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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紀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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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旃蒙協洽,盡柔兆敦牂,凡十二年。

孝昭皇帝上◎始元元年乙未,公元前八六年夏,益州夷二十四邑、三萬餘人皆反。遣水衡都尉呂闢胡募吏民及發犍為、蜀郡奔命往擊,大破之。

秋,七月,赦天下。

大雨,至於十月,渭橋絕。

武帝初崩,賜諸侯王璽書。燕王旦得書不肯哭,曰:“璽書封小,京師疑有變。”遣倖臣壽西長、孫縱之、王孺等之長安,以問禮儀為名,陰刺候朝廷事。及有詔褒賜旦錢三十萬,益封萬三千户,旦怒曰:“我當為帝,何賜也!”遂與宗室中山哀王子長、齊孝王孫澤等結謀,詐言以武帝時受詔,得職吏事,修武備,備非常。郎中成軫謂旦曰:“大王失職,獨可起而索,不可坐而得也。大王壹起,國中雖女子皆奮臂隨大王。”旦即與澤謀,為書,言:“少帝非武帝子,大臣所共立;天下宜共伐之!”使人傳行郡國以搖動百姓。澤謀歸發兵臨菑,殺青州刺史雋不疑。旦招來郡國人,賦斂銅鐵作甲兵,數閲其車騎、材官卒,發民大獵以講士馬,須期。郎中韓義等數諫旦,旦殺義等凡十五人。會缾侯成知澤等謀,以告雋不疑。八月,不疑收捕澤等以聞。天子遣大鴻臚丞治,連引燕王。有詔,以燕王至親,勿治;而澤等皆伏誅。遷雋不疑為京兆尹。

不疑為京兆尹,吏民敬其威信。每行縣、錄囚徒還,其母輒問不疑:“有所平反?活幾何人?”即不疑多有所平反,母喜笑異於他時;或無所出,母怒,為不食。故不疑為吏,嚴而不殘。

九月,丙子,秺敬侯金磾薨。初,武帝病,有遺詔,封金磾為秺侯,上官桀為安陽侯,霍光為博陸侯;皆以前捕反者馬何羅等功封。磾以帝少,不受封,光等亦不敢受。及磾病困,光白封,磾卧受印綬;一薨。磾兩子賞、建俱侍中,與帝略同年,共卧起。賞為奉車,建駙馬都尉。及賞嗣侯,佩兩綬,上謂霍將軍曰:“金氏兄弟兩人,不可使俱兩綬?”對曰:“賞自嗣父為侯耳。”上笑曰:“侯不在我與將軍乎?”對曰:“先帝之約,有功乃得封侯。”遂止。

閏月,遣故廷尉王平等五人持節行郡國,舉賢良,問民疾苦、冤、失職者。

冬,無冰。

◎始元二年丙申,公元前八五年,正月,封大將軍光為博陸侯,左將軍桀為安陽侯。

或説霍光曰:“將軍不見諸呂之事乎?處伊尹、周公之位,攝政擅權,而背宗室,不與共職,是以天下不信,卒至於滅亡。今將軍當盛位,帝秋富,宜納宗室,又多與大臣共事,反諸呂道。如是,則可以免患。”光然之,乃擇宗室可用者,遂拜楚元王孫闢強及宗室劉長樂皆為光祿大夫,闢強守長樂衞尉。

三月,遣使者振貸貧民無種、食者。

秋,八月,詔曰:“往年災害多,今年蠶、麥傷,所振貸種、食勿收責,毋令民出今年田租。”初,武帝征伐匈奴,深入窮追,二十餘年,匈奴馬畜孕重墮殰,罷極,苦之。常有和親意,未能得。狐鹿孤單于有異母弟為左大都尉,賢,國人鄉之,母閼氏恐單于不立子而立左大都尉也,乃私使殺之。左大都尉同母兄怨,遂不肯復會單于庭。是歲,單于病且死,謂諸貴人:“我子少,不能治國,立弟右谷蠡王。”及單于死,衞律等與顓渠閼氏謀,匿其喪,矯單于令,更立子左谷蠡王為壺衍鞮單于。左賢王、右谷蠡王怨望,率其眾南歸漢,恐不能自致,即脅盧屠王,與西降烏孫。盧屠王告之單于,使人驗問,右谷蠡王不服,反以其罪罪盧屠王,國人皆冤之。於是二王去居其所,不復肯會龍城,匈奴始衰。

◎始元三年丁酉,公元前八四年,二月,有星孛於西北。

冬,十一月,壬辰朔,有食之。

初,霍光與上官桀相親善。光每休沐出,桀常代光入決事。光女為桀子安,生女,年甫五歲,安因光內之宮中;光以為尚幼,不聽。蓋長公主私近子客河間丁外人,安素與外人善,説外人曰:“安子容貌端正,誠因長主時得入為後,以臣父子在朝而有椒房之重,成之在於足下。漢家故事,常以列侯尚主,足下何憂不封侯乎!”外人喜,言於長主。長主以為然,詔召安女入為婕妤,安為騎都尉。

◎始元四年戊戌,公元前八三年,三月,甲寅,立皇后上官氏,赦天下。

西南夷姑繒、葉榆復反,遣水衡都尉呂闢胡將益州兵擊之。闢胡不進,蠻夷遂殺益州太守,乘勝與闢胡戰,士戰及溺死者四千餘人。冬,遣大鴻臚田廣明擊之。

廷尉李種坐故縱死罪棄市。

是歲,上官安為車騎將軍。

◎始元五年己亥,公元前八二年,正月,追尊帝外祖趙父為順成侯。順成侯有姊君姁,賜錢二百萬、奴婢、第宅以充實焉。諸昆弟各以親疏受賞賜,無在位者。

有男子乘黃犢車詣北闕,自謂衞太子;公車以聞。詔使公、卿、將軍、中二千石雜識視。長安中吏民聚觀者數萬人。右將軍勒兵闕下以備非常。丞相、御史、中二千石至者並莫敢發言。京兆尹不疑後到,叱從吏收縛。或曰:“是非未可知,且安之。”不疑曰:“諸君何患於衞太子!昔蒯聵違命出奔,輒距而不納,《秋》是之。衞太子得罪先帝,亡不即死,今來自詣,此罪人也!”遂送詔獄。天子與大將軍霍光聞而嘉之曰:“公卿大臣當用有經術、明於大誼者。”繇是不疑名聲重於朝廷,在位者皆自以為不及也。廷尉驗治何人,竟得詐,本夏陽人,姓成,名方遂,居湖,以卜筮為事。有故太子舍人嘗從方遂卜,謂曰:“子狀貌甚似衞太子。”方遂心利其言,冀得以富貴。坐誣罔不道,要斬。

夏,六月,封上官安為桑樂侯。安以驕,受賜殿中,對賓客言:“與我婿飲,大樂!見其服飾,使人歸自燒物!”子病死,仰而罵天。其頑悖如此。

罷儋耳、真番郡。秋,大鴻臚廣明、軍正王平擊益州,斬首、捕虜三萬餘人,獲畜產五萬餘頭。

諫大夫杜延年見國家承武帝奢侈、師旅之後,數為大將軍光言:“年歲比不登,民未盡還,宜修孝文時政,示以儉約、寬和,順天心,説民意,年歲宜應。”光納其言。延年,故御史大夫周之子也。

◎始元六年庚子,公元前八一年,二月,詔有司問郡國所舉賢良、文學,民所疾苦、教化之要,皆對:“願罷鹽、鐵、酒榷、均輸官,毋與天下爭利,示以儉節,然後教化可興。”桑弘羊難,以為:“此國家大業,所以制四夷,安邊足用之本,不可廢也。”於是鹽鐵之議起焉。

初,蘇武既徙北海上,稟食不至,掘野鼠去草實而食之。杖漢節牧羊,卧起持,節旄盡落。武在漢,與李陵俱為侍中;陵降匈奴,不敢求武。久之,單于使陵至海上,為武置酒設樂,因謂武曰:“單于聞陵與子卿素厚,故使來説足下,虛心相待,終不得歸漢,空自苦;亡人之地,信義安所見乎!足下兄弟二人,前皆坐事自殺;來時,太夫人已不幸;子卿婦年少,聞已更嫁矣;獨有女弟二人、兩女、一男,今復十餘年,存亡不可知。人生如朝,何久自苦如此!陵始降時,忽忽如狂,自痛負漢,加以老母系保宮。子卿不降,何以過陵!且陛下秋高,法令無常,大臣無罪夷滅者數十家。安危不可知,子卿尚復誰為乎!”武曰:“武父子無功德,皆為陛下所成就,位列將,爵通侯,兄弟親近,常願肝腦塗地。今得殺身自效,雖斧鉞、湯鑊,誠甘樂之!臣事君,猶子事父也。子為父死,無所恨。願勿復再言!”陵與武飲數,復曰:“子卿壹聽陵言!”武曰:“自分已死久矣,王必降武,請畢今之歡,效死於前!”陵見其至誠,喟然嘆曰:“嗟乎,義士!陵與衞律之罪上通於天!”因泣下霑衿,與武決去。賜武牛羊數十頭。

後陵復至北海上,語武以武帝崩。武南鄉號哭歐血,旦夕臨,數月。及壺衍鞮單于立,母閼氏不正,國內乖離,常恐漢兵襲之,於是衞律為單于謀,與漢和親。漢使至,求蘇武等,匈奴詭言武死。後漢使復至匈奴,常惠私見漢使,教使者謂單于,言:“天子上林中,得雁,足有系書,言武等在某澤中。”使者大喜,如惠語以讓單于。單于視左右而驚,謝漢使曰:“武等實在。”乃歸武及馬宏等。馬宏者,前副光祿大夫王忠使西國,為匈奴所遮;忠戰死,馬宏生得,亦不肯降。故匈奴歸此二人,以通善意。於是李陵置酒賀武曰:“今足下還歸,揚名於匈奴,功顯於漢室,雖古竹所載,丹青所畫,何以過子卿!陵雖駑怯,令漢貰陵罪,全其老母,使得奮大辱之積志,庶幾乎曹柯之盟,此陵宿昔之所不忘也。收族陵家,為世大戮,陵尚復何顧乎!已矣,令子卿知吾心耳!”陵泣下數行,因與武決。

單于召會武官屬,前已降及物故,凡隨武還者九人。既至京師,詔武奉一太牢謁武帝園廟,拜為典屬國,秩中二千石,賜錢二百萬,公田二頃,宅一區。武留匈奴凡十九歲,始以強壯出,及還,鬚髮盡白。霍光、上官桀與李陵素善,遣陵故人隴西任立政等三人俱至匈奴招之。陵曰:“歸易耳,丈夫不能再辱!”遂死於匈奴。

夏,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