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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紀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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旃蒙大荒落,一年。

太宗明皇帝上之上◎泰始元年乙巳,公元四六五年,正月,乙未朔,廢帝改元永光,大赦。

丙申,魏大赦。

二月,丁丑,魏主如樓煩宮。

自孝建以來,民間盜鑄濫錢,商貨不行。庚寅,更鑄二銖錢,形式轉細。官錢每出,民間即模效之,而更薄小,無輪郭,不磨鑢,謂之“耒子。”三月,乙巳,魏主還平城。

夏,五月,癸卯,魏高宗殂。初,魏世祖經營四方,國頗虛耗,重以內難,朝野楚楚。高宗嗣之,與時消息,靜以鎮之,懷集中外,民心復安。甲辰,太子弘即皇帝位,大赦,尊皇后皇太后。

顯祖時年十二,侍中、車騎大將軍乙渾專權,矯詔殺尚書楊保年、平陽公賈愛仁、南陽公張天度于中。侍中、司徒、平原王陸麗治疾於代郡温泉,乙渾使司衞監穆多侯召之。多侯謂麗曰:“渾有無君之心。今宮車晏駕,王德望素重,臣所忌,宜少淹留以觀之;朝廷安靜,然後入,未晚也。”麗曰:“安有聞君父之喪,慮患而不赴者乎!”即馳赴平城。乙渾所為多不法,麗數爭之。戊申,渾又殺麗及穆多侯。多侯,壽之弟也。己酉,魏以渾為太尉、錄尚書事,東安王劉尼為司徒,尚書左僕代人和其奴為司空。殿中尚書順陽公鬱謀誅乙渾,渾殺之。

壬子,魏以淮南王它為鎮西大將軍、儀同三司,鎮涼州。

六月,魏開酒

壬午,加柳元景南豫州刺史,加顏師伯丹陽尹。

秋,七月,癸巳,魏以太尉乙渾為丞相,位居諸王上;事無大小,皆決於渾。

廢帝幼而狷暴。及即位,始猶難太后、大臣及戴法興等,未敢自恣。太后既殂,帝年漸長,有所為,法興輒抑制之,謂帝曰:“官所為如此,作營陽!”帝稍不能平。所幸閹人華願兒,賜與無算,法興常加裁減,願兒恨之。帝使願兒於外察聽風謠,願兒言於帝曰:“道路皆言‘宮中有二天子:法興為真天子,官為贗天子。’且官居深宮,與人物不接,法興與太宰、顏、柳共為一體,往來門客恆有數百,內外士庶莫不畏服。法興是孝武左右,久在宮闈;今與它人作一家,深恐此坐席非復官有。”帝遂發詔免法興,遣還田裏,仍徙遠郡。八月,辛酉,賜法興死,解巢尚之舍人。

員外散騎侍郎東海奚顯度,亦有寵於世祖。常典作役,課督苛,捶撲慘毒,人皆苦之。帝常戲曰:“顯度為百姓患,比當除之。”左右因唱諾,即宣旨殺之。

尚書右僕、領衞尉卿、丹陽尹顏師伯居權久,海內輻湊,驕奢恣,為衣冠所疾。帝親朝政,庚午,以師伯為尚書左僕,解卿、尹,以吏部尚書王彧為右僕,分其權任。師伯始懼。

初,世祖多猜忌,王公、大臣,重足屏息,莫敢妄相過從。世祖殂,太宰義恭等皆相賀曰:“今始免橫死矣!”甫過山陵,義恭與柳元景、顏師伯等聲樂酣飲,不捨晝夜;帝內不能平。既殺戴法興,諸大臣無不震懾,各不自安;於是元景、師伯密謀廢帝,立義恭,夜聚謀,而持疑不能決。元景以其謀告沈慶之;慶之與義恭素不厚,又師伯常專斷朝事,不與慶之參懷,謂令史曰:“沈公,爪牙耳,安得預政事!”慶之恨之,乃發其事。

癸酉,帝自帥羽林兵討義恭,殺之,並其四子。斷絕義恭支體,分裂腸胃,挑取眼睛,以漬之,謂之“鬼目粽”別遣使者稱詔召柳元景,以兵隨之。左右奔告“兵刃非常”元景知禍至,入辭其母,整朝服乘車應召。弟車騎司馬叔仁戎服,帥左右壯士拒命,元景苦之。既出巷,軍士大至。元景下車受戮,容恬然;並其八子、六弟及諸侄。獲顏帥伯於道,殺之,並其六子。又殺廷尉劉德願。改元景和,文武進位二等。遣使誅湘州刺史江夏世子伯禽。自是公卿以下,皆被捶曳如奴隸矣。

初,帝在東宮,多過失,世祖廢之而立新安王子鸞,侍中袁覬盛稱“太子好學,有新之美”世祖乃止;帝由是德之。既誅羣公,引進覬,任以朝政,遷為吏部尚書,與尚書左丞徐爰皆以誅義恭等功,賜爵縣子。

徐爰便僻善事人,頗涉書傳,自元嘉初,入侍左右,豫參顧問;既長於附會,又飾以典文,故為太祖所任遇。大明之世,委寄尤重。時殿省舊人多見誅逐,唯爰巧於將,始終無迕;廢帝待之益厚,羣臣莫及。帝每出,常與沈慶之及山陰公主同輦,爰亦預焉。

山陰公主,帝姊也,適駙馬都尉何戢。戢,偃之子也。公主尤恣,嘗謂帝曰:“妾與陛下,男女雖殊,俱託體先帝。陛下六宮萬數,而妾唯駙馬一人,事太不均。”帝乃為公主置面首左右三十人,進爵會稽郡長公主,秩同郡王。吏部郎褚淵貌美,公主就帝請以自侍,帝許之。淵侍公主十,備見迫,以死自誓,乃得免。淵,湛之之子也。

帝令太廟別畫祖考之像,帝入廟,指高祖像曰:“渠大英雄,生擒數天子。”指太祖像曰:“渠亦不惡,但末年不免兒斫去頭。”指世祖像曰:“渠大齄鼻。如何不齄?”立召畫工令齄之。

以建安王休仁為雍州刺史,湘東王彧為南豫州刺史,皆留不遣。

甲戌,以司徒、揚州刺史、豫章王子尚領尚書令。乙亥,以始興公沈慶之為侍中、太尉;慶之固辭。徵青、冀二州刺史王玄謨為領軍將軍。

魏葬文成皇帝於金陵,廟號高宗。

九月,癸巳,帝如湖,戊戌,還建康。

新安王子鸞有寵於世祖,帝疾之。辛丑,遣使賜子鸞死,又殺其母弟南海王子師及其母妹,發殷貴妃墓;又掘景寧陵,太史以為不利於帝,乃止。

初,金紫光祿大夫謝莊為殷貴妃《誄》曰:“贊軌堯門。”帝以莊比貴妃於鈎弋夫人,殺之。或説帝曰:“死者人之所同,一往之苦,不足為困。莊生長富貴,今系之尚方,使知天下苦劇,然後殺之,未晚也。”帝從之。

徐州刺史義陽王昶,素為世祖所惡,民間每訛言昶當反;是歲,訛言尤甚。廢帝常謂左右曰:“我即大位以來,遂未嘗戒嚴,使人邑邑!”昶使典籤蘧法生奉表詣建康,求入朝,帝謂法生曰:“義陽與太宰謀反,我正討之。今知求還,甚善!”又屢詰問法生:“義陽謀反,何故不啓?”法生懼,逃還彭城;帝因此用兵。己酉,下詔討昶,內外戒嚴。帝自將兵渡江,命沈慶之統諸軍前驅。

法生至彭城,昶即聚兵反;移檄統內諸郡,皆不受命,斬昶使,將佐文武悉懷異心。昶知事不成,棄母、,攜愛妾,夜與數十騎開北門奔魏。昶頗涉學,能屬文。魏人重之,使尚公主,拜侍中、徵南將軍、駙馬都尉,賜爵丹陽王。

吏部尚書袁覬,始為帝所寵任,俄而失指,待遇頓衰,使有司糾奏其罪,白衣領職。覬懼,詭辭求出。甲寅,以覬為督雍、梁等四州諸軍事、雍州刺史。覬舅蔡興宗謂之曰:“襄陽星惡,何可往?”覬曰:“‘白刃前,不救矢。’今者之行,唯願生出虎口耳。且天道遼遠,何必皆驗!”是時,臨海王子頊為都督荊、湘等八州諸軍事、荊州剌史,朝廷以興宗為子頊長史、南郡太守,行府、州事,興宗辭不行。覬説興宗曰:“朝廷形勢,人所共見。在內大臣,朝不保夕,舅今出居陝西,為八州行事,覬在襄、沔,地勝兵強,去江陵咫尺,水陸通。若朝廷有事,可以共立桓、文之功,豈比受制兇狂、臨不測之禍乎?今得間不去,後復求出,豈可得!”興宗曰:“吾素門平進,與主上甚疏,未容有患。宮省內外,人不自保,會應有變。若內難得弭,外釁未必可量。汝在外求全,我居中免禍,各行其志,不亦善乎!”覬於是狼狽上路,猶慮見追,行至尋陽,喜曰:“今始免矣。”鄧琬為晉安王子勳鎮軍長史、尋陽內史,行江州事。覬與之款狎過常,每清閒,必盡窮夜。覬與琬人地本殊,見者知其有異志矣。尋復以興宗為吏部尚書。

戊午,解嚴。帝因自白下濟江至瓜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