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閲讀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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鎖,警徽是懸在頭頂的利刃,一言一行都必須慎之又慎。
“您想什麼呢?臉那麼沉。”羅家楠瞅趙平生陰着個表情一言不發,腸粉吃一半就擱那了,覺着他該是心裏有事。事實上自打聽説了林凱茹的事情,趙平生這臉上有子沒見過笑模樣了。想想也是,辦那不認識的姑娘被畜生糟蹋了的案子,他們都得義憤填膺一陣子,更何況人了。
嘆息着搖了搖頭,趙平生説:“家楠啊,待會上去儘量你和他溝通,我不想跟他説話,我怕我忍不住。”羅家楠皺眉笑笑:“怎麼着您也想學陳隊,打一拳?”
“就那號人誰不想揍?以為有倆臭錢兒就能視法律於無物。”
“呦,看不出來,我還以為您不主張以暴制暴呢。”
“沒想到吧?我跟你這歲數差不多的時候,打人下手也黑着呢。”眼中隱隱掛起絲得意,趙平生屈指輕敲桌面,追憶起光輝歲月——那年他和陳飛去外地出差,坐綠皮火車,沒卧鋪票了只好擠硬座。正趕上節後的返工,車廂里人挨人,只要有塊地方就能坐個連硬座都買不上只有站票、甚至靠月台票混上車等着補票的旅客。四十多個小時,中間他和陳飛倒着班的看行李。這種車小偷多,都是團伙質,聽鐵路公安的同僚介紹,有時候一趟車能抓二三十個。
陳飛上車先踅摸小偷,來來回回觀察了幾遍,暫時沒有任何發現。但不能掉以輕心,道行深的有的是,而且捉賊捉贓,人家不動手他們也沒權利抓。其實陳飛謹慎觀察的主要目的倒不是為了抓小偷,主要是出差在外,東西丟了不好往回找,到地方讓當地同僚聽了還得笑話他們。
這種事他們組的曹翰羣就遇上過,也是到外地辦案,結案了當地同僚舉行慶功會,等曹翰羣吃飽喝足一穿外套,發現內襯兜上多了個一掌寬的口子,警官證錢包身份證駕照全都不見了蹤影。説來也是可笑,一屋裏二十多個警察,楞沒一個發現賊是什麼時候下的手。給那邊領導氣的臉都紫了,下令説不給曹同志的東西找回來,誰都不許回家睡覺!
一幫人忙活了一宿,第二天早晨七點不到,餐廳附近管片派出所的值班警員送來個包的嚴嚴實實的黑塑料袋。打開一看,正是曹翰羣丟的證件和錢包,清點過後發現一塊錢都沒少。送包裹的警員説,這塑料包是有人扔到派出所院子裏來的,等他聽見動靜追出來,卻是連個人影也沒瞧見。
隨包附贈一張紙條,上書“徒抵太歲凶,伏太歲亦兇”。查了半天才知道此言出自漢代王充的《論衡·難歲篇》,意為小偷知道自己錯了,不該在太歲頭上動土。這幫人一瞧,嚯,這特麼是想寒磣我們沒文化怎麼着?抓!必須抓着!要不丟不起這人!
後來曹翰羣都離開好幾個月了,這賊才落網。還不是審出來的,是他因另一件盜竊案落網,關押在看守所時和同屋的吹牛,説自己偷了個警察被管教聽見,拎出來問細節才確認當初就是這哥們偷的曹翰羣。
再後來曹翰羣甭管跟誰出去喝酒,別人都得提醒他一句——“誒,曹兒,錢包證件可看好了啊,別回頭喝大了再讓人給偷了。”現在説起來是當笑話,可那會給曹翰羣這臉丟的,愣是好幾個月沒緩過勁兒來。所以趙平生特別能理解陳飛一上火車先踅摸小偷的想法——東西丟了好説,這張臉丟不起!
相安無事的一夜過去,早晨陳飛去洗漱買早餐,回來推醒趴在桌上打瞌睡的趙平生,貼着對方的耳朵低聲説:“誒,五車廂有對兒夫,我看着像枴子。”枴子,就是拐賣婦女兒童的人販子。趙平生一聽就清醒了,坐直身體前後左右看看,確認沒人注意他們的談話後小聲問:“你怎麼知道?”
“倆大人,帶一男孩一女孩,他們坐座上,讓倆孩子坐地上,你覺着一般家長能捨得麼?”陳飛眉頭緊皺,“而且那倆孩子臉上手上都有傷,衣服也髒了吧唧的,一看就沒好好照顧。”
“多大的孩子?”
“六七歲吧。”趙平生了然。這個歲數正是好控制的時候,太小了愛哭鬧,大了心眼多容易跑。六七歲的孩子基本能聽懂大人的話了,嚇唬幾句就能震住,不敢跑不敢鬧,特別容易控制。
“我瞧瞧去。”説完趙平生起身朝五車廂那邊走去。出差在外都穿便服,反正他看面相像個老師,一點不會引起犯罪分子的警覺。
過了大概半個小時,趙平生回來了,親眼所見讓他基本認可陳飛的判斷。然後他們又去找了列車員,亮出證件説明事由,讓對方以檢票為理由確定這倆人販子在哪站下車。查完票,列車員告訴他們“這一家子”下站就下了,而火車大約還有不到兩個小時就要進站。
沒有實打實的證據,全靠經驗判斷,萬一抓錯了回去百分之百得背處分。但當時他倆都認定,寧可抓錯也不能放過。隨後他們又去找了跟車的鐵路同僚,把情況仔細一分析,快速敲定了抓捕方案——由陳飛過去找茬,製造口角,最好能讓那男的動手,這樣起碼能先按尋釁滋事給人摁住,押回去慢慢審。
要説讓陳飛裝別的還得現學,裝個無賴那絕對是手到擒來,畢竟天天就跟這號人打道。他捧着桶剛泡好的方便麪往五車廂通道那邊擠,路過人販子邊上的時候故意一歪胳膊,嘩啦啦全撒到了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