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紀二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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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七月,癸卯,以正諫大夫硃敬則同平章事。
戊申,以幷州牧相王旦為雍州牧。
庚戌,以夏官尚書、檢校涼州都督唐休璟同鳳閣鸞台三品。時突騎施酋長烏質勒與西突厥諸部相攻,安西道絕。太后命休璟與諸宰相議其事,頃之,奏上,太后即依其議施行。後十餘,安西諸州請兵應接,程期一如休璟所畫,太后謂休璟曰:“恨用卿晚!”謂諸宰相曰:“休璟練習邊事,卿曹十不當一。”時西突厥可汗斛瑟羅用刑殘酷,諸部不服。烏質勒本隸斛瑟羅,號莫賀達幹,能撫其眾,諸部歸之,斛瑟羅不能制。烏質勒置都督二十員,各將兵七千人,屯碎葉西北;後攻陷碎葉,徙其牙帳居之。斛瑟羅部眾離散,因入朝,不敢復還,烏質勒悉並其地。
九月,庚寅朔,有食之,既。
初,左台大夫、同鳳閣鸞台三品魏元忠為洛州長史,洛陽令張昌儀恃諸兄之勢,每牙,直上長史聽事;元忠到官,叱下之。張易之奴暴亂都市,元忠杖殺之。及為相,太后召易之弟岐州刺史昌期,以為雍州長史,對仗,問宰相曰:“誰堪雍州者?”元忠對曰:“今之朝臣無以易薛季昶。”太后曰:“季昶久任京府,朕別除一官;昌期何如?”諸相皆曰:“陛下得人矣。”元忠獨曰:“昌期不堪!”太后問其故,元忠曰:“昌期少年,不閒吏事,向在岐州,户口逃亡且盡。雍州帝京,事務繁劇,不若季昶強幹習事。”太后默然而止。元忠又嘗面奏:“臣自先帝以來,蒙被恩渥,今承乏宰相,不能盡忠死節,使小人在側,臣之罪也!”太后不悦,由是諸張深怨之。
司禮丞高戩,太平公主之所愛也。會太后不豫,張昌宗恐太后一晏駕,為元忠所誅,乃譖元忠與戩私議雲“太后老矣,不若挾太子為久長。”太后怒,下元忠、戩獄,將使與昌宗廷辨之。昌宗密引鳳閣舍人張説,賂以美官,使證元忠,説許之。明,太后召太子、相王及諸宰相,使元忠與昌宗參對,往復不決。昌宗曰:“張説聞元忠言,請召問之。”太后召説。説將入,鳳閣舍人南和宋璟謂説曰:“名義至重,鬼神難欺,不可黨陷正以求苟免。若獲罪竄,其榮多矣。若事有不測,璟當叩閣力爭,與子同死。努力為之,萬代瞻仰,在此舉也!”殿中侍御史濟源張廷珪曰:“朝聞道,夕死可矣!”左史劉知幾曰:“無污青史,為子孫累!”及入,太后問之,説未對。元忠懼,謂説曰:“張説與昌宗共羅織魏元忠!”説叱之曰:“元忠為宰相,何乃效委巷小人之言!”昌宗從旁迫趣説,使速言。説曰:“陛下視之,在陛下前,猶臣如是,況在外乎!臣今對廣朝,不敢不以實對。臣實不聞元忠有是言,但昌宗臣使誣證之耳!”易之、昌宗遽呼曰:“張説與魏元忠同反!”太后問其狀。對曰:“説嘗謂元忠為伊、周;伊尹放太甲,周公攝王位,非反而何?”説曰:“易之兄弟小人,徒聞伊、周之語,安知伊、周之道!者元忠初衣紫,臣以郎官往賀,元忠語客曰:‘無功受龐,不勝慚懼。’臣實言曰:‘明公居伊、周之任,何愧三品!’彼伊尹、周公皆為臣至忠,古今慕仰。陛下用宰相,不使學伊、周,當使學誰?且臣豈不知今附昌宗立取台衡,附元忠立致族滅!但臣畏元忠冤魂,不敢誣之耳。”太后曰:“張説反覆小人,宜並系治之。”他,更引問,説對如前。太后怒,命宰相與河內王武懿宗共鞫之,説所執如初。
硃敬則抗疏理之曰:“元忠素稱忠正,張説所坐無名,若令抵罪,失天下望。”蘇安恆亦上疏,以為:“陛下革命之初,人以為納諫之主;暮年以來,人以為受佞之主。自元忠下獄,里巷恟恟,皆以為陛下委信宄,斥逐賢良。忠臣烈士,皆撫髀於私室而鉗口於公朝,畏迕易之等意,徒取死而無益。方今賦役煩重,百姓凋弊,重以讒慝專恣,刑賞失中,竊恐人心不安,別生它變,爭鋒於硃雀門內,問鼎於大明殿前,陛下將何以謝之,何以御之?”易之等見其疏,大怒,殺之,賴硃敬則及鳳閣舍人桓彥範、著作郎陸澤魏知古保救得免。
丁酉,貶元忠為高要尉,戩、説皆嶺表。元忠辭,言於太后曰:“臣老矣,今向嶺南,十死一生。陛下他必有思臣之時。”太后問其故,時易之、昌宗皆侍側,元忠指之曰:“此二小兒,終為亂階。”易之等下殿,叩膺自擲稱冤。太后曰:“元忠去矣!”殿中侍御史景城王晙復奏申理元忠,宋璟謂之曰:“魏公幸已得全,今子覆冒威怒,得無狼狽乎!”晙曰:“魏公以忠獲罪,晙為義所,顛沛無恨。”璟嘆曰:“璟不能申魏公之枉,深負朝廷矣!”太子僕崔貞慎等八人餞元忠於郊外,易之詐為告密人柴明狀,稱貞慎等與元忠謀反。太后使監察御史丹徒馬懷素鞫之,謂懷素曰:“茲事皆實,略問,速以聞。”頃之,中使督趣者數四,曰:“反狀皎然,何稽留如此?”懷素請柴明對質,太后曰:“我自不知柴明處,但據狀鞫之,安用告者?”懷素據實以聞,太后怒曰:“卿縱反者?”對曰:“臣不敢縱反者。元忠以宰相謫官,貞慎等以親故追送,若誣以為反,臣實不敢。昔欒布奏事彭越頭下,漢祖不以為罪,況元忠之刑未如彭越,而陛下誅其送者乎!且陛下生殺之柄,加之罪,取決聖衷可矣;若命臣推鞫,臣敢不以實聞!”太后曰:“汝全不罪?”對曰:“臣智識愚淺,實不見其罪!”太后意解。貞慎等由是獲免。
太后嘗命朝貴宴集,易之兄弟皆位在宋璟上。易之素憚璟,悦其意,虛位揖之曰:“公方今第一人,何乃下坐?”璟曰:“才劣位卑,張卿以為第一,何也?”天官侍郎鄭杲謂璟曰:“中丞奈何卿五郎?”璟曰:“以官言之,正當為卿。足下非張卿家奴,何郎之有!”舉坐悚惕。時自武三思以下,皆謹事易之兄弟,璟獨不為之禮。諸張積怒,常中傷之;太后知之,故得免。
丁未,以左武衞大將軍武攸宜充西京留守。
冬,十月,丙寅,車駕發西京;乙酉,至神都。
十一月,己丑,突厥遣使謝許昏。丙申,宴於宿羽台,太子預焉。宮尹崔神慶上疏,以為:“今五品以上所以佩龜者,為別敕徵召,恐有詐妄,內出龜合,然後應命。況太子國本,古來徵召皆用玉契。此誠重慎之極也。昨緣突厥使見,太子應預朝參,直有文符下宮,曾不降敕處分,臣愚謂太子非朔望朝參、應別召者,望降墨敕及玉契。”太后甚然之。
始安獠歐陽倩擁眾數萬,攻陷州縣,朝廷思得良吏以鎮之。硃敬則稱司封郎中裴懷古有文武才;制以懷古為桂州都督,仍充招討擊使。懷古才及嶺上,飛書示以禍福,倩等降,且言“為吏所侵,故舉兵自救耳。”懷古輕騎赴之。左右曰:“夷獠無信,不可忽也。”懷古曰:“吾仗忠信,可通神明,而況人乎!”遂詣其營,賊眾大喜,歸所掠貨財;諸酋長素持兩端者,皆來款附,嶺外悉定。
是歲,分命使者以六條察州縣。
吐蕃南境諸部皆叛,贊普器弩悉自將擊之,卒于軍中。諸子爭立,久之,國人立其子棄隸蹜贊為贊普,生七年矣。
◎長安四年甲辰,公元七零四年,正月,丙申,冊拜右武衞將軍阿史那懷道為西突厥十姓可汗。懷道,斛瑟羅之子也。
丁未,毀三陽宮,以其材作興泰宮於萬安山。二宮皆武三思建議為之,請太后每歲臨幸,功費甚廣,百姓苦之。左拾遺盧藏用上疏,以為:“左右近臣多以順意為忠,朝廷具僚皆以犯忤為戒,致陛下不知百姓失業,傷陛下之仁。陛下誠能以勞人為辭,發制罷之,則天下皆知陛下苦己而愛人也。”不從。藏用,承慶之弟孫也。
壬子,以天官侍郎韋嗣立為鳳閣侍郎、同平章事。
夏官侍郎、同鳳閣鸞台三品李迥秀頗受賄賂,監察御史馬懷素劾奏之。二月,癸亥,迥秀貶廬州刺史。
壬申,正諫大夫、同平章事硃敬則以老疾致仕。敬則為相,以用人為先,自餘細務不之視。
太后嘗與宰相議及刺史、縣令。三月,己丑,李嶠、唐休璟等奏:“竊見朝廷物議,遠近人情,莫不重內官,輕外職,每除授牧伯,皆再三披訴。比來所遣外任,多是貶累之人;風俗不澄,實由於此。望於台、閣、寺、監妙簡賢良,分典大州,共康庶績。臣等請輟近侍,率先具僚。”太后命書名探之,得韋嗣立及御史大夫楊再思等二十人。癸巳,制各以本官檢校刺史,嗣立為汴州刺史。其後政跡可稱者,唯常州刺史薛謙光、徐州刺史司馬鍠而已。
丁亥,徙平恩王重福為譙王。
以夏官侍郎宗楚客同平章事。
鳳閣侍郎、同鳳閣鸞台三品蘇味道謁歸葬其父,制州縣供葬事。味道因之侵毀鄉人墓田,役使過度。監察御史蕭至忠劾奏之,左遷坊州刺史。至忠,引之玄孫也。
夏,四月,壬戌,同鳳閣鸞台三品韋安石知納言,李嶠知內史事。
太后幸興泰宮。
太后復税天下僧尼,作大像於白司馬阪,令官尚書武攸寧檢校,糜費巨億。李嶠上疏,以為:“天下編户,貧弱者眾。造像錢見有一十七萬餘緡,若將散施,人與一千,濟得一十七萬餘户。拯飢寒之弊,省勞役之勤,順諸佛慈悲之心,沾聖君亭育之意,人神胥悦,功德無窮。方作過後因緣,豈如見在果報!”監察御史張廷珪上疏諫曰:“臣以時政論之,則宜先邊境,蓄府庫,養人力;以釋教論之,則宜救苦厄,滅諸相,崇無為。伏願陛下察臣之愚,行佛之意,務以理為上,不以人廢言。”太后為之罷役,仍召見廷珪,深賞之。
鳳閣侍郎、同鳳閣鸞台三品姚元崇以母老固請歸侍;六月,辛酉,以元崇行相王府長史,秩位並同三品。
乙丑,以天官侍郎崔玄同平章事。
召鳳閣侍郎、同平章事、檢校汴州刺史韋嗣立赴興泰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