丘陵九萬七千餘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