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有求必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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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風也不在意,乾脆半躺在地上,香煙一接一的着,耳中聽着木魚的敲擊聲,心神突然變得無比的寧靜。
一些陳年往事,一些不忍心回想,一些刻意收起的記憶,突然破開了封印的惡魔一般,慢慢的溢出來,盪漾在沈風的心間。
沈風的穿越,並不是真的就是坐在電腦前面莫名其妙的就發生了。那是一個大夏的熱天,沈風用了一年多的時間,證明了自己所進行的事業,就是世人聞之sè變的傳銷!折騰了那麼久,身邊的人都厭惡了他,但是最讓他受不了的,是一起廝守了六年,就快到達七年之癢的女孩,突然決絕的離開了他。
那個曾經山盟海誓,乖巧的如同小孩子一樣單純的女孩,在社會摸爬滾打了幾年後,終於成了,知道了,清楚了自己心中所想要的,瞭解了沈風不能給到她心中的所要的,走得那麼絕然!
走得那麼絕然!
沈風不知道到底是哪裏牽絆了那個女孩,他也不想知道了,兩個人的愛,如果參合了太多的現實,那就不是愛了,最終走到一起的,只能是婚姻。
但是那還是愛情麼?
於是,那一晚傷心透頂了的沈風,終於意識到了,世上好像已經沒有關心自己的人了,也沒有自己需要關心的人了,他把身上所有僅剩的一百多塊,買了幾瓶二鍋頭,在百米多高的樓頂,一夜孤獨,把從未嘗試過的白酒,一下灌下去了兩三斤的度量。
“狗ri的愛情!狗ri的現實!狗ri的狗ri!”沈風大吼三聲,從樓頂一躍而下!
思緒萬千,腦海裏突然回憶起那些塵封的記憶,沈風臉上閃爍着變幻的神sè,時而青澀,時而動,時而温馨,時而輕笑,但是到最後,通通化為悔恨,遺憾,可惜。
哎~長嘆一口氣,沈風長長的吐出一口白煙,指間的香煙已經燃燒到了頭,滾熱的温度接觸在手指上,他卻依然不知覺。
“往事如水,一逝不回頭。”白衣青年不知道什麼時候停了下來,眼神閃爍着智慧的目光,口中説着看似安的話語,透着一股窩心的覺。
“嗯?”沈風驚醒,把手中僅剩的煙股丟掉,伸手想要去再從煙盒裏拿煙,卻發現煙盒已經空空如也,彷彿還沒多長的時間,一包煙就已經被完了,煙頭丟落在四周,如同前塵往事,擱在那裏,不起眼,卻的確是發生過在自己的身上。
白衣青年默默不語的從懷中再度拿出來一包香煙,遞給沈風。
“謝謝。”沈風此時只知道道謝了,心情低落的不像話,全身懶懶的,動都不想動一下。
“是不是覺得還少了點東西?”白衣青年拿起打火機,幫沈風點燃香煙,隨後把嘴上快要燒盡的煙頭取下來,夾在手上,放於無名指和中指的位置,跟沈風一樣。
沈風看見這個動作,突然出一個微微的笑容,道,“是卻了點東西,此時要是有二兩烈酒,再添一些花生,當是一個好享受。”
“如你所願。”白衣青年笑了一笑,出一口潔白的牙齒,堪稱完美。隨後他的手伸入自己的懷中,彷彿懷裏藏着一個有求必應的寶庫,沒兩下子,就拿出來兩瓶小裝的二鍋頭,還有一大袋子花生米。
二鍋頭的牌子,赫然是沈風跳樓前的那一個紅星牌,而那些花生米,也是幹炒出來的,又香又脆,剝兩顆丟進嘴裏,在灌一小口白酒,酒香夾合着花生的味道,簡直是人間極品。對那時候僅能保温飽的沈風來説,這是一種奢侈的享受。
“謝謝你,無論如何,真的謝謝你今天的款待。”沈風着煙,不時灌一小口二鍋頭,花生米在手中捏到梆梆作響。那一瞬間,就好像回到了地球上的那段時光,那個曾經發誓相伴一生的女孩,總是在自己煙的時候,捏着鼻子,眼中翻着**的鄙視,卻一聲不吭,要用眼神的殺傷力,殺得沈風落荒而逃。
那些曾經快樂相伴的ri子,突然一股腦兒的湧現出來,如同狂cháo,要把人完全淹沒。
沈風吃着吃着,突然很沒出息的,掉出兩行老淚。
“嗨,真他孃的丟人,讓你見笑了。”沈風慌忙把眼淚擦掉,看着白衣青年一臉理解的表情,突然説道,“哥你出家做和尚,想必也是經歷過了一些難過的事情吧?”白衣青年垂下眼瞼,深深了一口煙,緩緩道,“人生不如意之事,十之**。誰能一帆風順,只有大悲大徹,才能醒悟到,什麼才是最重要的,什麼才是自己最想要的。”
“哈哈,這句話真他媽的耳呢。”沈風好像聽到了什麼天大的笑話,把手中的一瓶二鍋頭,一口給灌了下去,嗆得面紅耳赤,連連咳嗽不停。
“今天盡興,是地球人的ri子,哥,把所有的酒都拿出來吧。前世窮得慌,一點閒錢都沒有,什麼都沒有嘗試過。不知道哥你這裏,有沒有什麼人頭馬xo,什麼法國紅酒之類的,有的話,都通通拿出來吧,讓我好歹也嘗試回味一下,大不了出去之後,我給你一千八百斤黃金,絕對不會讓你吃虧。”
“開心就好。”白衣青年聽了沈風的話,當真的從懷中又取出來幾瓶樣貌矜貴的洋酒,每一支看上去都價值不菲,沈風都只是以前從電視上看到的模樣,本都不知道是什麼味道,而最讓人叫絕的是,白衣青年在最後,竟然還拿出來兩隻高跟大口的玻璃杯。差點讓沈風瘋狂。
看見白衣青年還在懷中掏着什麼,沈風不笑道,“哥,你可別拿出來兩紅蠟燭之類的東西,咱兩個大爺們,經不起什麼燭光晚餐啊!保持純潔,堅決不要基情啊!”白衣青年一愣,臉上閃過一絲不易察覺的不自然,隨後從懷裏掏出來的,是一個純金打造的開瓶器。
“喲,這東西都有啊,我還不知道怎麼個法呢。”沈風神情雀躍,一把從白衣青年手中搶過來開瓶器,拿着一瓶紅酒,對着瓶口的木,死命的折騰。
但是這廝從來沒有喝過紅酒,開瓶器搗騰了半天,還是沒有找到法門。沈風把求救的目光看向白衣青年,白衣青年卻微笑着作了個請便的動作,然後自顧自的把自己手中的那瓶二鍋頭,學着沈風的樣子,一口乾淨。
“罵了隔壁的,什麼破玩意,氣死老子了,這麼多花樣,還不是葡萄兑酒的玩意,得這麼高級,只能滿足那些欺世盜名的混蛋的虛榮罷了。”沈風手上金元力鼓盪,形成一把鋒利的金刀,往紅酒瓶口一揮而過,把整個瓶口切走一半,直接過濾掉了木的位置,出一個平滑的切口。
“來,哥,乾杯!”沈風把兩個高跟大口玻璃杯倒滿,遞給白衣青年一杯,隨後碰了碰酒杯,愣了半天,蹦出來一個洋文單詞道,“去死!”噗~正在豪氣干雲的準備把紅酒一干而下的白衣青年,聽到沈風的話,一口氣沒忍住,直接噴了出來,把沈風噴得像落湯雞似的。
“呃,這個‘去死’,洋鬼子的意思是乾杯,”沈風不好意思的解釋道,“哥,什麼味道啊,我都還沒喝過真正的紅酒呢,就是像你這樣喝的嗎?”白衣青年尷尬的擦擦嘴,想都不想就説道,“還能有什麼味道,葡萄兑酒的東西,不就是有葡萄味,再加上酒味嗎?”
“哈哈哈,就是,就是。”沈風哈哈一笑,但是卻不是再學着喝二鍋頭一樣,一口把紅酒乾掉了。只見他把舌頭捲起,好像老虎喝水一般,用舌頭的尖端接觸酒水,然後細細的品嚐,讓紅酒沿着捲起的舌頭,暢然滑下。
白衣青年看着沈風的動作,好像受到了什麼,臉上突然一變。
“好酒啊!”沈風卻似乎沒有注意到白衣青年的變化,細細慢慢的品嚐完了一杯紅酒,還砸吧砸吧了一下嘴巴,“好酒好酒,但就是讓人有點蛋痛的覺,要細口細口的喝,不如二鍋頭,一口乾下去,豪氣沖天,那才是男人要喝的酒水啊!”白衣青年吶吶一笑,有點侷促應付道,“是啊是啊。”
“哥,來,伸出舌頭,我教你怎麼喝紅酒。”沈風突然用金元力化出來兩筷子模樣金條,神情認真的看着白衣青年。
白衣青年定定的看着沈風,隨後一笑道,“好啊,正是要長點見識,免得你在心中説我珍藏了這麼多好酒,自己卻連基本的喝酒方式都不知道。”説着,白衣青年就伸出了舌頭,又長又尖,有點不像人類該有的樣子。
“哥你是見笑了,我也是剛剛才想起,以前看過一場電影,周星星同學在裏面説過了,人的舌頭有各種味蕾,其中,兩邊的苦味,和紅酒為了避免酒中的苦澀,就應該把舌頭捲起來,然後?。”沈風用一對金筷子夾着白衣青年的舌頭,指指點點,不是翻動着,這裏戳一下,那裏擠一下,有幾次差點把筷子捅進去喉嚨裏面,差點直接死光頭哥。
“哈,哥,原來耍猴就是這樣的覺啊!”沈風一停,把筷子停在白衣青年的嘴巴里,哈哈大笑。
“什麼!”白衣青年一愣,隨後臉sè大變,“你什麼時候發現的?”
“拜託,我又不是豬,你看,打我一進來,我想要什麼,你就能從懷中取出什麼,好像是我肚子裏的蛔蟲一樣。你不覺詭異麼,我要香煙,你就拿出來我最長的雙喜,我要喝酒,紅星牌的二鍋頭就是我臨死前的伴侶,我説紅酒是葡萄兑酒得玩意,你也跟着起鬨,卻不是飾物的存在,必然有它的道理。然後珍藏着紅酒的你,居然不會用開瓶器,反正我心中想到的,你就能知道,我懂的你也懂,但是我不知道不懂的,你卻也一點都不知道。還把紅酒一口灌下去呢,簡直比我這個鄉巴佬還鄉巴佬。”
“但是最開始讓我懷疑的,是你夾煙得姿勢,無名指和中指的夾發,不好意思,我見過那麼多煙友,別無他號,僅此一家!”沈風一邊説着,手中的香煙被他用元氣一迫,立馬現出原形,那哪裏是什麼香煙,本就是一絲木元氣幻化而成的木頭而已。
白衣青年臉sè猙獰,突然吱一聲怪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