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紀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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閼逢閹茂,一年。
高宗明皇帝上◎建武元年甲戌,公元四九四年,正月,丁未,改元隆昌;大赦。
雍州刺史晉安王子懋,以主幼時艱,密為自全之計,令作部造仗;徵南大將軍陳顯達屯襄陽,子懋脅取以為將。顯達密啓西昌侯鸞,鸞徵顯達為車騎大將軍;徙子懋為江州刺史,仍令留部曲助鎮襄陽,單將白直、俠轂自隨。顯達過襄陽,子懋謂曰:“朝廷令身單身而返,身是天王,豈可過爾輕率!今猶
將二三千人自隨,公意何如?”顯達曰:“殿下若不留部曲,乃是大違敕旨,其事不輕;且此間人亦難可收用。”子懋默然。顯達因辭出,即發去。子懋計未立,乃之尋陽。
西昌侯鸞將謀廢立,引前鎮西諮議參軍蕭衍與同謀。荊州刺史隨王子隆,温和,有文才;鸞
徵之,恐其不從。衍曰:“隨王雖有美名,其實庸劣。既無智謀之士,爪牙唯仗司馬垣歷生、武陵太守卞白龍耳。二人唯利是從,若啖以顯職,無有不來;隨王止須折簡耳。”鸞從之。徵歷生為太子左衞率,白龍為遊擊將軍;二人並至。續召子隆為侍中、撫軍將軍。豫州刺史崔慧景,高、武舊將,鸞疑之,以蕭衍為寧朔將軍,戍壽陽。慧景懼,白服出
;衍撫安之。
辛亥,鬱林王祀南郊;戊午,拜崇安陵。
癸亥,魏主南巡;戊辰,過比干墓,祭以太牢,魏主自為祝文曰:“烏呼介士,胡不我臣!”帝寵幸中書舍人綦毌珍之、硃隆之、直閣將軍曹道剛、周奉叔、宦者徐龍駒等。珍之所論薦,事無不允;內外要職,皆先論價,旬月之間,家累千金;擅取官物及役作,不俟詔旨。有司至相語云:“寧拒至尊敕,不可違舍人命。”帝以龍駒為後閣舍人,常居含章蓼,著黃綸帽,被貂裘,南面向案,代帝畫敕;左右侍直,與帝不異。
帝自山陵之後,即與左右微服遊走市裏,好於世宗崇安陵隧中擲塗、賭跳,作諸鄙戲,極意賞賜左右,動至百數十萬。每見錢,曰:“我昔思汝一枚不得,今得用汝未?”世祖聚錢上庫五億萬,齋庫亦出三億萬,金銀布
不可勝計;鬱林王即位未期歲,所用垂盡。入主衣庫,令何後及寵姬以諸寶器相投擊破碎之,用為笑樂。蒸於世祖幸姬霍氏,更其姓曰徐。朝事大小,皆決於西昌侯鸞。鸞數諫爭,帝多不從;心忌鸞,
除之。以尚書右僕
鄱陽王鏘為世祖所厚,私謂鏘曰:“公聞鸞於法身如何?”鏘素和謹,對曰:“臣鸞於宗戚最長,且受寄先帝;臣等皆年少,朝廷所損,唯鸞一人,願陛下無以為慮。”帝退,謂徐龍駒曰:“我
與公共計取鸞,公既不同,我不能獨辦,且復小聽。”衞尉蕭諶,世祖之族子也,自世祖在郢州,諶已為腹心。及即位,常典宿衞,機密之事,無不預聞。徵南諮議蕭坦之,諶之族人也,嘗為東宮直閣,為世宗所知。帝以二人祖父舊人,甚親信之。諶每請急出宿,帝通夕不寐,諶還乃安。坦之得出入後宮。帝褻狎宴遊,坦之皆在側。帝醉後,常
袒,坦之輒扶持諫諭。西昌侯鸞
有所諫,帝在後宮不出,唯遣諶、坦之徑進,乃得聞達。
何後亦泆,私於帝左右楊珉,與同寢處如伉儷;又與帝相愛狎,故帝恣之。
後親戚入宮,以耀靈殿處之。齋閣通夜
開,外內淆雜,無復分別。西昌侯鸞遣坦之入奏誅珉,何後
涕覆面曰:“楊郎好年少,無罪,何可枉殺!”坦之附耳語帝曰:“外間並雲楊珉與皇后有情,事彰遐邇,不可不誅。”帝不得已許之;俄敕原之,已行刑矣。鸞又啓誅徐龍駒,帝亦不能違,而心忌鸞益甚。蕭諶、蕭坦之見帝狂縱
甚,無復悛改,恐禍及己,乃更回意附鸞,勸其廢立,陰為鸞耳目,帝不之覺也。
周奉叔恃勇挾勢,陵轢公卿。常翼單刀二十口自隨,出入闥,門衞不敢訶。每語人曰:“周郎刀不識君!”鸞忌之,使蕭諶、蕭坦之説帝出奉叔為外援。己巳,以奉叔為青州刺史,曹道剛為中軍司馬。奉叔就帝求千户侯;許之。鸞以為不可,封曲江縣男,食三百户。奉叔大怒,於眾中攘刀厲
;鸞説諭之,乃受。奉叔辭畢,將之鎮,部伍已出。鸞與蕭諶稱敕,召奉叔於省中,毆殺之,啓雲:“奉叔慢朝廷。”帝不獲已,可其奏。
溧陽令錢唐杜文謙,嘗為南郡王侍讀,前此説綦毋珍之曰:“天下事可知,灰盡粉滅,匪朝伊夕;不早為計,吾徒無類矣。”珍之曰:“計將安出?”文謙曰:“先帝舊人,多見擯斥,今召而使之,誰不慷慨!近聞王洪範與宿衞將萬靈會等共語,皆攘袂捶牀;君其密報周奉叔,使萬靈會等殺蕭諶,則宮內之兵皆我用也。即勒兵入尚書,斬蕭令,兩都伯力耳。今舉大事亦死,不舉事亦死;二死等耳,死社稷可乎!若遲疑不斷,復少,錄君稱敕賜死,父母為殉,在眼中矣。”珍之不能用。及鸞殺奉叔,並收珍之、文謙,殺之。
乙亥,魏主如洛陽西宮。中書侍郎韓顯宗上書陳四事:其一以為:“竊聞輿駕今夏不巡三齊,當幸中山。往冬輿駕停鄴,當農隙之時,猶比屋供奉,不勝勞費。況今蠶麥方急,將何以堪命!且六軍涉暑,恐生癘疫。臣願早還北京,以省諸州供張之苦,成洛都營繕之役。”其二以為:“洛陽宮殿故基,皆魏明帝所造,前世已譏其奢。今茲營繕,宜加裁損。又,頃來北都富室,競以第舍相尚;宜因遷徙,為之制度。及端廣衢路,通利溝渠。”其三以為:“陛下之還洛陽,輕將從騎。王者於闈闥之內施警蹕,況涉履山河而不加三思乎!”其四以為:“陛下耳聽法音,目玩墳典,口對百辟,心虞萬機,景昃而食,夜分而寢;加以孝思之至,隨進而深;文章之業,成篇卷;雖睿時所用,未足為煩,然非所以嗇神養
,保無疆之祚也。伏願陛下垂拱司契而天下治矣。”帝頗納之。顯宗,麒麟之子也。
顯宗又上言,以為:“州郡貢察,徒有秀、孝之名,而無秀、孝之實;朝廷但檢其門望,不復彈坐。如此,則可令別貢門望以敍士人,何假冒秀、孝之名也!夫門望者,乃其父祖之遺烈,亦何益於皇家!益於時者,賢才而已。苟有其才,雖屠、釣、奴、虜,聖王不恥以為臣;苟非其才,雖三後之胤,墜於皂隸矣。議者或雲‘今世等無奇才,不若取士於門’,此亦失矣。豈可以世無周、邵,遂廢宰相!但當校其寸長銖重者先敍之,則賢才無遺矣。
“又,刑罰之要,在於明當,不在於重。苟不失有罪,雖捶撻之薄,人莫敢犯;若容可僥倖,雖參夷之嚴,不足懲。今內外之官,
邀當時之名,爭以深酷為無私,迭相敦厲,遂成風俗。陛下居九重之內,視人如赤子;百司分萬務之任,遇下如億讎。是則堯、舜止一人,而桀、紂以千百;和氣不至,蓋由於此。謂宜敕示百僚,以惠元元之命。
“又,昔周居洛邑,猶存宗周;漢遷東都,京兆置尹。案《秋》之義,有宗廟曰都,無曰邑。況代京,宗廟山陵所託,王業所基,其為神鄉福地,實亦遠矣,今便同之郡國,臣竊不安。謂宜建畿置尹,一如故事,崇本重舊,光示萬葉。
“又,古者四民異居,其業專志定也。太祖道武皇帝創基撥亂,
不暇給,然猶分別士庶,不令雜居,工伎屠沽,各有攸處;但不設科
,久而混殽。今聞洛邑居民之制,專以官位相從,不分族類。夫官位無常,朝榮夕悴,則是衣冠、皂隸不
同處矣。借使一里之內,或調習歌舞,或講肄詩書,縱羣兒隨其所之,則必不棄歌舞而從詩書矣。然則使工伎之家習士人風禮,百年難成;士人之子效工伎容態,一朝而就。是以仲尼稱里仁之美,孟母勤三徙之訓。此乃風俗之原,不可不察。朝廷每選人士,校其一婚一宦以為升降,何其密也!至於度地居民,則清濁連甍,何其略也!今因遷徙之初,皆是公地,分別工伎,在於一言,有何可疑,而闕盛美!
“又,南人昔有淮北之地,自比中華,僑置郡縣。自歸附聖化,仍而不改,名實錯,文書難辨。宜依地理舊名,一皆釐革,小者併合,大者分置,及中州郡縣,昔以户少並省,今民口既多,亦可復舊。
“又,君人者以天下為家,不可有所私。倉庫之儲,以供軍國之用,自非有功德者不當加賜。在朝諸貴,受祿不輕;比來頒賚,動以千計。若分以賜鰥寡孤獨之民,所濟實多;今直以與親近之臣,殆非‘周急不斷富’之謂也。”帝覽奏,甚善之。
二月,乙丑,魏主如河陰,規方澤。
辛卯,帝祀明堂。
司徒參軍劉斅等聘於魏。
丙申,魏徙河南王幹為趙郡王,潁川王雍為高陽王。
壬寅,魏主北巡;癸卯,濟河;三月,壬申,至平城。使羣臣更論遷都利害,各言其志。燕州刺史穆羆曰:“今四方未定,未宜遷都。且征伐無馬,將何以克?”帝曰:“廄牧在代,何患無馬!今代在恆山之北,九州之外,非帝王之都也。”尚書於果曰:“臣非以代地為勝伊、洛之美也。但自先帝以來,久居於此,百姓安之;一旦南遷,眾情不樂。”平陽公丕曰:“遷都大事,當迅之卜筮。”帝曰:“昔周、邵聖賢,乃能卜宅。今無其人,卜之何益!且卜以決疑,不疑何卜!黃帝卜而龜焦,天老曰‘吉’,黃帝從之。然則至人之知未然,審於龜矣。王者以四海為家,或南或北,何常之有!朕之遠祖,世居北荒,平文皇帝始都東木山,昭成皇帝更營盛樂,道武皇帝遷於平城。朕幸屬勝殘之運,何為獨不得遷乎!”羣臣不敢復言。羆,壽之孫;果,烈之弟也。癸酉,魏主臨朝堂,部分遷留。
夏,四月,庚辰,魏罷西郊祭天。
辛巳,武陵昭王曄卒。
戊子,竟陵文宣王子良以憂卒。帝常憂子良為變,聞其卒,甚喜。
臣光曰:孔子稱“鄙夫不可與事君,未得之,患得之;既得之,患失之。苟患失之,無所不至。”王融乘危徼倖,謀易嗣君。子良當時賢王,雖素以忠慎自居,不免憂死。跡其所以然,正由融速求富貴而已。輕躁之士,烏可近哉!
己亥,魏罷五月五、七月七
饗祖考。
魏錄尚書事廣陵王羽奏:“令文:每歲終,州鎮列屬官治狀,及再考,則行黜陟。去十五年京官盡經考為三等,今已三載。臣輒準外考,以定京官治行。”魏主曰:“考績事重,應關朕聽,不可輕發;且俟至秋。”閏月,丁卯,鎮軍將軍鸞即本號,開府儀同三司。
戊辰,以新安王昭文為揚州刺史。
五月,申戌朔,有食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