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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閲讀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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掙扎了很多年,無數次想要身卻最終失敗,最後還是懦弱到只敢暗戀。

橫亙整個少年時代與現下的每一秒,唯一的亮和心跳叫做林景。

我不過是個很落俗套的普通人,喜歡把情情愛愛掛在嘴邊,只有看着廉價才能掩蓋獨此一份的珍貴愛意。

也不想在泥潭裏下墜,把光明和月,還有我哥很好看很温柔的笑一同失去。

要是可以,誰會想喜歡上自己的親生哥哥。

我覺得我哥談戀愛那天,就是緩刑多年終於要到來的死期。

在他還沒和別的姑娘一起進情侶餐廳,説不定還要開個情侶套房時,我得把這個“第一次進情侶餐廳”的名頭給搶了。

14.

搖曳燈火和漫音樂。

我想過氣氛曖昧,但沒想到這麼曖昧。

我哥一身正裝,連領帶都像成功人士一樣暗自金光閃閃,而我作為當代標準頹廢青年,出門前能換件衣服已經是最大的限度。

我哥像看出我的窘迫和不自在,和他非但不説點什麼讓我對我們只是兄弟這件事再清醒認知一下,還要舉着酒杯對我笑。

我不愛喝酒,也沒那個閒情逸致。

唯一可以確定的是,我哥朝我一笑,我就醉了。

醉在他嘴角的弧度裏,醉在這荒誕情愛裏。

15.

總覺得臉燙得不行,肯定紅透了,胡亂切着盤子裏的牛排,吃到一半我還是藉着上廁所的名義去洗了把冷水臉。

我在水聲裏聽見做愛的聲音,是兩個男人,被的那個叫得還好聽。

除去幼兒園小學那些很無聊的誓言,我沒跟誰談過戀愛,光是確認我對我哥的心思就要我花上那麼多年去承認,哪來的時間做花心渣男,情場子。

我一直覺得如果真有一天要做愛,我上下都行。

可是對象一換成我哥,我就覺得我必須被他,還要被他愛。

如果他的癖就是自己黃文裏寫得最多的那些,我也可以忍受他奇奇怪怪的癖好和惡趣味,甚至為了他學習着接納一切。

哥哥愛弟弟,兄友弟恭,有什麼不對的呢。

16.

飯沒吃飽,孩子就開始先做起了夢,腦補裏我們已經到了下一秒就能飛國外領證的地步,現實裏我看着我哥的臉連句髒話都説不出口。

我盯着林景的臉,假裝被剛才入腹的酒給灌醉,光明正大地看着他笑:“哥,我覺得你好好看。”林景又開始拿笑容勾引我,在繾綣的音樂裏開口:“只有臉好看嗎。”

“對。”我有意氣他,他卻不搭理我了,只把盤子裏切好的往我這,一個勁叫我多吃點。

可能就是因為我哥哪裏都好吧。

所以連喜歡都不需要理由。

所以倘若我説我們天生一對,他早晚有一天會來愛我。

貨真價實的。

甜文。

就是這樣。

第四章17.

我不記得後來這場飯局是如何結束的,只記得我本想裝醉,卻被我哥一杯杯酒灌到真糊糊地醉了,一覺醒來已經上三竿,睜開眼就在我自己的房間,牀頭櫃上還放着杯温熱的水。

昨晚的記憶一下子浮上心頭,出房間時看見我哥正坐在沙發上看新聞,穿着休閒裝,比昨天的樣子倒是好親近了許多。

我驚訝地問他怎麼不去上班,他對着我翻了個白眼,問我是不是整天指望他忙得腳不沾地,我搖着頭否認,他又嗤笑一聲,開始笑我傻。

其實我哥也沒説錯,要是我不傻怎麼會喜歡他呢。

遙不可及的,高高在上的——林景。

只是我倆彼此彼此,菜雞互啄。

他不知道我看着他時的惡劣心思,更不知道我這一腔便宜又難得的真心全暗自送給了他。

只是這份違背世俗的,悄無聲息的禮物,註定只能被拒之門外,甚至連被拒絕的機會都沒有。

18.

我沒忘了正事,問我哥我醉了之後有沒有亂説話——雖然我在酒吧上班,但我大部分時候還是個不喝酒不煙的優秀青年。

唯一一次失態是高中時候因為想着林景自而自責得不行,買了一箱啤酒拉着朋友去天台喝,事後想起來只覺得自己做作矯情。

可我記得朋友問我怎麼了,為什麼哭,是不是失戀。

我摸着臉上的濕痕,愣愣地看着天上幾顆不大明亮的星星,抹了把臉告訴他沒什麼,心情不好而已。

哪怕這輩子可以跟我哥談一個小時的戀愛我都心甘情願,我本能地想要靠近他,想要親一親他的嘴,想要把自己的氣息嵌進他的呼裏。

然而我連跟他談戀愛的機會都沒有,我的卑劣心思只能藏在幾滴矯情到極點的眼淚,被夜風吹走,再繼續勾着我哥的肩膀喊他一起打遊戲。

19.

我哥一邊笑一邊告訴我直接在他肩上睡過去了,跟豬一樣叫都叫不醒,酒後吐真言這樣的套路在我身上不合適。

我沒相信,又鍥而不捨地問了兩遍,他突然把手裏的遙控器往茶几上一扔,轉頭看着我,臉湊到我面前問:“你是怕自己説什麼不該説的話嗎?”林景不是第一次離我這麼近,只是過去總是邊開玩笑邊着我的頭髮,我第一次在他眼裏看見尖鋭和質問,只能不自在地捏着藏在身後的手指,告訴他只是好奇。

他盯着我看了一會兒,又對着我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