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紀二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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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段韶還至宿預,使辯士説東方白額,白額開門請盟,因執而斬之。
秋,七月,庚戌,齊主還鄴。
魏太師泰西巡,至原州。
八月,千辰,齊以司州牧清河王嶽為太保,司空尉粲為司徒,太子太師侯莫陳相為司空,尚書令平陽王淹錄尚書事,常山王演為尚書令,中書令上黨王渙為左僕。
乙亥,齊儀同三司元旭坐事賜死。丁丑,齊主如晉陽。齊主之未為魏相也,太保、錄尚書事平原王高隆之常侮之,及將受禪,隆之復以為不可,齊主由是銜之。崔季舒譖“隆之每見訴訟者輒加哀矜之意,以示非己能裁。”帝之尚書省。隆之嘗與元旭飲,謂旭曰:“與王,當生死不相負。”人有密言之者,帝由是發怒,令壯士築百餘拳而舍之。辛巳,卒於路。久之,帝追忿隆之,執其子慧登等二十人於前,帝以鞭叩鞍,一時頭絕,並投屍漳水;又發隆之冢,出其屍,斬截骸骨焚之,棄於漳水。
齊主使常山王演、上黨王渙、清河王嶽、平原王段韶帥眾於洛陽西南筑伐惡城、新城、嚴城、河南城。九月,齊主巡四城,以致魏師,魏師不出,乃如晉陽。
魏宇文泰命侍中崔猷開回車路以通漢中。
帝好玄談,辛卯,於龍光殿講《老子》。
曲江侯遷居始興,王琳使副將孫瑒先行據番禺。
乙巳,魏遣柱國常山公於謹、中山公宇文護、大將軍楊忠將兵五萬入寇。冬,十月,壬戌,髮長安。長孫儉問謹曰:“為蕭繹之計,將如何?”謹曰:“耀兵漢、沔,席捲度江,直據丹楊,上策也;移郭內居民退保子城,峻其陴堞,以待援軍,中策也;若難於移動,據守羅郭,下策也。”儉曰:“揣繹定出何策?”謹曰:“下策。”儉曰:“何故?”謹曰:“蕭氏保據江南,綿歷數紀,屬中原多故,未遑外略;又以我有齊氏之患,必謂力不能分。且繹懦而無謀,多疑少斷。愚民難與慮始,皆戀邑居,所以知其用下策也。”癸亥,武寧太守宗均告魏兵且至,帝召公卿議之。領軍胡僧祐、太府卿黃羅漢曰:“二國通好,未有嫌隙,必應不爾。”侍中王琛曰:“臣揣宇文容,必無此理。”乃復使琛使魏。丙寅,於謹至樊、鄧,梁王詧帥眾會之。丁卯,帝停講,內外戒嚴。王琛至石梵,未見魏軍,馳書報黃羅漢曰:“吾至石梵,境上帖然,前言皆兒戲耳。”帝聞而疑之。庚午,復講,百官戎服以聽。辛未,帝使主書李膺至建康,徵王僧辯為大都督、荊州刺史,命陳霸先徙鎮揚州。僧辯遣豫州刺史侯瑱帥程靈洗等為前軍,兗州刺史杜僧明帥吳明徹等為後軍。甲戌,帝夜登鳳皇閣,徙倚嘆息曰:“客星入翼、軫、今必敗矣!”嬪御皆泣。
陸法和聞魏師至,自郢州入漢口,將赴江陵。帝使逆之曰:“此自能破賊,但鎮郢州,不須動也!”法和還州,堊其城門,著衰絰,坐葦蓆,終,乃之。
十一月,帝大閲於津陽門外,遇北風暴雨,輕輦還宮。癸未,魏軍濟漢,於謹令宇文護、楊忠帥騎先據江津,斷東路。甲申,護克武寧,執宗均。是,帝乘馬出城行柵,木為之,周圍六十餘裏。以領軍將軍胡僧祐都督城東諸軍事,尚書右僕張綰為之副,左僕王褒都督城西諸軍事,四廂領直元景亮為之副;王公已下各有所守。丙戌,命太子巡行城樓,令居人助運木石。夜,魏軍至黃華,去江陵四十里,丁亥,至柵下。戊子,巂州刺史裴畿、畿弟新興太守機、武昌太守硃買臣、衡陽太守謝答仁開枇杷門出戰,裴機殺魏儀同三司胡文伐。畿,之高之子也。
帝徵廣州刺史王琳為湘州刺史,使引兵入援。丁酉,柵內火,焚數千家及城樓二十五,帝臨所焚樓,望魏軍濟江,四顧嘆息。是夜,遂止宮外,宿民家。己亥,稱居礻氐洹寺。於謹令築長圍,中外信命始絕。
庚子,信州刺史徐世譜、晉安王司馬任約等築壘於馬頭,遙為聲援。是夜,帝巡城,猶口占為詩,羣臣亦有和者。帝裂為書,趣王僧辯曰:“吾忍死待公,可以至矣!”壬寅,還宮;癸卯,出長沙寺。戊申,王褒、胡僧祐、硃買臣、謝答仁等開門出戰,皆敗還。己酉,帝移居天居寺;癸丑,移居長沙寺。硃買臣按劍進曰:“唯斬宗懍、黃羅漢,可以謝天下!”帝曰:“曩實吾意,宗、黃何罪!”二人退入眾中。
王琳軍至長沙,鎮南府長史裴政請間道先報江陵,至百里洲,為魏人所獲。梁王詧謂政曰:“我,武皇帝之孫也,不可為爾君乎?若從我計,貴及子孫;如或不然,領分矣。”政詭對曰:“唯命。”詧鎖之至城下,使言曰:“王僧辯聞台城被圍,已自為帝。王琳孤弱,不復能來。”政告城中曰:“援兵大至,各思自勉。吾以間使被擒,當碎身報國。”監者擊其口,詧怒,命速殺之。西中郎參軍蔡大業諫曰:“此民望也,殺之,則荊州不可下矣。”乃釋之。政,之禮之子;大業,大寶之弟也。
時徵兵四方,皆未至。甲寅,魏人百道攻城,城中負户蒙楯,胡僧祐親當矢石,盡夜督戰,獎勵將士,明行賞罰,眾鹹致死,所向摧殄,魏不得前。俄而僧祐中矢死,內外大駭。魏悉眾攻柵,反者開西門納魏師,帝與太子、王褒、謝答仁、硃買臣退保金城,令汝南王大封、晉熙王大圓質于于謹以請和。魏軍之初至也,眾以王僧辯子侍中顗可為都督,帝不用,更奪其兵,使與左右十人入守殿中;及胡僧祐死,乃用為都督城諸軍事。裴畿、裴機、歷陽侯峻皆出降。於謹以機手殺胡文伐,並畿殺之。峻,淵猷之子也。時城南雖破,而城北諸將猶苦戰。暝,聞城陷,乃散。
帝入東閣竹殿,命舍人高善寶焚古今圖書十四萬卷,將自赴火,宮人左右共止之。又以寶劍斫柱令折,嘆曰:“文武之道,今夜盡矣!”乃使御史中丞王孝祀作降文。謝答仁、硃買臣諫曰:“城中兵眾猶強,乘暗突圍而出,賊必驚,因而薄之,可渡江就任約。”帝素不便走馬,曰:“事必無成,只增辱耳!”答仁求自扶,帝以問王褒,褒曰:“答仁,侯景之黨,豈足可信!成彼之勳,不如降也。”答仁又請守子城,收兵可得五千人,帝然之,即授城中大都督,配以公主。既而召王褒謀之,以為不可。答仁請入不得,歐血而去。於謹徵太子為質,帝使王褒送之。謹子以褒善書,給之紙筆,褒乃書曰:“柱國常山公家奴王褒。”有頃,黃門郎裴政犯門而出。帝遂去羽儀文物,白馬素衣出東門,劍擊闔曰:“蕭世誠一至此乎!”魏軍士度塹牽其轡,至白馬寺北,奪其所乘駿馬,以駑馬代之,遣長壯胡人手扼其背以行,逢於謹,胡人牽帝使拜。梁王詧使鐵騎擁帝入營,囚於烏幔之下,甚為詧所詰辱。乙卯,於謹令開府儀同三司長孫儉入據金城。帝紿儉雲:“城中埋金千斤,以相贈。”儉乃將帝入城。帝因述詧見辱之狀,謂儉曰:“向聊相紿,言此耳,豈有天子自埋金乎!”儉乃留帝於主衣庫。
帝殘忍,且懲高祖寬縱之弊,故為政尚嚴。及魏師圍城,獄中死囚且數千人,有司請釋之以充戰士;帝不許,悉令棓殺之,事未成而城陷。
中書郎殷不害先於別所督戰,城陷,失其母。時冰雪積,凍死者填滿溝塹。不害行哭於道,求其母屍,無所不至。見溝中死人,輒投下捧視,舉體凍濕,水漿不入口,號哭不輟聲。如是七,乃得之。
十二月,丙辰,徐世譜、任約退戍巴陵。於謹帝使為書召王僧辯,帝不可。使者曰:“王今豈得自由?”帝曰:“我既不自由,僧辯亦不由我。”又從長孫儉求宮人王氏、苟氏及幼子犀首,儉並還之。或問:“何意焚書?”帝曰:“讀書萬卷,猶有今,故焚之!”庚申,齊主北巡,至達速嶺,行視山川險要,將起長城。
辛未,帝為魏人所殺。梁王詧遣尚書傅準監刑,以土囊隕之。詧使以布帕纏屍,斂以蒲席,束以白茅,葬於津陽門外。並殺愍懷太子元良、始安王方略、桂陽王大成等。世祖好書,常令左右讀書,晝夜不絕,雖睡,卷猶不釋,或差誤及欺之,帝輒驚寤。作文章,援筆立就。常言:“我韜於文士,愧於武夫。”論者以為得言。魏立梁王詧為梁主,資以荊州之地,延袤三百里,仍取其雍州之地。詧居江陵東城,魏置防主,將兵居西城,名曰助防,外示助詧備禦,內實防之。以前儀同三司王悦留鎮江陵。於謹收府庫珍寶及宋渾天儀、梁銅晷表、大玉徑四尺及諸法物;盡俘王公以下及選百姓男女數萬口為奴婢,分賞三軍,驅歸長安,小弱者皆殺之。得免者三百餘家,而人馬所踐及凍死者什二三。
魏師之在江陵也,梁王詧將尹德毅説詧曰:“魏虜貪惏,肆其殘忍,殺掠士民,不可勝紀。江東之人塗炭至此,鹹謂殿下為之。殿下既殺人父兄,孤人子弟,人盡仇也,誰與為國!今魏之鋭盡萃於此,若殿下為設享會,請於謹等為歡,預伏武士,因而斃之,分命諸將,掩其營壘,大殲羣醜,俾無遺類。收江陵百姓,撫而安之,文武羣寮,隨材銓授。魏人懾息,未敢送死,王僧辯之徒,折簡可致。然後朝服濟江,入踐皇極,晷刻之間,大功可立。古人云:‘天與不取,反受其咎。’願殿下恢弘遠略,勿懷匹夫之行。”詧曰:“卿此策非不善也,然魏人待我厚,未可背德。若遽為卿計,人將不食吾餘。”既擊闔城長幼被虜,又失襄陽,詧乃嘆曰:“恨不用尹德毅之言!”王僧辯、陳霸先等共奉江州刺史晉安王方智為太宰,承製。
王褒、王克、劉、宗懍、殷不害及尚書右丞吳興沈烱至長安,太師泰厚禮之。泰親至於謹第,宴勞極歡,賞謹奴婢千口及梁之寶物並雅樂一部,別封新野公;謹固辭,不許。謹自以久居重任,功名既立,保優閒,乃上先所乘駿馬及所著鎧甲等。泰識其意,曰:“今巨猾未平,公豈得遽爾獨善!”遂不受。
是歲,魏秦州刺史章武孝公宇文導卒。
魏加益州刺史尉遲迥督六州,通前十八州,自劍閣以南,得承製封拜及黜陟。迥明賞罰,布威恩,綏輯新民,經略未附,華、夷懷之。
段譯世祖孝元皇帝下承聖二年(癸酉、553)梁紀二十一梁元帝承聖二年(癸酉,公元553年)[1],正月,王僧辯發建康,承製使陳霸先代鎮揚州。
[1]季,正月,王僧辯從建康出發,按照詔旨讓陳霸先從京口回來替代他鎮守揚州。
[2]丙子,山胡圍齊離石。戊寅,齊主討之,未到,胡已走,因巡三堆,大獵而歸。
[2]丙子(十三),山胡包圍了北齊的離石城。戊寅(十五),北齊國主高洋出兵討伐,還沒到離石,山胡已經跑了,於是乘便巡視了三堆一帶,痛快地打了一場獵後回來。
[3]以吏部尚書王褒為左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