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閲讀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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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官簡述案情,衣飛石幫把自己的枕頭給他墊在身後。
據朱警官描述,在酒宴結束之後,他打電話叫了幾個輔警兄弟,跑了三趟,把在場所有酒醉的領導都一一送回了家。遺憾的是,沒有人注意到別有用心的林戴宇。
哪怕是見多識廣的朱警官,也絕沒有想過女人酒醉之後,需要提防的對象竟然會是女人。
三個女孩兒爛醉如泥地躺在休息室,和林戴宇睡在同一個房間。林戴宇施暴的時候,兩個女孩子全程無意識,一個糊糊地醒過來發現情況不好,也渾身發軟無力掙扎。
事情發生之後,林戴宇揚長而去,三個女孩兒酒醒之後都是懵的——這世上居然還有這樣的事?
董秘與小美都有好的“領導”,酒場中混悉了,若是被男人下了手還憤怒,女人嘛……這覺非常微妙。畢竟不是真的男人。那位只會吃吃吃的呆妹子就不同了,在此之前,她還是處女。
小呆很憤怒,堅持要報警。董秘與小美則無可無不可——對她們來説,好像沒什麼損失?
三個女孩發生了烈的爭吵,最終同學之間還是達成了共識,要替小呆討個公道!
幾個女孩子坐上三輪車到派出所報案時,天已經徹底黑了下來。
具體林戴宇對三個女孩子做了什麼,【寫了jj也會讓我改】。朱警官向謝茂簡單説了一遍,向他通氣的同時也在抱怨:【她們要告林戴宇強姦,可是在我們法律上規定,強姦罪的主體只能是年滿十四周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男子,林戴宇和她們不存在法律意義上的行為,這都不能算強姦。】飯局是朱警官攢的,謝茂臨走時又特意關照朱警官看顧三個女孩子,他必須得給謝茂代。
——敬的自然是謝茂神通廣大。
因為整件事不涉及到男,朱警官心理壓力不算特別大。
他也覺得林戴宇對三個女孩子做的事很惡劣,特別是吃貨呆妹子,失去了傳統觀念上最重要的那一層膜。可因為下手的林戴宇是女人,這甚至都不能算強姦。他想,這件事的質,和“騎自行車出了意外”有什麼兩樣?
謝茂歷史學得再好,也不可能悉新古時代的法律條文,聽了朱警官的表述之後,他心中特別吃驚,女人侵女人,法律上竟然不能算強姦?!
“我知道了。目前你們打算怎麼處理?”謝茂問。
【我今晚不值班,接警的同事已經連夜傳喚林戴宇了。這事我肯定得避嫌。】【謝哥,她這個肯定不能算強姦罪。以前我們辦過男人姦男人的案子,受害者裂,鑑定為輕傷,告了故意傷害罪。她們這明顯達不到輕傷的標準……所裏有女同志建議做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立案,這個罪名的犯罪主體可以是男也可以是女,林戴宇符合這個標準。】“那有什麼問題嗎?”謝茂反問。
朱警官被問得一愣:【沒……沒什麼問題。】“你打電話給我,是想讓我給她們請律師?”謝茂問。
【如果按照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立案,這案子歸檢察院管。公訴罪不需要被害人自己去找律師,地方檢察院會負責。】朱警官比較懵的是,他覺得這件事沒這麼嚴重吧?
謝茂不嘲笑:“那你是想讓我給林小姐請律師?”他這一句話,説得似認真似玩笑,不是常在他身邊服侍的人,本聽不出他的情緒立場。
朱警官也鬧不清楚謝茂是站哪邊。他連夜給謝茂打電話,是害怕謝茂事後聽聞消息會遷怒。事實上,涉嫌犯罪的人是林戴宇,受害者是不請自來的三個陪酒小妹,就算飯局是他攢的,法律上也和他沒一錢關係。
【我就是跟你説一聲。這麼晚了,不打擾你休息了,晚安。】朱警官客客氣氣地掛了電話。
謝茂看着漸漸熄滅的手機屏幕,臉也隨之暗了下去。
手機聲音很大,哪怕沒有開免提,歪在謝茂身上的衣飛石也聽了全程,清清楚楚。
婦人對婦人的欺凌從古至今都有,不過,婦人多數不出後宅,這種欺凌被死死掩在各種綱常壓制之中,從未泛起一點兒漣漪。主家待奴婢,主母待婢妾,婆婆待兒媳婦……尤其是這種見不得光的欺凌,小婦人連説都説不出口,何況去討公道?
衣飛石對此悉又陌生,悉在於他見過了太多被“欺凌”的婦人,陌生則在於定罪。
這事兒還能定罪?這事兒怎麼定罪?
若是在謝朝,受害者地位低,吃了虧也就吃了,想不開的頂多一條白綾自掛而去。若是受害者地位高,更不可能去衙門遞狀子,家裏自然有父兄出頭,將害她的人悄無聲息地收拾乾淨。
來自謝朝的衣飛石始終被人治社會的觀念所統治,謝朝的衙門斷案除了大謝律之外,還喜歡秋決獄,但凡是符合三綱五常人倫大禮的想法,主官結案時附上陳詞,三法司酌情認可,連皇帝都會説一句法理不外乎人情。
——對衣飛石而言,這案子究竟該怎麼判,他只聽謝茂的。謝茂是皇帝啊。
“先生,此事如何處置?”衣飛石下意識地問。
這件事其實和謝茂沒關係。
雖然是他宴客,但是,受害的三個女孩並不是他的客人,他甚至不認識那三個不請自來的女孩。
林戴宇趁酒醉侵三個女孩兒,在謝茂心目中,這就是強姦罪。現行